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 (略) (略) (略) 县路灯 (略) 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县 | 公告时间 | * 日 *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银顺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东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区茶园街道华林路 (略) 花园(福成花园)2#楼 * 单元-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JJ[GK]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东 (略) (略) (略) 县路灯 (略) 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评分项、招标内容及要求修改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 第 * 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②技术项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使 (略) 评分 | 3 | 根据备品备件的 (略) 评价,须提供库存清 (略) 佐证,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较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少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略) 投产品的LED路灯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3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2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1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出具国家灯具质 (略) 所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原件佐证,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略) 提供 LED路灯具实测功率因数≥0. * 得3分,功率因数≥0. * 得2分,功率因数≥0. * 得1分,小于0. * 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出具国家灯具质 (略) 所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原件佐证,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略) 提供 LED路灯具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 (略) 检测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3 | 灯杆膜层厚度μm≥ * 得3分、 * >μm≥ * 得2分、 * >μm≥ * 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 | |
3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屈服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抗拉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通过GB/T 点击查看>> 3 灯杆全熔透焊缝渗透探伤实验的且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使 (略) 评分 | 3 | 根据备品备件的 (略) 评价,须提供库存清 (略) 佐证,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较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少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3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2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1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通过具实测功率因数≥0. * 得3分,功率因数≥0. * 得2分,功率因数≥0. * 得1分,小于0. * 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通过“ (略) 业标准JT/T 点击查看>>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检测的得3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膜层厚度μm≥ * 得3分、 * >μm≥ * 得2分、 * >μm≥ * 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屈服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抗拉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通过GB/T 点击查看>> 3灯杆全熔透焊缝渗透探伤实验的且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事项2:原采购文件 第 * 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③商务项
业绩评价 | 3 | 根据投标人自 * 年至今承担灯具类(路灯、夜景)维护工程项目获得业主 (略) 评价,每提供1个好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单位好评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灯具类(路灯、夜景)照明维护业绩成 (略) 评定 (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 (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 (略) 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更正为:
业绩评价 | 3 | 根据投标人自 * 年至今承担本项目类似业绩并获得业主 (略) 评价,每提供1个好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单位好评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本项目类似业绩成 (略) 评定(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 (略) 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事项3:原采购文件第 * 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4、考核要求及方法”
4、考核要求及方法
4.1考核要求
6.1.1中标人 (略) 的标准、规 (略) 维修,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对维修质量负责。中标 (略) 更换 (略) 在位置原设施的技术指标恢复原状;
4.1.2采购人及采购人 (略) (略) 市景观照明维修管理考核小组,每月按监管考核标准对 (略) 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并据此支付维护费用。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 * 分- * 分)、良( * 分- * 分)、合格( * 分- * 分)、不合格( * 分以下) * 个档次;
4.1.3、维护工作每月考核得分应在 * 分以上(含 * 分),采购人才给付维护费,当连续2个月不能达到或半年内累计有3次不能达到时,采 (略) 终止维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金, (略) 理。
4.1.4维护费用计算方式:每月基准维护费按合同总价款÷合同总月份数计算,每季度的维护费须 (略) 验收及考核评分后 * 个季度给付 * 次,得分属优为达标,不扣减当月维护费,低于 * 分的,则按得分之百分数乘以每月基准维护费给予计费,属不合格的( * 分以下), (略) 理;
4.1.5及时更新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个路灯照明设施维修更换都要有档案记录。中标人用 (略) 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4.1.6维修中灯泡、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中标人要有相应的材料库存;
4.1.7箱体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涂写、乱张贴。
4.1.8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关民事或法律责任,发生的漏电事故 * 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1.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对于地埋线路发生故障,需要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必须得到采购人及有关方面同意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略) 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1. * 中标人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准备好保护方案, (略) 属单位审 (略) 作业,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中标人应承担 * 切赔偿责任;
4.1. * 合同期满后 * 个月前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有关系统现状图纸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凭以上资料收取最后 * 季度的维修保养费和收回合同履约金;
4.1. *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级以上地震、十 * 级及以上风力、特大洪水),按实际损害情况中标人 (略) 申请维修费用;
