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公园1-4号停车场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湾公园1-4号停车场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ZF 点击查看>>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西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内 | |
挂牌起始时间 | * 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 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 (略) 湾公园,计算租金面积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因为公园的接待跟公务需要预留 * 个车位,时间位置不定),出租 (略) 。 |
计算租金面积 | * 个车位 | |
出租用途 | (略) | |
出租期限 | 至 * 日止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 . * 元/车位/月(含税)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次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 (略) 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 * 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 (略) 人名单。(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3.意向承租方 (略) 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 * 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 * 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诺函。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管理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并根据 (略) 规定 (略) 会公共类收费,且承租方应当按相关规定配备LED收费显示屏语音播报系统,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公园相关规定, (略) 内良好的停车秩序,确保车辆的安全。承租方必须禁止任何车辆在公园 (略) 非固定停车位的位置停放车辆; 5.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 (略) 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 6.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7.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 (略) 地外其余配套设施如:道闸、监控、收费系统等由承租方出资更换全新设备,具备车牌自动识别及移动支付功能, (略) (略) 安装剩余车位显示牌,原有设施移交出租方,工作人员必须统 * 着装、统 * 标识,后续的维护更新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设施、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费用。 (略) 的管理人员工资、运营期间水电费、环境卫生、基本保险等,由承租方负责,并确保经营范围内整洁、卫生,实行“ * 包”制度; 9. (略) 内 * 切设施需保持清洁、卫生、完好, (略) (略) 发生的安全、治安、经济纠纷、设施防盗以及各类事故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 . (略) 需配备专业巡查人员。 (略) 至少配备1名专业巡查人员。专业巡查人员要求为 * 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巡查人员需统 * 着装,文明服务,维护出租方的整体形象; * .如出租方有公务接待、会议或大型公益活动时,承租方需配合公园工作,免费提供车位给出租方指定的参加接待、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停放; * .如遇政府或公园建设需要,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项目要充分考虑 (略) 市重大 (略) 的建设,以及 (略) 湾公园品质 (略) 的影响和风险; * .承租方 (略) 及周围建筑、墙体及围栏上设置任何标志、广告等; * . (略) 运营收费价格需按 (略) 门核准的 (略) 收费。为体现公益性,每天上午6: * -8: * 为免费时段; * . (略) (略) 通电运营,根据《 (略) 市 (略) 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 * 号)文件精神,根据《 (略) 市 (略)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优惠问题的复函》, (略) (略) (略) 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新能 (略) 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首两小时内免收停车收费,指的是新能源汽车 (略) 内实际充电时间首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优惠时间的计算办法是:实际充电时间(首2小时内) (略) 属停车设施的免收费时间( (略) 、市政公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配套停车设施 * 分钟)。超过上述累计免收费时间的,可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 . (略) 另有不含在出租范围内的接待及公务活动使用的 * 个停车位; * . (略) 目前被 (略) 基地工程占用8个车位,待施工结束后,根据承租方的承租单价,收取恢复车位租金; * .节假日为 (略) (略) 停车高峰期,为疏导交通,交通警察 (略) 采取高峰期交通管制措施, (略) (略) ,实施预约停车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 * .关于项目范围内的充电桩停车位应用于面对新能源汽车定向服务,最终承租方应与充电桩运营方签订协议,按 * 元/月/车位的收取充电桩专用费,停车位的使用权限归充电桩运营方; * .深 (略) 项目、公园品质提升 (略) 路面及设施改造项目可能在近期施工,预 (略) (略) 分车位停放造成影响,占用车位数量可能增加,被占用车位按实际占用数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减免相应租金。 * (略) 将统 * 启 (略) 管理机制,该机制若启动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与承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 * .除岗亭外, (略) 提 (略) 设备(包括道闸、收费电脑、车牌识别收费系统、停车位导视系统等), (略) 地面 (略) 翻新。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设施、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费用; * .意向承租方 (略) 办理《 (略) 市 (略) 许可证》等手续后方可营业; *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 (略) 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 (略) 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 * 方使用(或经营), (略) 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统 * 踏勘时间为:公告第 * 个工作日 * : * - * : * 分,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 (略) 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 * 踏勘的意向承租方, (略) 踏勘,须签署踏勘承诺书; 2.若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求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 (略) 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 * 切 (略) 承担;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5. (略) (略) 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用地,无产权证, (略) 运营收费应按 (略) 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6.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 (略) 湾公园1- (略) 现有充电桩车位数量 * 个,其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另有 * 个停车位被充电桩变压器占用,将由充电桩 (略) 支付占用费),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以上充电桩车位数均已包含在招租车位数中; 8. (略) (略) 示(点击查看); 9.合同签订后,每月1 (略) 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 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略) 联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 |
开户账号 | * * * 0 * 8 | |
联系方式 | (略) 电话 | |
传真 | ||
