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不良资产债权 |
项目编号 | T * ZQZR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 * 月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年 * 月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略) B座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W | 单位性质 | 国有 | ||
(略) 业 | 金融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上市)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 * | (略) 门 | (略) (略)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朱玉国 | 主要负责人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第 * 届董事会第十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批准文号 | |||||
项目概况 | 1、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总授信为 * 0万元,贷款余额为 * 0万元。(1)其中 (略) 药机产业园项目贷款2亿元(期限: * - * ),办妥 * 块项目位于 (略)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办理了实际控制人刘祥华及 * 名自然人股东邓 (略) 担保手续。目前余额为 * 0万元。(2)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 万(期限: * - * ),担保方式为刘祥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略) 乐福地 (略) 、刘祥华、陈端华、邓 (略) 、陈顺华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 日, (略) (略) 合计剩余贷款本金 * 0万元,合计欠息 点击查看>> . * 元,诉讼费用 点击查看>> 元。 2、债权催收及诉讼情况 我行 * 年3月 (略) 诉讼, * (略) 作出( * )湘 * 民初 * 号民事判决书, (略) 诉讼请求。 * (略) (略) 执行, * 年6 (略) (略) 案号为:( * )湘 * 执1 (略) 裁定书。我 (略) 申请房产评估拍卖, (略) (略) 人相关案件 (略) 在地 (略) 辖区, * 年3 (略) 作出( * )湘 * 执 * (略) 裁定书,将该案指 (略) 执行。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债务 (略) (略) 以物抵债协议和/或原债权文件; 2、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 * 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未成立、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 (略) 分消灭或不 (略) 的情形; 4、涉诉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原债权文件或以物抵债协议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委托方尚未实际取得以物抵债资产对应的原债权文件以及向受让方移交的文件存在不完整等情况; 7、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实际用途和/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 * 致; 8、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转让的项下抵债资产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 9、委托方及前手权利人在取得抵债资产时可能存在主体不适格情形、可能尚未取得以物抵债资产的物权、尚未实际占有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项下抵 (略) 或部分已经被出租、出售、转租、承包、出借或被第 * 方合法或非法占有、占用),致使委托方无法或难以向受让方交付(转移占有)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可能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权利负担;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法获得竣工证明的情形;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不存在、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转让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抵债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 * 致;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 * 方可能享有对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 * 、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 * 、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略) 或其他法律程序; * 、转让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 、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 * 、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 (略) 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 、该标的资产为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 (略) 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 、本次信息发布是委托方真实意愿表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 (略) 决策、 (略) 为、交易条件设置的报批等相关前置手续, 自愿对 (略)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诺协助办理资产过户的相关手续。提供的信息 (略) 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转让权利和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 (略) 了解并作出决定,自行承担 * 切风险。 |
表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件 条 易 交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或分期()(√或×)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 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 * %)到 (略) 联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账号: * * * * * 9; (略) : (略) (略) )。若资产转让成交,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 (略) 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天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相关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于 * 号 * : * 前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帐户(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对交易价款划转另有约定的,以《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相关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项目成交价格承担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进行收取) 5、受让方须按转让合同的约定,及时受领转让标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转让方受托方予以积极配合,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受让方在办理权属证明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确权的交易风险等不可预见的支出风险,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愿放弃因上述风险导致交易不能过户而对转让方的抗辩。 7、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确认书前需对 (略) 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意向受让确认书时须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诉讼时效、原始合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与转让标的有关事项),并对受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转让方受托方和 (略) 联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交易 方式 | 网络公开竞价 | ||||
项目联系人 | 罗姣 | 电话 | 点击查看>> |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不良资产债权 |
项目编号 | T * ZQZR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 * 月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年 * 月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略) B座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W | 单位性质 | 国有 | ||
(略) 业 | 金融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上市)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 * | (略) 门 | (略) (略)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朱玉国 | 主要负责人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第 * 届董事会第十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
批准文号 | |||||
项目概况 | 1、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总授信为 * 0万元,贷款余额为 * 0万元。(1)其中 (略) 药机产业园项目贷款2亿元(期限: * - * ),办妥 * 块项目位于 (略)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办理了实际控制人刘祥华及 * 名自然人股东邓 (略) 担保手续。目前余额为 * 0万元。(2)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 万(期限: * - * ),担保方式为刘祥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略) 乐福地 (略) 、刘祥华、陈端华、邓 (略) 、陈顺华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 日, (略) (略) 合计剩余贷款本金 * 0万元,合计欠息 点击查看>> . * 元,诉讼费用 点击查看>> 元。 2、债权催收及诉讼情况 我行 * 年3月 (略) 诉讼, * (略) 作出( * )湘 * 民初 * 号民事判决书, (略) 诉讼请求。 * (略) (略) 执行, * 年6 (略) (略) 案号为:( * )湘 * 执1 (略) 裁定书。我 (略) 申请房产评估拍卖, (略) (略) 人相关案件 (略) 在地 (略) 辖区, * 年3 (略) 作出( * )湘 * 执 * (略) 裁定书,将该案指 (略) 执行。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债务 (略) (略) 以物抵债协议和/或原债权文件; 2、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 * 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未成立、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 (略) 分消灭或不 (略) 的情形; 4、涉诉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原债权文件或以物抵债协议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委托方尚未实际取得以物抵债资产对应的原债权文件以及向受让方移交的文件存在不完整等情况; 7、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实际用途和/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 * 致; 8、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转让的项下抵债资产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 9、委托方及前手权利人在取得抵债资产时可能存在主体不适格情形、可能尚未取得以物抵债资产的物权、尚未实际占有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项下抵 (略) 或部分已经被出租、出售、转租、承包、出借或被第 * 方合法或非法占有、占用),致使委托方无法或难以向受让方交付(转移占有)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可能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权利负担;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存在尚在建设、延期开工、延期竣工、无法竣工或无法获得竣工证明的情形;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不存在、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转让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抵债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 * 致;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 * 方可能享有对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 * 、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 * 、转让标的项下抵债资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 * 、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略) 或其他法律程序; * 、转让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 * 、受让方资格可能存在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 * 、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 (略) 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 * 、该标的资产为现状转让,所涉及的各种前期欠费,以及 (略) 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产权过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 、本次信息发布是委托方真实意愿表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 (略) 决策、 (略) 为、交易条件设置的报批等相关前置手续, 自愿对 (略)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诺协助办理资产过户的相关手续。提供的信息 (略) 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转让权利和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 (略) 了解并作出决定,自行承担 * 切风险。 |
表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件 条 易 交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或分期()(√或×)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 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 * %)到 (略) 联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账号: * * * * * 9; (略) : (略) (略) )。若资产转让成交,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 (略) 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天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相关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于 * 号 * : * 前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帐户(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对交易价款划转另有约定的,以《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相关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项目成交价格承担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进行收取) 5、受让方须按转让合同的约定,及时受领转让标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转让方受托方予以积极配合,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受让方在办理权属证明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确权的交易风险等不可预见的支出风险,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愿放弃因上述风险导致交易不能过户而对转让方的抗辩。 7、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确认书前需对 (略) 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意向受让确认书时须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诉讼时效、原始合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与转让标的有关事项),并对受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转让方受托方和 (略) 联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交易 方式 | 网络公开竞价 | ||||
项目联系人 | 罗姣 | 电话 | 点击查看>>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