4.1. *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 * 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1. * 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招标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赔偿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 (略) 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 (略) 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 (略) 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并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
4.1. * 政府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应工作。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 * * 、国庆等)、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在维保范围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 (略) 分配的维修任务,若中标人不按要求 (略) 下达的维修任务,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需要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任务并 (略) 需的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在中标人的维保费里扣除,若多次出现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门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3%- * % (略) 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合同价款 * %的罚款;
4.1. * 广告、灯饰及 (略) 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 * 经发现, (略) 理,除扣减中标人 * 个月维护费用外,并按规定对 (略) 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人必须认真配合;
4.1. * 因未按照 (略) 维护造成的损坏属于中标人责任;
4.1. * 若中标人承担的维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委托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 (略) 理,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考核评分标准
4.2.1亮灯率( * 分)(含随机抽查)
达到标准 项目 | ≥ * % | ≥ * % | < * % |
亮灯率得分 | * | * | 0 |
注: 亮、灭灯时间不准确的,相差时间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白天无序亮灯的(除规定要求和维修需要外),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2.2设施完好率( * 分)及设施清洁率(5分)(含随机抽查)
达到标准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设施完好率得分 | * | * | * | 0 |
设施清洁率得分 | 5 | 4 | 3 | 0 |
4.2.2.1未按竣工图和设施(材料)主要技术资料 (略) 生产的路灯及照明设施配件或者使用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的,每发现 * 次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2由于其它原因损坏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时 (略) 抢修、更换或喷漆翻新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3故障未及时修复的(按规定时限完成修复), (略) 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4发现未按要求每日巡查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2.3人员、设备及管理制度考核( * 分)
项目 | 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1)人员情况 | 至少有1名 * 级以上建造师(含 * 级)和3名电气类工程师, * 名以上持证电气工作人员,3~5名以上巡查人员专门负责本项工程 | 3 | 不满足其中任何 * 项条件的扣1分 |
(2)生产设备 | 安全防护设备:验电笔、绝缘鞋、手套、接地棒、安全帽、交通安全标志牌、交通安全标志筒、反光背心、高空作业的 * 些必备专用工具 | 2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维护巡查车1台以上 | 2 | 缺少扣1 | |
焊接、切割压接设备:电动切割机、导线压接钳、功率为2KW以上的发电机(白天维修用)1台以上等 | 1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
基本的测量仪表:测光仪、万用表等,仪表及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认可 (略) 门计量,并在有效期内 | 1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
(3)内部管理制度 |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 5 | 每缺少 * 项或不健全、不规范的扣1分 |
考核及奖惩制度 | |||
岗位责任制度 | |||
文档管理制度 | |||
安全管理、交通教育制度 |
4.2.4服务质量及安全( * 分)
项目 | 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抢修时效 | * 分 (略) 进行抢修 | * | * 分钟 (略) 进行抢修的每次扣1分 |
(略) 理 | 及时受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 4 | 没有及时受理的每次扣0.5分;处理结果不及时反馈、造成再次投诉的,每次扣1分 |
安全事故 | 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6 | 发生轻微 (略) 理及时的,每次扣1.5分;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每次扣6分 |
漏电事故 | 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 3 | 发现 * 次漏电事故,每次扣3分 |
箱体危 险标识 | 控制箱外有明显的危险警示和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 1 | 箱体外没有危险警示标识的,每处扣1分 |
外接用电 | 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 | 2 | 未经同意,擅自对外接驳线路的,每次扣2分 |
户籍手册更新 | 对景观照明设施户籍手册及时更新 | 3 | 城市照明设施户籍手册没有及时更新,每次扣0.5分 |
6.2.5以上各项评分汇总
项 目 | 标准分 | 实际得分 |
亮灯率 | * | |
设备完好率 | * | |
设备清洁率 | 5 | |
人员、设备及管理制度 | * | |
服务质量及安全 | * | |
总 分 | * | |
结论: | ||
考核组组长: 考核组成员: 考核时间: |
4.3违约责任及奖惩
4.3.1中标 (略) 为,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违约金:
4.3.1.1中标人的维修工具、设备及车辆未按要求承诺配置,或超出委托方规定时间还未配置的;
4.3.1.2中标人在养护期间,得分属不合格等次的( * 分以下);
4.3.1.3中标人采取 (略) (略) 理,隐瞒上报重大事故;
4.3.1.4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无故停止工作;
4.3.1.5中标人未经委托方批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且情况严重的。
4.3.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3中标人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采购人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的损坏,影响维护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
4.3.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赔偿损失。
4.3.5中标人和采购人任何 * 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4.3.6中标人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中标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3.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或承包过程中放弃承包权时,除没收履约金外,由采购 (略) 门依照有关法 (略) 罚。
4.3.8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考核得分连续2个月不能达到 * 分的或半年内累计3次不能达到 * 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活动。
4.3. (略) 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维修、抢修工程的质量要求的, (略) 协议规定的义务,采购人除对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外,也可要求中标人承担 (略) 增加的费用,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4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4.4.1中标人须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等来施工,严格按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来施工,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务必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有电工 (略) 作业证,施工时做好相应的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4.2中标人须为施工相关人员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中标人应将保单及缴交保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 (略) 备案。未购买保险,不得开工。
