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寿宾馆整体房产租赁
厦门万寿宾馆整体房产租赁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 点击查看>> |
---|---|
名称 | (略) 整体房产租赁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阳助理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略) (略) |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对 (略) 整体房产租 (略) (略) 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前来竞租。
* 、项目概况
1.1本次招租项目共计1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编号及分包 | 项目地址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万元) | 招租业态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号 | * 3. * | / | 5年 | * | 教育类、文化旅游类以及其它与物业方发展战略规划及主营业态相匹配的项目 | *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序号 | 地址/门牌号(分栋名称) | 建筑面积(㎡) | 场地面积(㎡) | 评估单价(元/M2?月) | 年租金评估值(万元) | 建筑时间 | 建筑结构 |
1 | 万寿路 * -1(宾馆主楼) | * 5 | - | * . * | * . * | * . * | 砖混 |
2 | 万寿路 * ( * ~ * 层) | * | - | * . * | * . * | * . * | 砖混 |
3 | 万寿路 * -2(设备配套房) | * | - | - | - | * . * | 框架 |
4 | 万寿路 * -3( * 层) | * . * | - | * . * | 5. * | * . * | 框架 |
5 | 万寿路 * -4(厨房) | * | - | * . * | * . * | * . * | 框架 |
6 | 万寿路 * #-5(5号楼) | * | - | * . * | 8. * | * . * | 钢混 |
7 | 万寿路 * #-6(6号楼) | * | - | * . * | 8. * | * . * | 砖混 |
8 | 万寿路 * -7(7号楼,不含负 * 层、 * 层、 * 层) | * | - | * . * | * . * | * . * | 框架 |
9 | 万寿路 * #-8(8号楼) | * | - | * . * | * . * | * . * | 石头 |
* | 万寿路 * #- * ( * 号楼) | * | - | * . * | 4. * | * . * | 砖混 |
* | (略) 地 | - | * .5 | - | - | ||
合 计 | * 3. * | * .5 | * . * |
1.2 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 * 年度的年度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 * 年起每年度的年租金价格在上 * 年度的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 3 %上涨。本项目合同签订5年。
1.3 本招租项目,如 (略) 地面积数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
1.4 参与投标的各方应事先考察 (略) 性, * 旦参加投标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物业状况,包括房屋产权、结构、等级、消防、水电设施等情况。
1.5 (略) 负责办理项目经营涉及的各类证照。
1.6 招租人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内容为统 * 版本,承租方报名后即视同认可《房地产租赁合同》所有条款,不得要求修改。
1.7 完成合同签订后,招租人根据腾退顺序移交标的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支付租赁保证金和租金。
1.8 房屋及设备的日常维护、消防及 (略) 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缴、少缴或拖欠租金。
1.9 招租人对承租方交纳的房产租金和各项费用只开具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免租期(见下表):
项目编号及分包 | 项目地址 | 免租期 |
1 |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号 | 2个月 |
*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租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 * 项要求:
2.1竞租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 * 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2竞租人必须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自然人不具备此次报价资格;
2.3竞租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2.4竞租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 (略) 人;
2.5竞租人在信用中国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 (略) 人及黑名单记录;
2.6竞租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2.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略) 政处罚;( (略) 出具承诺函);
2.8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到公告日期前 * 个月纳税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 (略) 日前 * 个月纳税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竞价方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询价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略) 注册资本不能低于 * 0万(含 * 0万);
2. * 竞租人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 (略)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记录为准)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竞价方式
采用竞租人以书面资格审核、线上报价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的方式招租。
* 、招租信息的获取、报名
4.1公告时间: * 日起至 * 日( (略) 时间)。
4.2报名及文件购买时间: * 日起至 * 日,每天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竞租人须在该时间截止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上注册并完成报名。
4.3文件领取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区丰 (略) 大厦 * 层(购买前请先电话联系招租代理机构,电话 点击查看>> )。购得招租文件者视为报名成功,但不表示其资格条件满足要求。
*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5.1资格审查时间: * 日 * : * 。
5.2资格审核方式:购得招租文件的竞租人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上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略) 递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省 (略) 市思 (略) 办公楼 * 楼会议室(地址: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7号)。在通过招租人的资格审查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竞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招租人将不予受理。
* 、 (略) 站
6.1竞价时间: * 日 * : * 时至 * 日 * : * 时;常规竞价时长: * 分钟,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
6. (略)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
* 、竞租保证金
7.1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租单位应于 * 日 * : * ( (略) 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划(存)入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竞租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7.2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竞得房地产承租权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竞得承租人之外的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人收到租赁合同且承租人缴纳完招租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 、招租有关规定
8.1 (略) 有文件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及北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2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和未按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保证金金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招租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竞租文件。
8.3竞租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竞租:
8.3.1竞租人不具备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人资格要求的;
8.3.2竞租人的竞租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8.3.3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8.3.4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程 (略) 竞价的;
8.3.5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合同包竞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 * 招租项目竞价。
8.4竞价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招租代理机构 (略) 竞价活动, (略)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租活动:
8.4.1所有竞租人的报价均低于年租金底价;
8.4.2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8. (略) 踏勘
(略) (略) 。
注:房产消防情况不明, (略) 踏勘了解。
时间: * 日前。
联系人:欧阳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王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8.6竞租人如对公开招租文件有疑问,可向招租人要求澄清。招租人对已发出的招租 (略) 澄清或修改的,由招租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租 (略) 分。如竞租人未在竞价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租文件, * 经进入竞价程序,即视为竞租人已 (略) 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 、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欧阳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王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特别提示: (略) (略) 受 (略) (略) (略) 委托, (略) 信息发布,不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相关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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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略) 整体房产租赁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阳助理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略) (略) |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对 (略) 整体房产租 (略) (略) 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前来竞租。
