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代耕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
重庆市大足区代耕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
标的名称 |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持有的机器设备 * 批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标的系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 年 * 月至 * 年3月购买的 * 批农机设备,共 * 台,主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机、微耕机等(详见设备明细表)。 | ||
(略) 在位置 | 详见设备明细表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华信评报( * 号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黎功华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标的系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持有的机器设备 * 批整体转让(详见设备明细表)。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转让方未提供标的的合格证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略) 家、质量、品质等。 (略) 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支付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略) 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参照市属国有资产交易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 、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拆除、搬迁、运输,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 *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 * 切责任和后果 (略) 承担。标的拆除、搬迁、运输涉及的 * 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 * 方造成的损害)均 (略) 承担。 十、 (略) 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物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 、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开具发票涉及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十 *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 *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设备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谷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名称 |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持有的机器设备 * 批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标的系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 年 * 月至 * 年3月购买的 * 批农机设备,共 * 台,主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机、微耕机等(详见设备明细表)。 | ||
(略) 在位置 | 详见设备明细表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华信评报( * 号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黎功华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标的系 (略) 市 (略) 区代耕农业机 (略) (略) 持有的机器设备 * 批整体转让(详见设备明细表)。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转让方未提供标的的合格证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略) 家、质量、品质等。 (略) 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支付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略) 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参照市属国有资产交易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 、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拆除、搬迁、运输,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 *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 * 切责任和后果 (略) 承担。标的拆除、搬迁、运输涉及的 * 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 * 方造成的损害)均 (略) 承担。 十、 (略) 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物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 、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开具发票涉及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十 *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 *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设备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谷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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