4.4.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注意周边往来人员、车辆,必须安排 * 名人 (略) 指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4.4.4中标人因工作调整更换施工人员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将特种作业证等加盖公章后 (略) 备案。
4.4.5中标人承担因防护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规范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 (略) 责任。
4.4.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需在 * 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回复、 * 小时内修复。
4.4.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亮灯时间。
更正为:
4.1考核要求
4.1.1及时更新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个路灯照明设施维修更换都要有档案记录。中标人用 (略) 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4.1.2维修中灯泡、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中标人要有相应的材料库存;
4.1.3箱体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涂写、乱张贴。
4.1.4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关民事或法律责任,发生的漏电事故 * 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1.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对于地埋线路发生故障,需要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必须得到采购人及有关方面同意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略) 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1.6中标人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准备好保护方案, (略) 属单位审 (略) 作业,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中标人应承担 * 切赔偿责任;
4.1.7合同期满后 * 个月前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有关系统现状图纸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凭以上资料收取最后 * 季度的维修保养费和收回合同履约金;
4.1.8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级以上地震、十 * 级及以上风力、特大洪水),按实际损害情况中标人 (略) 申请维修费用;
4.1.9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 * 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1. * 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招标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赔偿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 (略) 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 (略) 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 (略) 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并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
4.1. * 政府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应工作。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 * * 、国庆等)、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在维保范围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 (略) 分配的维修任务,若中标人不按要求 (略) 下达的维修任务,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需要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任务并 (略) 需的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在中标人的维保费里扣除,若多次出现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门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3%- * % (略) 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合同价款 * %的罚款;
4.1. * 广告、灯饰及 (略) 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 * 经发现, (略) 理,除扣减中标人 * 个月维护费用外,并按规定对 (略) 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人必须认真配合;
4.1. * 因未按照 (略) 维护造成的损坏属于中标人责任;
4.1. * 若中标人承担的维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委托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 (略) 理,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考核评分标准及扣款标准
考核类别 | 序号 | 项目 | 扣款标准 | 扣分标准 |
设施巡修管理 | 1 | 接到维修电话后未在 5 分钟内响应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2 | 接到道路照明设施漏电报障电话,未在 * (略) (略) 置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2分 | |
3 | 零星灭灯未在 * 小时内修复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4 | 属电缆、架空线路故障 (略) 理。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5 | 大面积灭灯未按规定的要求时限内修复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6 | (略) 理完后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反馈。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7 | 维护单位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媒体曝光或者市民多次投诉的,经查确系养护单位造成的责任。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8 | 维护单位 (略) 巡护和汇报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分 | |
9 | 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突发事故及节假日时,不按业主调度或人员不按要求及时到位。 | 每次扣 * 元,中 (略) 有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每次扣5分 | |
* | 巡回检查,发现灯杆张贴、悬挂广告牌或其他物件(发包方同意除外)没有及时拆除。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 | 中标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略) 为没有及 (略) 及时拆除的。 | 每次扣 * 元,并承担 * 切不良后果 | 每次扣1.5分 | |
人员配置管理 | * | 现场操作的特种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如电工证、高空证、驾驶证等)、若经查实属无证上岗的。 | 每人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 维修工程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招投标和合同要求。 | 责 (略) 用材 (略) 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 元 | 每次扣1.5分 | |
* | 维修作业更新后的配件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 | 每个配件扣 * 元 | 每次扣1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 | 因不文明施工被投诉经查属实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 | 未严格按照电力安全 (略) 维修作业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其他 | * |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外接路灯电源。 | 每处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 承包范围内的灯罩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对发现灯罩有破损掉落的情形没有及时维修的。 | 扣除响应维护款外,处以当月承包款 * 元的罚款 | 每次扣2分 | |
* | 每月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每次亮灯率低于 * .5%的,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 * 元,每月考核累计的扣除款在当月扣除。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2分 | |
