综合试验基地广西扶绥科研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补遗公告--第2次答疑澄清
综合试验基地广西扶绥科研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补遗公告--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 :项目名称:
(略) (略) 扶 (略)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
* :项目编号:JRAD-G1- 点击查看>> (重)
* 、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热带生 (略)
地址: (略) 省海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荣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佛子岭路 * 号德利?东盟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澄清事项如下:
1. (略) 中“要求工期:0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修改为“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 (略) 文件中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致。
2. 因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报价表”与“ (略)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新点)中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不 * 致,现澄清:以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报价表”为准。
附投标报价表格式:
* 、投标报价表
工程规模:币种:人民币
投标报价 | 万元 | 备注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万元 | |
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 万元 | ||
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 | 万元 | ||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 万元 | ||
暂估专业工程(如有) | 万元 | ||
暂列金额(如有) | 万元 | ||
主要材料 | 钢筋 | 吨 | |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 吨 | ||
商品混凝土 | m3 |
【备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 * 〕 * 号、桂建计〔 * 〕 * 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 * 〕 * 号 (略) ,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2%收取】
3. (略) 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略) 补充:
(1)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约定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如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时,综合单价不变(以投标报价清单单价为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承包人投标时措施项目清单没有列计费用的,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各项清单子目中 。
(2)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3.5 分包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电力工程外均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电力工程。
(4)3.7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略) ( (略)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5)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无。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 * 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略) 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
(6)7.9 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无。
(7)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调整,其余不调整,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沙石料、玻璃、铝材、硅酸钙板吊顶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3种方式: 材料基准价以投标清单报价为准,实际数量及价格 (略) 验收 (略) 信息价为准。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5% (略) 分承包人承担 。
(8) * .1 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价格形式。
(9) *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年度支付当年实施内容价款的 *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签订合同协议书(含质量保修书、廉政责任书等),发包人批准后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进度款申请比例*1. * 扣回预付款,形象进度达到 * % (略) 扣回。
( * )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可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 %,完成工程结算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同时发包人应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将工程质量保修金转账至发包人账户,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 ) * .2 竣工验收*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通过竣工验收后须 * 天内移交工程,未按时移交工程,每逾期 * 天罚款 * 元。( * ) * .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年,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为准)。
( * ) * .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略) 转账形式扣留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3)其他方式: 银行转账至发包人账户,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结算款支付前由承包人 * 次性提交。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 人:中国 (略) 热带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荣 (略)
* 日
各投标人:
* :项目名称:
(略) (略) 扶 (略)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
* :项目编号:JRAD-G1- 点击查看>> (重)
* 、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热带生 (略)
地址: (略) 省海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荣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佛子岭路 * 号德利?东盟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澄清事项如下:
1. (略) 中“要求工期:0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修改为“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 (略) 文件中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致。
2. 因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报价表”与“ (略)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新点)中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不 * 致,现澄清:以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报价表”为准。
附投标报价表格式:
* 、投标报价表
工程规模:币种:人民币
投标报价 | 万元 | 备注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万元 | |
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 万元 | ||
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 | 万元 | ||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 万元 | ||
暂估专业工程(如有) | 万元 | ||
暂列金额(如有) | 万元 | ||
主要材料 | 钢筋 | 吨 | |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 吨 | ||
商品混凝土 | m3 |
【备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 * 〕 * 号、桂建计〔 * 〕 * 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 * 〕 * 号 (略) ,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2%收取】
3. (略) 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略) 补充:
(1)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约定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如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时,综合单价不变(以投标报价清单单价为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承包人投标时措施项目清单没有列计费用的,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各项清单子目中 。
(2)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3.5 分包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电力工程外均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电力工程。
(4)3.7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略) ( (略)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5)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无。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 * 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略) 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
(6)7.9 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无。
(7)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调整,其余不调整,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沙石料、玻璃、铝材、硅酸钙板吊顶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3种方式: 材料基准价以投标清单报价为准,实际数量及价格 (略) 验收 (略) 信息价为准。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5% (略) 分承包人承担 。
(8) * .1 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价格形式。
(9) *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年度支付当年实施内容价款的 *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签订合同协议书(含质量保修书、廉政责任书等),发包人批准后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进度款申请比例*1. * 扣回预付款,形象进度达到 * % (略) 扣回。
( * )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可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 %,完成工程结算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同时发包人应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将工程质量保修金转账至发包人账户,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 ) * .2 竣工验收*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通过竣工验收后须 * 天内移交工程,未按时移交工程,每逾期 * 天罚款 * 元。( * ) * .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年,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为准)。
( * ) * .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略) 转账形式扣留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3)其他方式: 银行转账至发包人账户,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结算款支付前由承包人 * 次性提交。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 人:中国 (略) 热带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荣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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