* 、项目概况
1.1本次招租项目共计1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编号及分包 | 项目地址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万元) | 招租业态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号 | * 3. * | / | 5年 | * | 教育类、文化旅游类以及其它与物业方发展战略规划及主营业态相匹配的项目 | *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序号 | 地址/门牌号(分栋名称) | 建筑面积(㎡) | 场地面积(㎡) | 评估单价(元/M2?月) | 年租金评估值(万元) | 建筑时间 | 建筑结构 |
1 | 万寿路 * -1(宾馆主楼) | * 5 | - | * . * | * . * | * . * | 砖混 |
2 | 万寿路 * ( * ~ * 层) | * | - | * . * | * . * | * . * | 砖混 |
3 | 万寿路 * -2(设备配套房) | * | - | - | - | * . * | 框架 |
4 | 万寿路 * -3( * 层) | * . * | - | * . * | 5. * | * . * | 框架 |
5 | 万寿路 * -4(厨房) | * | - | * . * | * . * | * . * | 框架 |
6 | 万寿路 * #-5(5号楼) | * | - | * . * | 8. * | * . * | 钢混 |
7 | 万寿路 * #-6(6号楼) | * | - | * . * | 8. * | * . * | 砖混 |
8 | 万寿路 * -7(7号楼,不含负 * 层、 * 层、 * 层) | * | - | * . * | * . * | * . * | 框架 |
9 | 万寿路 * #-8(8号楼) | * | - | * . * | * . * | * . * | 石头 |
* | 万寿路 * #- * ( * 号楼) | * | - | * . * | 4. * | * . * | 砖混 |
* | (略) 地 | - | * .5 | - | - | ||
合 计 | * 3. * | * .5 | * . * |
1.2 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 * 年度的年度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 * 年起每年度的年租金价格在上 * 年度的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 3 %上涨。本项目合同签订5年。
1.3 本招租项目,如 (略) 地面积数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
1.4 参与投标的各方应事先考察 (略) 性, * 旦参加投标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物业状况,包括房屋产权、结构、等级、消防、水电设施等情况。
1.5 (略) 负责办理项目经营涉及的各类证照。
1.6 招租人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内容为统 * 版本,承租方报名后即视同认可《房地产租赁合同》所有条款,不得要求修改。
1.7 完成合同签订后,招租人根据腾退顺序移交标的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支付租赁保证金和租金。
1.8 房屋及设备的日常维护、消防及 (略) 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缴、少缴或拖欠租金。
1.9 招租人对承租方交纳的房产租金和各项费用只开具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免租期(见下表):
项目编号及分包 | 项目地址 | 免租期 |
1 |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号 | 2个月 |
*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租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 * 项要求:
2.1竞租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 * 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2竞租人必须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自然人不具备此次报价资格;
2.3竞租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2.4竞租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 (略) 人;
2.5竞租人在信用中国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 (略) 人及黑名单记录;
2.6竞租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2.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略) 政处罚;( (略) 出具承诺函);
2.8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到公告日期前 * 个月纳税记录,若是新成立的企业, (略) 日前 * 个月纳税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竞价方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询价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略) 注册资本不能低于 * 0万(含 * 0万);
2. * 竞租人未曾有拖欠租金法律诉讼(以中 (略)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记录为准)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竞价方式
采用竞租人以书面资格审核、线上报价竞价的方式,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的方式招租。
* 、招租信息的获取、报名
4.1公告时间: * 日起至 * 日( (略) 时间)。
4.2报名及文件购买时间: * 日起至 * 日,每天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竞租人须在该时间截止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上注册并完成报名。
4.3文件领取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区丰 (略) 大厦 * 层(购买前请先电话联系招租代理机构,电话 点击查看>> )。购得招租文件者视为报名成功,但不表示其资格条件满足要求。
*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5.1资格审查时间: * 日 * : * 。
5.2资格审核方式:购得招租文件的竞租人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上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略) 递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省 (略) 市思 (略) 办公楼 * 楼会议室(地址: (略) 市 (略) 区万寿路 * -7号)。在通过招租人的资格审查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竞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招租人将不予受理。
* 、 (略) 站
6.1竞价时间: * 日 * : * 时至 * 日 * : * 时;常规竞价时长: * 分钟,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
6. (略)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
* 、竞租保证金
7.1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租单位应于 * 日 * : * ( (略) 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划(存)入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竞租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7.2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竞得房地产承租权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竞得承租人之外的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人收到租赁合同且承租人缴纳完招租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 、招租有关规定
8.1 (略) 有文件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及北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2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和未按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保证金金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招租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竞租文件。
8.3竞租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竞租:
8.3.1竞租人不具备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人资格要求的;
8.3.2竞租人的竞租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8.3.3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8.3.4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程 (略) 竞价的;
8.3.5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合同包竞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 * 招租项目竞价。
8.4竞价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招租代理机构 (略) 竞价活动, (略)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租活动:
8.4.1所有竞租人的报价均低于年租金底价;
8.4.2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8. (略) 踏勘
(略) (略) 。
注:房产消防情况不明, (略) 踏勘了解。
时间: * 日前。
联系人:欧阳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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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竞租人如对公开招租文件有疑问,可向招租人要求澄清。招租人对已发出的招租 (略) 澄清或修改的,由招租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租 (略) 分。如竞租人未在竞价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租文件, * 经进入竞价程序,即视为竞租人已 (略) 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 、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欧阳助理,电话: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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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略) (略) 受 (略) (略) (略) 委托, (略) 信息发布,不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相关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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