* | 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每次完好率低于 * %的。 | 除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 * 元外,加扣当月承包款,并终止合同。 | 每次扣2分 | |
考核评分标准说明:根据以上考核扣分标准,每个月业主对 (略) 现场考核,按以上各个项 (略) 核对,每月扣分累计超过 * 分(含 * 分)算单月不合格,每年累计3个月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
4.3违约责任及奖惩
4.3.1中标 (略) 为,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违约金:
4.3.1.1中标人的维修工具、设备及车辆未按要求承诺配置,或超出委托方规定时间还未配置的;
4.3.1.2中标人采取 (略) (略) 理,隐瞒上报重大事故;
4.3.1.3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无故停止工作;
4.3.1.4中标人未经委托方批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且情况严重的。
4.3.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3中标人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采购人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的损坏,影响维护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
4.3.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赔偿损失。
4.3.5中标人和采购人任何 * 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4.3.6中标人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中标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3.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或承包过程中放弃承包权时,除没收履约金外,由采购 (略) 门依照有关法 (略) 罚。
4.3. (略) 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维修、抢修工程的质量要求的, (略) 协议规定的义务,采购人除对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外,也可要求中标人承担 (略) 增加的费用,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4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4.4.1中标人须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等来施工,严格按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来施工,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务必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有电工 (略) 作业证,施工时做好相应的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4.2中标人须为施工相关人员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中标人应将保单及缴交保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 (略) 备案。未购买保险,不得开工。
4.4.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注意周边往来人员、车辆,必须安排 * 名人 (略) 指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4.4.4中标人因工作调整更换施工人员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将特种作业证等加盖公章后 (略) 备案。
4.4.5中标人承担因防护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规范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 (略) 责任。
4.4.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需在 * 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回复、 * 小时内修复。
4.4.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亮灯时间。
事项4:原采购文件第 * 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9、项目其他要求”
9、项目其他要求
9. (略) 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 (略) 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
9. (略) : (略) (略) 及 (略) 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略) (略) 的资料,采购人向投标人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略)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略) 的服务方案、项目管理班子配置情况,以及相关培训的详细、可行、完整的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 (略) 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书面承诺。
9.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 后服务机构和售 后服务体系。 (略) 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 (略) 有能够提供售 (略) 或合 作伙伴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略) 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 作伙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1)与合 作伙伴签订的合 作协议书原件;(2) (略) 本地合 作伙伴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 作伙伴的公章)。
9.5投标人不得作虚假承诺, (略) 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中标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顺延下 * 位中标候选供应 (略) 。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9.6中标人应当按照 (略) 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工作。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也不得转包、分包给他人, * 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按 * 个季度的中标价赔偿采购人,且另外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 * 切损失。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9.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9.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与监督, (略) (略) 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 (略) 配人员、人员数量。保证各类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建立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9.9本项目的管理班子成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 (略) 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 (略) 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9. * 中标人因自身的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其损失标准以采购人委托第 * 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为准。
9. (略) 文件要求 (略) (略) 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服 (略) ,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9. * 投标人需标注维护费用报价计算方式,若合同期内维护范围发生变动,则按中标人的投标 (略) 相应费用核算。
更正为:
9、合同外零星项目
9.1合同外应急抢修及零星改造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后 * 个工作日内向 * 方提交相关内业资料和项目结算资料。
9.2价款采用合同单价包干,按实结算。若施工的单项单价不在 * 方公布的预算编制的内容内,结算时单价确定方式:套用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中套用的定额);原价格有套用原有价格,原价格无的项目按合同当期信息价套用。人工费:按 (略) 乡建设厅在该项目设 (略) 签证施工期间发布的调整人工预算单 (略) 。
9.3合同外应急抢修及零星改造项目付款与按季度维护费用同时申请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点击查看>>
* 、其他补充事宜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 (略) (略)