业务投诉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市 (略) 区 (略) 街道白石 (略) 西路 (略) 湾科技生态园 * 栋B座3楼 | |
网址 | www. 点击查看>> 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项目编号 | ZF 点击查看>>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西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内 | |
挂牌起始时间 | * 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 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 (略) 湾公园,计算租金面积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 (略) * 个车位,因为公园的接待跟公务需要预留 * 个车位,时间位置不定),出租 (略) 。 |
计算租金面积 | * 个车位 | |
出租用途 | (略) | |
出租期限 | 至 * 日止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 . * 元/车位/月(含税)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次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 (略) 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 * 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 (略) 人名单。(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3.意向承租方 (略) 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 * 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 * 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诺函。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管理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并根据 (略) 规定 (略) 会公共类收费,且承租方应当按相关规定配备LED收费显示屏语音播报系统,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公园相关规定, (略) 内良好的停车秩序,确保车辆的安全。承租方必须禁止任何车辆在公园 (略) 非固定停车位的位置停放车辆; 5.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 (略) 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 6.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7.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 (略) 地外其余配套设施如:道闸、监控、收费系统等由承租方出资更换全新设备,具备车牌自动识别及移动支付功能, (略) (略) 安装剩余车位显示牌,原有设施移交出租方,工作人员必须统 * 着装、统 * 标识,后续的维护更新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设施、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费用。 (略) 的管理人员工资、运营期间水电费、环境卫生、基本保险等,由承租方负责,并确保经营范围内整洁、卫生,实行“ * 包”制度; 9. (略) 内 * 切设施需保持清洁、卫生、完好, (略) (略) 发生的安全、治安、经济纠纷、设施防盗以及各类事故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 . (略) 需配备专业巡查人员。 (略) 至少配备1名专业巡查人员。专业巡查人员要求为 * 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巡查人员需统 * 着装,文明服务,维护出租方的整体形象; * .如出租方有公务接待、会议或大型公益活动时,承租方需配合公园工作,免费提供车位给出租方指定的参加接待、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停放; * .如遇政府或公园建设需要,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项目要充分考虑 (略) 市重大 (略) 的建设,以及 (略) 湾公园品质 (略) 的影响和风险; * .承租方 (略) 及周围建筑、墙体及围栏上设置任何标志、广告等; * . (略) 运营收费价格需按 (略) 门核准的 (略) 收费。为体现公益性,每天上午6: * -8: * 为免费时段; * . (略) (略) 通电运营,根据《 (略) 市 (略) 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 * 号)文件精神,根据《 (略) 市 (略)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优惠问题的复函》, (略) (略) (略) 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新能 (略) 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首两小时内免收停车收费,指的是新能源汽车 (略) 内实际充电时间首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优惠时间的计算办法是:实际充电时间(首2小时内) (略) 属停车设施的免收费时间( (略) 、市政公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配套停车设施 * 分钟)。超过上述累计免收费时间的,可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 . (略) 另有不含在出租范围内的接待及公务活动使用的 * 个停车位; * . (略) 目前被 (略) 基地工程占用8个车位,待施工结束后,根据承租方的承租单价,收取恢复车位租金; * .节假日为 (略) (略) 停车高峰期,为疏导交通,交通警察 (略) 采取高峰期交通管制措施, (略) (略) ,实施预约停车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 * .关于项目范围内的充电桩停车位应用于面对新能源汽车定向服务,最终承租方应与充电桩运营方签订协议,按 * 元/月/车位的收取充电桩专用费,停车位的使用权限归充电桩运营方; * .深 (略) 项目、公园品质提升 (略) 路面及设施改造项目可能在近期施工,预 (略) (略) 分车位停放造成影响,占用车位数量可能增加,被占用车位按实际占用数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减免相应租金。 * (略) 将统 * 启 (略) 管理机制,该机制若启动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与承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 * .除岗亭外, (略) 提 (略) 设备(包括道闸、收费电脑、车牌识别收费系统、停车位导视系统等), (略) 地面 (略) 翻新。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设施、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费用; * .意向承租方 (略) 办理《 (略) 市 (略) 许可证》等手续后方可营业; *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 (略) 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 (略) 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 * 方使用(或经营), (略) 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统 * 踏勘时间为:公告第 * 个工作日 * : * - * : * 分,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 (略) 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 * 踏勘的意向承租方, (略) 踏勘,须签署踏勘承诺书; 2.若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求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 (略) 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 * 切 (略) 承担;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5. (略) (略) 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用地,无产权证, (略) 运营收费应按 (略) 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6.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 (略) 湾公园1- (略) 现有充电桩车位数量 * 个,其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另有 * 个停车位被充电桩变压器占用,将由充电桩 (略) 支付占用费), (略) * 个, (略) * 个, (略) * 个。以上充电桩车位数均已包含在招租车位数中; 8. (略) (略) 示(点击查看); 9.合同签订后,每月1 (略) 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 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略) 联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 |
开户账号 | * * * 0 * 8 | |
联系方式 | (略)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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