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略) (略) 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GXCQJY * -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开招租项目 |
挂牌日期 | * 日- * 日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元/年 |
转让标的情况 | 转让方 | (略) 黎塘镇第 * 初级中学 | |||||||||||||||||||||||||||||
所在地区 | (略) 市 | ||||||||||||||||||||||||||||||
(略) 业 | 社会服务业 | ||||||||||||||||||||||||||||||
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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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保证金 | * 0元 |
标的企业情况 | 企业类型 | \ |
经营范围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万元 | |
注册地 | \ | |
人员情况 | \ | |
转让形式 | \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科目\评估基准日 | \ |
流动资产 | \ | ||
固定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 | ||
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 \ | ||
净 资 产 | \ |
中介机构 | (略) | \ |
审计机构 | \ | |
评估机构 | \ |
(略) 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复文件号 | \ | |
批复内容 |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 | 负债 | \ | 净资产 | \ |
评估结果(万元) | \ |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 | ||||
有效期截止日 | \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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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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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方式 |
(略) 需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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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方式 | 交纳账户 | 户名:\ | |||||||||||||||||||||||
账号:\ | |||||||||||||||||||||||||
(略) :\ | |||||||||||||||||||||||||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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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出租方承诺 | |
本出 (略) 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 2. 我方出租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黎塘镇第 * 初级中学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黎塘镇仁爱路 * 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能顺 | |
注册资本 | * . * 万元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
(略) 业 | -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XP | |
经营规模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类型 | (略) 理笺 | |
批准文件名称 | (略) (略) 理笺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日期 | * 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 (略) 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 * 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 (略) 承担。 2、竞租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期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存的交纳方式,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是从 (略) 基本账户转账到 (略) 公 (略) 账户(竞租人名称必须与付款人名称相 * 致)。经网银显示竞租保证金到 (略) 公 (略) 账户后,竞租人凭转账单(原件)到 (略) 公 (略) 5楼领取 (略) 到账回单作为竞租保证金缴纳证明。(竞租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 (略) 公 (略) 账户上的时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路 * 号) 3、租期3年,不可转租。 4、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事业单位国有 (略) 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5、承租方必须依法 (略) 门办理有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 * 证齐全,方可营业。 6、承租方须建 (略) 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做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7、 (略) 经营范围:文化生活用品、必须有QS标志的定型食品或饮料、水果(禁止出售水果加工、自制食品和烟酒、教材和教辅资料);同类商品的价格 (略) 超市的售价。 8、承租方不得售卖无“QS”或“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 * 无”商品( (略) 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 (略) 门禁止的商品;不得售卖高糖、高脂、高盐食品;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饭、粥、面条、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销售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瓜子、甘蔗、西瓜、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 9、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管理制度, (略) 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承租方、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 (略) 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 、承租方 (略) 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略) 置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校园整洁。 * 、 (略) 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合同期内 (略) 转包或转租他人。 * 、 (略) 迎接校内外各种上级检查的管理、检查、监督。承租期间,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的任何事故,如食物中毒、意外伤害、 (略) (略) 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医治、赔偿、罚款等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略) 做好各种安全保障工作, (略) 内用电 (略) 。 * 、承租方应保证进出运送货物 (略) 驶。 * 、承租 (略) 所悬挂公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诉电话、举报电话等。 * 、 (略) 用的水、电,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数每月交纳给出租方,单价按国家收费标准缴交。如逾期不交,出租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使用 (略) 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 、承租方禁止为学生充电手机或充电宝,上课期间不允许 (略) 内,每发现违约 * 次扣履约保证金 * 元。 * 、承租方只能在规定的 * 个时间段内营业:早上6: * ~7: * ;中午 * : * ~ * : * ;下午 * : * ~ * : * ;晚上 * : * ~ * : * ( (略) 通知为准)。 * 、 (略) 有商品零售价格不能超过当地超市最高零售价格。 * 、承租方承租期间安全问题自我防范, (略) 概不负责。 * 、承租方承租期间负 (略) 周围 * 米的清洁卫生并设放垃圾篓两个,室外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外不得张贴广告。 *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准从事非法经商,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 * 切营业手续。 * 、承租到期,承租方必须在 * 天内退出经营点,剩余 (略) 处理,不得继续在校内销售, (略) 有权制止, * 方无权拒绝。 *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设备用具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使用和保管,损坏照价赔偿,使用 (略) 购置维修, (略) 解决。 * 、如 (略) 门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 (略) 租赁合同》,出租方须提前 * 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所缴的租金按本年度实际租用时间折算,在扣清承租方应缴的费用后,出租方将余额退回承租方(不计息)。 * 、其他约定 (略) 租赁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承租方和出租方 (略) 补充,最终解释 (略) 有。 |
交易须知 |
总则 第 * 条 (略) 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 (略) 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 条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 * 条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 、意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第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略) 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十 * 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 *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 * 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 * 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第 * 十条 因意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略) 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 、 (略) 络竞价系统软 (略) 络故障等影响 (略) 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 * 十 * 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 * 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 * 十 * 条 (略)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 * 十 * 条 (略) 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 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 *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
联系方式 | (略) | (略) 联 (略) (略) |
地 址 | 1、 (略) 市 (略) 区朱槿路 * 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 (略) 金融大厦2楼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霍女士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略) (略) 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GXCQJY * -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开招租项目 |