地 址: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茶园街道华林路 (略) 花园(福成花园)2#楼 * 单元-2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日春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 (略) (略) (略) 县路灯 (略) 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县 | 公告时间 | * 日 *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银顺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东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区茶园街道华林路 (略) 花园(福成花园)2#楼 * 单元-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JJ[GK]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东 (略) (略) (略) 县路灯 (略) 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评分项、招标内容及要求修改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 第 * 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②技术项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使 (略) 评分 | 3 | 根据备品备件的 (略) 评价,须提供库存清 (略) 佐证,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较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少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略) 投产品的LED路灯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3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2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1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出具国家灯具质 (略) 所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原件佐证,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略) 提供 LED路灯具实测功率因数≥0. * 得3分,功率因数≥0. * 得2分,功率因数≥0. * 得1分,小于0. * 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出具国家灯具质 (略) 所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原件佐证,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略) 提供 LED路灯具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 (略) 检测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3 | 灯杆膜层厚度μm≥ * 得3分、 * >μm≥ * 得2分、 * >μm≥ * 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 | |
3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屈服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抗拉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 | (略) 提供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通过GB/T 点击查看>> 3 灯杆全熔透焊缝渗透探伤实验的且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省 级质 (略) 出具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使 (略) 评分 | 3 | 根据备品备件的 (略) 评价,须提供库存清 (略) 佐证,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较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材料提供齐全且库存数量少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3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2分, * 小时光通量维持率≥ * %得1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通过具实测功率因数≥0. * 得3分,功率因数≥0. * 得2分,功率因数≥0. * 得1分,小于0. * 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不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此项不得分,检测报告送检样品额定功率不小于 * W)。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LED路灯通过“ (略) 业标准JT/T 点击查看>>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检测的得3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膜层厚度μm≥ * 得3分、 * >μm≥ * 得2分、 * >μm≥ * 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屈服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的抗拉强度经检测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在维修过程中以旧换新的灯杆的机械安全性能做出评价:灯杆通过GB/T 点击查看>> 3灯杆全熔透焊缝渗透探伤实验的且合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事项2:原采购文件 第 * 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③商务项
业绩评价 | 3 | 根据投标人自 * 年至今承担灯具类(路灯、夜景)维护工程项目获得业主 (略) 评价,每提供1个好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单位好评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灯具类(路灯、夜景)照明维护业绩成 (略) 评定 (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 (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 (略) 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更正为:
业绩评价 | 3 | 根据投标人自 * 年至今承担本项目类似业绩并获得业主 (略) 评价,每提供1个好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单位好评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本项目类似业绩成 (略) 评定(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 (略) 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事项3:原采购文件第 * 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4、考核要求及方法”
4、考核要求及方法
4.1考核要求
6.1.1中标人 (略) 的标准、规 (略) 维修,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对维修质量负责。中标 (略) 更换 (略) 在位置原设施的技术指标恢复原状;
4.1.2采购人及采购人 (略) (略) 市景观照明维修管理考核小组,每月按监管考核标准对 (略) 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并据此支付维护费用。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 * 分- * 分)、良( * 分- * 分)、合格( * 分- * 分)、不合格( * 分以下) * 个档次;
4.1.3、维护工作每月考核得分应在 * 分以上(含 * 分),采购人才给付维护费,当连续2个月不能达到或半年内累计有3次不能达到时,采 (略) 终止维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金, (略) 理。
4.1.4维护费用计算方式:每月基准维护费按合同总价款÷合同总月份数计算,每季度的维护费须 (略) 验收及考核评分后 * 个季度给付 * 次,得分属优为达标,不扣减当月维护费,低于 * 分的,则按得分之百分数乘以每月基准维护费给予计费,属不合格的( * 分以下), (略) 理;
4.1.5及时更新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个路灯照明设施维修更换都要有档案记录。中标人用 (略) 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4.1.6维修中灯泡、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中标人要有相应的材料库存;
4.1.7箱体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涂写、乱张贴。
4.1.8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关民事或法律责任,发生的漏电事故 * 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1.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对于地埋线路发生故障,需要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必须得到采购人及有关方面同意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略) 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1. * 中标人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准备好保护方案, (略) 属单位审 (略) 作业,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中标人应承担 * 切赔偿责任;
4.1. * 合同期满后 * 个月前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有关系统现状图纸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凭以上资料收取最后 * 季度的维修保养费和收回合同履约金;
4.1. *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级以上地震、十 * 级及以上风力、特大洪水),按实际损害情况中标人 (略) 申请维修费用;
