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奥体文化商务园区OS-08地块北投科苑配套商业项目F1-E11、F1-E10、F2-E08、F2-E09、F2-E10、F2-E11商铺出租
朝阳区奥体文化商务园区OS-08地块北投科苑配套商业项目F1-E11、F1-E10、F2-E08、F2-E09、F2-E10、F2-E11商铺出租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4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个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 平方米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 日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1年涨幅5. *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应在每个日历月 * 日或之前,准时按合同之约定预先以即付支票形式支付下月固定租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照约为3个月的租赁期内最高固定租金标准及物业服务费之总和作为房屋定金,待承租方入驻后该定金自动转为房屋押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承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0. * 元/㎡/天;承租方 (略) 承担电信、网络等通讯费,水、电、燃气、供冷供热等公共事业费。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仅限商户以合同签约商号名称,从事“生活服务”业务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 (略) 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 (略) 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 (略) 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 (略) 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 (略) 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最终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最终承租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4.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含) (略) 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略) 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2. (略) 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 * 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略) | (略) 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4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个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 平方米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 日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1年涨幅5. *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应在每个日历月 * 日或之前,准时按合同之约定预先以即付支票形式支付下月固定租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照约为3个月的租赁期内最高固定租金标准及物业服务费之总和作为房屋定金,待承租方入驻后该定金自动转为房屋押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承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0. * 元/㎡/天;承租方 (略) 承担电信、网络等通讯费,水、电、燃气、供冷供热等公共事业费。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仅限商户以合同签约商号名称,从事“生活服务”业务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 (略) 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 (略) 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 (略) 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 (略) 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 (略) 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最终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最终承租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4.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含) (略) 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略) 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2. (略) 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 * 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略) | (略) 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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