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重庆重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重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 * 万元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略) 联 (略) 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 (略) (略) 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程序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略) 重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不低于 * 万元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 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对应持股比例为 * %。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 (略) 重报 (略) 后 (略) 发展。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最近 * 期财务报表中为 * 月的累计金额。 2.备查资料: 点击查看>> 年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增资方案。 3.新股东持有的增资企业 * %股权中,需预留9%股权对增资企 (略) 股权激励。 | ||||||||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重 (略) (略) 2人、新股东3人; 重 (略) (略) 委派董事长、副总经理和出纳,新股东委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总监; 重 (略) (略) 委派监事1名。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重报 (略) | ||||||||||||||||||||||||||||||||
基本情况 |
| ||||||||||||||||||||||||||||||||
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大 * 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地为 (略) (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社会声誉,无不良的诚信记录及纳税记录。意向投资方为 (略) 人(即有关主体近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人”、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http:/ 点击查看>> 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投资方报名前5个工作日)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3.意向投资方为长期从事物 (略) 业,并拥有大量 (略) * ,且在独立物业项目拥有超过 * 年的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连续 * 年的独立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可以不是 * 个项目) 4. 具有 * 定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意向投资方最近 * 个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 万元。(以经独立第 * 方 (略) 审计的 *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 ||||||||
增资条件 | 1. (略) 期内向 (略) 联 (略) 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待 (略) 联 (略) 出具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 (略) 联 (略) 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 意向投资方在交纳保密诚意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 * 前到账)后,方可 (略) 查阅本次增资的备查资料。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其交纳的保密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资格审核未通过和通过后自动放弃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方, (略) 将在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保密诚意金。 3. 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 (略) 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人民币交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截止日 * 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略) 之内容。 4. 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由增资企业与意 (略) 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最终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程序 (略) 另行通知。 5. 意向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本次增资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向增资企业增资。 6. 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7. 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不得以委托投资或信托计划投资等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9.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增资企业收 (略) 发出的增资结果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组织增资各方签订《增资协议》,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将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交纳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 (略) 分。 * .意 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 (略) 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 (略) 有损失。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 .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审计 (略) 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 (略) 、 (略) 规定及相关法律、 (略) 本次增资程序。 | ||||||||
保证金设置 |
|
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自产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增资企业与意 (略) 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综合评议的权重分值体系如下:
|
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QQ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重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 * 万元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略) 联 (略) 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 (略) (略) 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程序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略) 重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不低于 * 万元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 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对应持股比例为 * %。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 (略) 重报 (略) 后 (略) 发展。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最近 * 期财务报表中为 * 月的累计金额。 2.备查资料: 点击查看>> 年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增资方案。 3.新股东持有的增资企业 * %股权中,需预留9%股权对增资企 (略) 股权激励。 | ||||||||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重 (略) (略) 2人、新股东3人; 重 (略) (略) 委派董事长、副总经理和出纳,新股东委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总监; 重 (略) (略) 委派监事1名。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重报 (略) | ||||||||||||||||||||||||||||||||
基本情况 |
| ||||||||||||||||||||||||||||||||
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大 * 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地为 (略) (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社会声誉,无不良的诚信记录及纳税记录。意向投资方为 (略) 人(即有关主体近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人”、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http:/ 点击查看>> 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投资方报名前5个工作日)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3.意向投资方为长期从事物 (略) 业,并拥有大量 (略) * ,且在独立物业项目拥有超过 * 年的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连续 * 年的独立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可以不是 * 个项目) 4. 具有 * 定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意向投资方最近 * 个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 万元。(以经独立第 * 方 (略) 审计的 *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 ||||||||
增资条件 | 1. (略) 期内向 (略) 联 (略) 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待 (略) 联 (略) 出具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 (略) 联 (略) 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 意向投资方在交纳保密诚意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 * 前到账)后,方可 (略) 查阅本次增资的备查资料。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其交纳的保密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资格审核未通过和通过后自动放弃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方, (略) 将在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保密诚意金。 3. 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 (略) 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人民币交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截止日 * 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略) 之内容。 4. 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由增资企业与意 (略) 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最终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程序 (略) 另行通知。 5. 意向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本次增资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向增资企业增资。 6. 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7. 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不得以委托投资或信托计划投资等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9.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增资企业收 (略) 发出的增资结果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组织增资各方签订《增资协议》,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将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交纳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 (略) 分。 * .意 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 (略) 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 (略) 有损失。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 .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审计 (略) 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 (略) 、 (略) 规定及相关法律、 (略) 本次增资程序。 | ||||||||
保证金设置 |
|
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自产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增资企业与意 (略) 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综合评议的权重分值体系如下:
|
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QQ | 点击查看>>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