4.1. *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 * 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1. * 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招标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赔偿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 (略) 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 (略) 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 (略) 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并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
4.1. * 政府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应工作。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 * * 、国庆等)、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在维保范围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 (略) 分配的维修任务,若中标人不按要求 (略) 下达的维修任务,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需要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任务并 (略) 需的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在中标人的维保费里扣除,若多次出现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门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3%- * % (略) 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合同价款 * %的罚款;
4.1. * 广告、灯饰及 (略) 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 * 经发现, (略) 理,除扣减中标人 * 个月维护费用外,并按规定对 (略) 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人必须认真配合;
4.1. * 因未按照 (略) 维护造成的损坏属于中标人责任;
4.1. * 若中标人承担的维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委托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 (略) 理,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考核评分标准
4.2.1亮灯率( * 分)(含随机抽查)
达到标准 项目 | ≥ * % | ≥ * % | < * % |
亮灯率得分 | * | * | 0 |
注: 亮、灭灯时间不准确的,相差时间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白天无序亮灯的(除规定要求和维修需要外),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2.2设施完好率( * 分)及设施清洁率(5分)(含随机抽查)
达到标准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设施完好率得分 | * | * | * | 0 |
设施清洁率得分 | 5 | 4 | 3 | 0 |
4.2.2.1未按竣工图和设施(材料)主要技术资料 (略) 生产的路灯及照明设施配件或者使用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的,每发现 * 次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2由于其它原因损坏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时 (略) 抢修、更换或喷漆翻新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3故障未及时修复的(按规定时限完成修复), (略) 扣2分,扣完设施完好率分为止;
4.2.2.4发现未按要求每日巡查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2.3人员、设备及管理制度考核( * 分)
项目 | 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1)人员情况 | 至少有1名 * 级以上建造师(含 * 级)和3名电气类工程师, * 名以上持证电气工作人员,3~5名以上巡查人员专门负责本项工程 | 3 | 不满足其中任何 * 项条件的扣1分 |
(2)生产设备 | 安全防护设备:验电笔、绝缘鞋、手套、接地棒、安全帽、交通安全标志牌、交通安全标志筒、反光背心、高空作业的 * 些必备专用工具 | 2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维护巡查车1台以上 | 2 | 缺少扣1 | |
焊接、切割压接设备:电动切割机、导线压接钳、功率为2KW以上的发电机(白天维修用)1台以上等 | 1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
基本的测量仪表:测光仪、万用表等,仪表及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认可 (略) 门计量,并在有效期内 | 1 | 缺少任何 * 项扣0.5分 | |
(3)内部管理制度 |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 5 | 每缺少 * 项或不健全、不规范的扣1分 |
考核及奖惩制度 | |||
岗位责任制度 | |||
文档管理制度 | |||
安全管理、交通教育制度 |
4.2.4服务质量及安全( * 分)
项目 | 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抢修时效 | * 分 (略) 进行抢修 | * | * 分钟 (略) 进行抢修的每次扣1分 |
(略) 理 | 及时受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 4 | 没有及时受理的每次扣0.5分;处理结果不及时反馈、造成再次投诉的,每次扣1分 |
安全事故 | 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6 | 发生轻微 (略) 理及时的,每次扣1.5分;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每次扣6分 |
漏电事故 | 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 3 | 发现 * 次漏电事故,每次扣3分 |
箱体危 险标识 | 控制箱外有明显的危险警示和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 1 | 箱体外没有危险警示标识的,每处扣1分 |
外接用电 | 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 | 2 | 未经同意,擅自对外接驳线路的,每次扣2分 |
户籍手册更新 | 对景观照明设施户籍手册及时更新 | 3 | 城市照明设施户籍手册没有及时更新,每次扣0.5分 |
6.2.5以上各项评分汇总
项 目 | 标准分 | 实际得分 |
亮灯率 | * | |
设备完好率 | * | |
设备清洁率 | 5 | |
人员、设备及管理制度 | * | |
服务质量及安全 | * | |
总 分 | * | |
结论: | ||
考核组组长: 考核组成员: 考核时间: |
4.3违约责任及奖惩
4.3.1中标 (略) 为,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违约金:
4.3.1.1中标人的维修工具、设备及车辆未按要求承诺配置,或超出委托方规定时间还未配置的;
4.3.1.2中标人在养护期间,得分属不合格等次的( * 分以下);
4.3.1.3中标人采取 (略) (略) 理,隐瞒上报重大事故;
4.3.1.4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无故停止工作;
4.3.1.5中标人未经委托方批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且情况严重的。
4.3.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3中标人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采购人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的损坏,影响维护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
4.3.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赔偿损失。
4.3.5中标人和采购人任何 * 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4.3.6中标人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中标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3.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或承包过程中放弃承包权时,除没收履约金外,由采购 (略) 门依照有关法 (略) 罚。
4.3.8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考核得分连续2个月不能达到 * 分的或半年内累计3次不能达到 * 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活动。
4.3. (略) 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维修、抢修工程的质量要求的, (略) 协议规定的义务,采购人除对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外,也可要求中标人承担 (略) 增加的费用,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4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4.4.1中标人须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等来施工,严格按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来施工,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务必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有电工 (略) 作业证,施工时做好相应的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4.2中标人须为施工相关人员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中标人应将保单及缴交保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 (略) 备案。未购买保险,不得开工。
