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楼1(位于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房产出租
物产楼1(位于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房产出租
(略) 物产楼1(位于 (略) 区 (略) 北大街 * 号)房产出租 |
标的名称 | (略) 物产楼1(位于 (略) 区 (略) 北大街 * 号)房产出租 | ||
项目编号 | GQ * LN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万元) | * |
(略) 期 | * | ||
信息披露起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
资产类型 | ||||||
(略) 理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略) 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子资产情况 | ||||||
* 、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 中央企业(机构) | |||||
类型 | 国资 法人 | |||||
国资监管类型 | 央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委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中国烟 (略) | |||||
(略) (略) 门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在地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区 (略) 北大街 * -2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慈东 | |||||
(略) 业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W | |||||
总资产转让价格(万元) | ||||||
转让比例(%)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其他 | |||||
批准文号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 、评估信息资产 | ||||||
评估机构 |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点击查看>>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
(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 |||||
账面净值(如没有,需提供账面原值) | ||||||
* 、其他披露信息 | ||||||
内部决议方式 | 其他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租期内, (略) 承租房屋(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维修义务,并承担维修费用。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出租方经营或造成出租方或第 * 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人在租赁 (略) 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楼梯、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屋架、悬索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目前整体状况为毛坯,详情见附件, * 方可为承租方提供3个月装修免租期。 3、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在承租(含装修)期间,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4、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并将自有物品搬离,将房屋腾空,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出 (略) 置。关于承租方增添的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 (略) 理问题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5、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且符合出租方出 (略) 业制度规范的前提下,双方磋商续租问题。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7、装修改造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须为 (略) 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推动<关于保 (略) 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办法》的通知(沈文改发( * )2号)所涵盖的范围。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3、 (略) 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 (略) 为记录。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之前交纳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 * 家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略) 物产楼1(位于 (略) 区 (略) 北大街 * 号)房产出租 |
标的名称 | (略) 物产楼1(位于 (略) 区 (略) 北大街 * 号)房产出租 | ||
项目编号 | GQ * LN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万元) | * |
(略) 期 | * | ||
信息披露起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
资产类型 | ||||||
(略) 理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略) 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子资产情况 | ||||||
* 、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 中央企业(机构) | |||||
类型 | 国资 法人 | |||||
国资监管类型 | 央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委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中国烟 (略) | |||||
(略) (略) 门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在地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区 (略) 北大街 * -2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慈东 | |||||
(略) 业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W | |||||
总资产转让价格(万元) | ||||||
转让比例(%)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其他 | |||||
批准文号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 、评估信息资产 | ||||||
评估机构 |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点击查看>>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
(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 |||||
账面净值(如没有,需提供账面原值) | ||||||
* 、其他披露信息 | ||||||
内部决议方式 | 其他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租期内, (略) 承租房屋(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维修义务,并承担维修费用。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出租方经营或造成出租方或第 * 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人在租赁 (略) 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楼梯、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屋架、悬索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目前整体状况为毛坯,详情见附件, * 方可为承租方提供3个月装修免租期。 3、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在承租(含装修)期间,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4、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并将自有物品搬离,将房屋腾空,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出 (略) 置。关于承租方增添的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 (略) 理问题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5、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且符合出租方出 (略) 业制度规范的前提下,双方磋商续租问题。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7、装修改造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须为 (略) 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推动<关于保 (略) 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办法》的通知(沈文改发( * )2号)所涵盖的范围。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3、 (略) 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 (略) 为记录。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之前交纳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 * 家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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