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2020-032
GZ2020-032
交易信息 |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土转 (略) (告)[ * 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 日 * 时 * 分 |
挂牌编号: | GZ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万元):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3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市 (略) 区淡水街石 (略) | 国土证号: | 粤(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
地块规划编号: | (略) 规建条[ * 号 | ||
土地位置: | (略) 区淡水街道石桥村地段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3 |
土地用途: | (略) 镇住宅用地 | 规划建筑总面积(m2): | ≤ * 0.5 |
土地使用年限: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 2.5 |
容积率: | ≤3.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开发程度: | * 通未平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 * )该宗地以现状竞拍,现状为 * 通未平,地上有待拆迁建筑物和附着物, (略) 与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相关 (略) 理。 ( * )该宗地属委托人的征地留用地,经集体表决通过以村企 (略) 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 ( * )根据《 (略) 市 (略) 区历史征地 (略) 理意见》( (略) 府办〔 * 〕 * 号)规定,上述宗地基准容积率为2.4。 该地块原计容总建筑面积 * 7.2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 * 6.5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 * .7)。竞得人竞得以上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开发时如需按照 (略) 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 (略) 建设,超过计容总 (略) 分涉及的地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申请补缴。 ( * )网上挂牌成交后, (略) 公共 (略) 向淡水街道办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 (略) 开发意向方案(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 (略) 开发意向方案(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 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委托人向 (略) 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 * )竞得人凭《完税证明书》向 (略)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略) 按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涉及留用地开发建设容积率超过原权益容积率的,开发建设单位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 * 十日内按规定向政府提出补交地价申请。 ( *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 (略) 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 (略) 市 (略) (略) 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挂牌文件”中查阅)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 (略) 规划设计和建设。 该地块用地编码为DSCY- * - * - * 、DSCY- * - * ,在开发建设时须与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 * 、DSCY- * - * - * 地块统 * 规划;须共同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 * )土地转让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 * %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 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 日,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土地由委托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委托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委托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 *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转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2.5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 * )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 (略) 、 (略) (略) 、区 (略) 、区 (略) 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略) 土地价款的时间。 (十 * )该地挂牌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交。 |
交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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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公易土转 (略) (告)[ * 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 日 * 时 * 分 |
挂牌编号: | GZ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分 |
起始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万元):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 3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
委托方: | (略) 市 (略) 区淡水街石 (略) | 国土证号: | 粤(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土地规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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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规划编号: | (略) 规建条[ * 号 | ||
土地位置: | (略) 区淡水街道石桥村地段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 3 |
土地用途: | (略) 镇住宅用地 | 规划建筑总面积(m2): | ≤ * 0.5 |
土地使用年限: | 商服 * 年、住宅 * 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 2.5 |
容积率: | ≤3.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开发程度: | * 通未平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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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宗地以现状竞拍,现状为 * 通未平,地上有待拆迁建筑物和附着物, (略) 与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相关 (略) 理。 ( * )该宗地属委托人的征地留用地,经集体表决通过以村企 (略) 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 ( * )根据《 (略) 市 (略) 区历史征地 (略) 理意见》( (略) 府办〔 * 〕 * 号)规定,上述宗地基准容积率为2.4。 该地块原计容总建筑面积 * 7.2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 * 6.5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 * .7)。竞得人竞得以上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开发时如需按照 (略) 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 (略) 建设,超过计容总 (略) 分涉及的地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申请补缴。 ( * )网上挂牌成交后, (略) 公共 (略) 向淡水街道办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 (略) 开发意向方案(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 (略) 开发意向方案(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 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委托人向 (略) 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 * )竞得人凭《完税证明书》向 (略)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略) 按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涉及留用地开发建设容积率超过原权益容积率的,开发建设单位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 * 十日内按规定向政府提出补交地价申请。 ( *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 (略) 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 (略) 市 (略) (略) 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挂牌文件”中查阅)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 (略) 规划设计和建设。 该地块用地编码为DSCY- * - * - * 、DSCY- * - * ,在开发建设时须与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DSCY- * - * - * 、DSCY- * - * - * 地块统 * 规划;须共同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 * )土地转让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 * %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 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 日,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土地由委托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委托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委托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 *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转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2.5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 * )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 (略) 、 (略) (略) 、区 (略) 、区 (略) 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略) 土地价款的时间。 (十 * )该地挂牌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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