4.4.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注意周边往来人员、车辆,必须安排 * 名人 (略) 指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4.4.4中标人因工作调整更换施工人员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将特种作业证等加盖公章后 (略) 备案。
4.4.5中标人承担因防护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规范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 (略) 责任。
4.4.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需在 * 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回复、 * 小时内修复。
4.4.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亮灯时间。
更正为:
4.1考核要求
4.1.1及时更新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个路灯照明设施维修更换都要有档案记录。中标人用 (略) 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4.1.2维修中灯泡、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 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中标人要有相应的材料库存;
4.1.3箱体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涂写、乱张贴。
4.1.4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关民事或法律责任,发生的漏电事故 * 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1.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对于地埋线路发生故障,需要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必须得到采购人及有关方面同意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略) 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1.6中标人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准备好保护方案, (略) 属单位审 (略) 作业,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中标人应承担 * 切赔偿责任;
4.1.7合同期满后 * 个月前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有关系统现状图纸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凭以上资料收取最后 * 季度的维修保养费和收回合同履约金;
4.1.8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级以上地震、十 * 级及以上风力、特大洪水),按实际损害情况中标人 (略) 申请维修费用;
4.1.9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 * 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1. * 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招标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赔偿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 (略) 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 (略) 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 (略) 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并处以合同价款3%的罚款;
4.1. * 政府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应工作。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 * * 、国庆等)、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在维保范围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 (略) 分配的维修任务,若中标人不按要求 (略) 下达的维修任务,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需要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任务并 (略) 需的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在中标人的维保费里扣除,若多次出现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1. * 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门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3%- * % (略) 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合同价款 * %的罚款;
4.1. * 广告、灯饰及 (略) 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 * 经发现, (略) 理,除扣减中标人 * 个月维护费用外,并按规定对 (略) 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人必须认真配合;
4.1. * 因未按照 (略) 维护造成的损坏属于中标人责任;
4.1. * 若中标人承担的维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委托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 (略) 理,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2考核评分标准及扣款标准
考核类别 | 序号 | 项目 | 扣款标准 | 扣分标准 |
设施巡修管理 | 1 | 接到维修电话后未在 5 分钟内响应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2 | 接到道路照明设施漏电报障电话,未在 * (略) (略) 置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2分 | |
3 | 零星灭灯未在 * 小时内修复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4 | 属电缆、架空线路故障 (略) 理。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5 | 大面积灭灯未按规定的要求时限内修复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6 | (略) 理完后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反馈。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7 | 维护单位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媒体曝光或者市民多次投诉的,经查确系养护单位造成的责任。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8 | 维护单位 (略) 巡护和汇报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分 | |
9 | 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突发事故及节假日时,不按业主调度或人员不按要求及时到位。 | 每次扣 * 元,中 (略) 有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每次扣5分 | |
* | 巡回检查,发现灯杆张贴、悬挂广告牌或其他物件(发包方同意除外)没有及时拆除。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 | 中标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略) 为没有及 (略) 及时拆除的。 | 每次扣 * 元,并承担 * 切不良后果 | 每次扣1.5分 | |
人员配置管理 | * | 现场操作的特种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如电工证、高空证、驾驶证等)、若经查实属无证上岗的。 | 每人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 维修工程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招投标和合同要求。 | 责 (略) 用材 (略) 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 元 | 每次扣1.5分 | |
* | 维修作业更新后的配件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 | 每个配件扣 * 元 | 每次扣1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 | 因不文明施工被投诉经查属实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1.5分 |
* |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 | 未严格按照电力安全 (略) 维修作业的。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0.5分 | |
其他 | * |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外接路灯电源。 | 每处扣 * 元 | 每次扣5分 |
* | 承包范围内的灯罩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对发现灯罩有破损掉落的情形没有及时维修的。 | 扣除响应维护款外,处以当月承包款 * 元的罚款 | 每次扣2分 | |
* | 每月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每次亮灯率低于 * .5%的,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 * 元,每月考核累计的扣除款在当月扣除。 | 每次扣 * 元 | 每次扣2分 | |