挂牌日期 | * 日- * 日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元/年 |
转让标的情况 | 转让方 | (略) 黎塘镇第 * 初级中学 | |||||||||||||||||||||||||||||
所在地区 | (略) 市 | ||||||||||||||||||||||||||||||
(略) 业 | 社会服务业 | ||||||||||||||||||||||||||||||
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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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保证金 | * 0元 |
标的企业情况 | 企业类型 | \ |
经营范围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万元 | |
注册地 | \ | |
人员情况 | \ | |
转让形式 | \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科目\评估基准日 | \ |
流动资产 | \ | ||
固定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 | ||
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 \ | ||
净 资 产 | \ |
中介机构 | (略) | \ |
审计机构 | \ | |
评估机构 | \ |
(略) 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复文件号 | \ | |
批复内容 |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 | 负债 | \ | 净资产 | \ |
评估结果(万元) | \ |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 | ||||
有效期截止日 | \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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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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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方式 |
(略) 需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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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方式 | 交纳账户 | 户名:\ | |||||||||||||||||||||||
账号:\ | |||||||||||||||||||||||||
(略) :\ | |||||||||||||||||||||||||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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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出租方承诺 | |
本出 (略) 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 2. 我方出租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黎塘镇第 * 初级中学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黎塘镇仁爱路 * 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能顺 | |
注册资本 | * . * 万元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
(略) 业 | - |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XP | |
经营规模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类型 | (略) 理笺 | |
批准文件名称 | (略) (略) 理笺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日期 | * 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 (略) 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 * 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 (略) 承担。 2、竞租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期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存的交纳方式,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是从 (略) 基本账户转账到 (略) 公 (略) 账户(竞租人名称必须与付款人名称相 * 致)。经网银显示竞租保证金到 (略) 公 (略) 账户后,竞租人凭转账单(原件)到 (略) 公 (略) 5楼领取 (略) 到账回单作为竞租保证金缴纳证明。(竞租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 (略) 公 (略) 账户上的时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路 * 号) 3、租期3年,不可转租。 4、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事业单位国有 (略) 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5、承租方必须依法 (略) 门办理有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 * 证齐全,方可营业。 6、承租方须建 (略) 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做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7、 (略) 经营范围:文化生活用品、必须有QS标志的定型食品或饮料、水果(禁止出售水果加工、自制食品和烟酒、教材和教辅资料);同类商品的价格 (略) 超市的售价。 8、承租方不得售卖无“QS”或“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 * 无”商品( (略) 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 (略) 门禁止的商品;不得售卖高糖、高脂、高盐食品;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饭、粥、面条、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销售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瓜子、甘蔗、西瓜、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 9、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管理制度, (略) 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承租方、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 (略) 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 、承租方 (略) 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略) 置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校园整洁。 * 、 (略) 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合同期内 (略) 转包或转租他人。 * 、 (略) 迎接校内外各种上级检查的管理、检查、监督。承租期间,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的任何事故,如食物中毒、意外伤害、 (略) (略) 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医治、赔偿、罚款等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略) 做好各种安全保障工作, (略) 内用电 (略) 。 * 、承租方应保证进出运送货物 (略) 驶。 * 、承租 (略) 所悬挂公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诉电话、举报电话等。 * 、 (略) 用的水、电,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数每月交纳给出租方,单价按国家收费标准缴交。如逾期不交,出租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使用 (略) 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 、承租方禁止为学生充电手机或充电宝,上课期间不允许 (略) 内,每发现违约 * 次扣履约保证金 * 元。 * 、承租方只能在规定的 * 个时间段内营业:早上6: * ~7: * ;中午 * : * ~ * : * ;下午 * : * ~ * : * ;晚上 * : * ~ * : * ( (略) 通知为准)。 * 、 (略) 有商品零售价格不能超过当地超市最高零售价格。 * 、承租方承租期间安全问题自我防范, (略) 概不负责。 * 、承租方承租期间负 (略) 周围 * 米的清洁卫生并设放垃圾篓两个,室外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外不得张贴广告。 *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准从事非法经商,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 * 切营业手续。 * 、承租到期,承租方必须在 * 天内退出经营点,剩余 (略) 处理,不得继续在校内销售, (略) 有权制止, * 方无权拒绝。 *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设备用具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使用和保管,损坏照价赔偿,使用 (略) 购置维修, (略) 解决。 * 、如 (略) 门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 (略) 租赁合同》,出租方须提前 * 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所缴的租金按本年度实际租用时间折算,在扣清承租方应缴的费用后,出租方将余额退回承租方(不计息)。 * 、其他约定 (略) 租赁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承租方和出租方 (略) 补充,最终解释 (略) 有。 |
交易须知 |
总则 第 * 条 (略) 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 意向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 (略) 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 * 条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 * 条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 、意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第 * 条 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 * 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略) 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 * 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十 * 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 * 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 * 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 * 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第 * 十条 因意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略) 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 、 (略) 络竞价系统软 (略) 络故障等影响 (略) 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 * 十 * 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 * 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 * 十 * 条 (略)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 * 十 * 条 (略) 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 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 * 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
联系方式 | (略) | (略) 联 (略) (略) |
地 址 | 1、 (略) 市 (略) 区朱槿路 * 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 (略) 金融大厦2楼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霍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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