* | 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节假日、庆典或重大活动的检查另计),每次完好率低于 * %的。 | 除每下降0.1个百分点加扣 * 元外,加扣当月承包款,并终止合同。 | 每次扣2分 | |
考核评分标准说明:根据以上考核扣分标准,每个月业主对 (略) 现场考核,按以上各个项 (略) 核对,每月扣分累计超过 * 分(含 * 分)算单月不合格,每年累计3个月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
4.3违约责任及奖惩
4.3.1中标 (略) 为,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违约金:
4.3.1.1中标人的维修工具、设备及车辆未按要求承诺配置,或超出委托方规定时间还未配置的;
4.3.1.2中标人采取 (略) (略) 理,隐瞒上报重大事故;
4.3.1.3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无故停止工作;
4.3.1.4中标人未经委托方批准擅自对外接驳线路且情况严重的。
4.3.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3中标人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采购人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的损坏,影响维护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
4.3.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赔偿损失。
4.3.5中标人和采购人任何 * 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4.3.6中标人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中标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3.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或承包过程中放弃承包权时,除没收履约金外,由采购 (略) 门依照有关法 (略) 罚。
4.3. (略) 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维修、抢修工程的质量要求的, (略) 协议规定的义务,采购人除对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外,也可要求中标人承担 (略) 增加的费用,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4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4.4.1中标人须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等来施工,严格按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来施工,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务必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有电工 (略) 作业证,施工时做好相应的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4.2中标人须为施工相关人员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中标人应将保单及缴交保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 (略) 备案。未购买保险,不得开工。
4.4.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注意周边往来人员、车辆,必须安排 * 名人 (略) 指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4.4.4中标人因工作调整更换施工人员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将特种作业证等加盖公章后 (略) 备案。
4.4.5中标人承担因防护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规范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 (略) 责任。
4.4.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需在 * 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回复、 * 小时内修复。
4.4.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亮灯时间。
事项4:原采购文件第 * 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9、项目其他要求”
9、项目其他要求
9. (略) 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 (略) 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
9. (略) : (略) (略) 及 (略) 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略) (略) 的资料,采购人向投标人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略)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略) 的服务方案、项目管理班子配置情况,以及相关培训的详细、可行、完整的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 (略) 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书面承诺。
9.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 后服务机构和售 后服务体系。 (略) 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 (略) 有能够提供售 (略) 或合 作伙伴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略) 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 作伙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1)与合 作伙伴签订的合 作协议书原件;(2) (略) 本地合 作伙伴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 作伙伴的公章)。
9.5投标人不得作虚假承诺, (略) 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中标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顺延下 * 位中标候选供应 (略) 。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9.6中标人应当按照 (略) 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工作。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也不得转包、分包给他人, * 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按 * 个季度的中标价赔偿采购人,且另外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 * 切损失。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9.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9.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与监督, (略) (略) 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 (略) 配人员、人员数量。保证各类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建立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9.9本项目的管理班子成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 (略) 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 (略) 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9. * 中标人因自身的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其损失标准以采购人委托第 * 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为准。
9. (略) 文件要求 (略) (略) 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服 (略) ,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9. * 投标人需标注维护费用报价计算方式,若合同期内维护范围发生变动,则按中标人的投标 (略) 相应费用核算。
更正为:
9、合同外零星项目
9.1合同外应急抢修及零星改造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后 * 个工作日内向 * 方提交相关内业资料和项目结算资料。
9.2价款采用合同单价包干,按实结算。若施工的单项单价不在 * 方公布的预算编制的内容内,结算时单价确定方式:套用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中套用的定额);原价格有套用原有价格,原价格无的项目按合同当期信息价套用。人工费:按 (略) 乡建设厅在该项目设 (略) 签证施工期间发布的调整人工预算单 (略) 。
9.3合同外应急抢修及零星改造项目付款与按季度维护费用同时申请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点击查看>>
* 、其他补充事宜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 (略) (略)
地 址: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茶园街道华林路 (略) 花园(福成花园)2#楼 * 单元-2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日春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晋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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