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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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略) 市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岳政土出( * ) *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 * 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略) 挂( * ) * 号 地块位置 * 里 (略) 青年中路以北,锦城嘉园以西,琴棋巷以东, (略) 以南。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点击查看>> 出让年限 * / *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0. 点击查看>>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点击查看>>
受让单位 (略) (略)
土地使用条件: 总计容建筑面积≤ * 2. *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 1. * ㎡、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 * . * ㎡、商业建筑面积≤ * . *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 * .3%;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米;地下停车位按 (略) 市 (略) 。特别说明:① (略) 市按照《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②停车泊位按照 (略) 市 (略) ;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 (略) 对接,按照《 (略) 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 (略) 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 (略) 、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它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 (略) 及垃圾分类设 (略) 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 (略) (略) “关于进 * 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 * 〕 * 号)文件 (略) ;⑥受让方必须按图示红色虚线无偿预留出 * 中南校门进出通道及公共绿地(注:公共绿地及通道管理权归市 * 中管理)。⑦项目建设及地下车库开挖不得影响现状管涵。⑧受 (略) 范 (略) 通道畅通。⑨未尽事宜,受 (略) 市规划相关要求。
备注: ①土地竞得者负责在宗地范围内安排房屋 * 套(市 * 中 * 套, (略) * 套)、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交付楼区征 (略) 用于已征拆的 * 户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房屋规定楼层为5至 * 层,规定楼层不计楼层调差。土地依法出让后,由 (略) 市 (略) 负责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进度将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资金 * 万元分期返还给土地受让人。②被拆迁户过渡费由 (略) 补偿至土地成交之日止,后续过渡费由受让人按政策标准负责发放至产权调换房屋交房后 * 个月(装修期)。③产权调换房屋的分配、差价找补、权证办理等事宜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 (略) 。④宗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按照与 (略) 市自然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略) 楼区拆 (略) 后,方可启动商品房销售。⑤项目建筑方案必须满足《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安置条件。⑥鉴于该宗地属棚改项目,地块形状不规则,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间距、停车泊位等可按《 (略) 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岳政办发〔 * 〕 * 号)执行。⑦宗地出让后,由 (略) 楼区人民政府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公示期: * 日 * 日

*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 *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市自然 (略)
单位地址: (略) 大道东 * 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凤霞
电子邮件:

(略) 市自然 (略)
* 日

(略) 市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岳政土出( * ) *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 * 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略) 挂( * ) * 号 地块位置 * 里 (略) 青年中路以北,锦城嘉园以西,琴棋巷以东, (略) 以南。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 点击查看>> 出让年限 * / *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0. 点击查看>>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 点击查看>>
受让单位 (略) (略)
土地使用条件: 总计容建筑面积≤ * 2. *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 1. * ㎡、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 * . * ㎡、商业建筑面积≤ * . *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 * .3%;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米;地下停车位按 (略) 市 (略) 。特别说明:① (略) 市按照《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②停车泊位按照 (略) 市 (略) ;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 (略) 对接,按照《 (略) 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 (略) 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 (略) 、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它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 (略) 及垃圾分类设 (略) 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 (略) (略) “关于进 * 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 * 〕 * 号)文件 (略) ;⑥受让方必须按图示红色虚线无偿预留出 * 中南校门进出通道及公共绿地(注:公共绿地及通道管理权归市 * 中管理)。⑦项目建设及地下车库开挖不得影响现状管涵。⑧受 (略) 范 (略) 通道畅通。⑨未尽事宜,受 (略) 市规划相关要求。
备注: ①土地竞得者负责在宗地范围内安排房屋 * 套(市 * 中 * 套, (略) * 套)、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交付楼区征 (略) 用于已征拆的 * 户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房屋规定楼层为5至 * 层,规定楼层不计楼层调差。土地依法出让后,由 (略) 市 (略) 负责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进度将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资金 * 万元分期返还给土地受让人。②被拆迁户过渡费由 (略) 补偿至土地成交之日止,后续过渡费由受让人按政策标准负责发放至产权调换房屋交房后 * 个月(装修期)。③产权调换房屋的分配、差价找补、权证办理等事宜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 (略) 。④宗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按照与 (略) 市自然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略) 楼区拆 (略) 后,方可启动商品房销售。⑤项目建筑方案必须满足《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安置条件。⑥鉴于该宗地属棚改项目,地块形状不规则,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间距、停车泊位等可按《 (略) 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岳政办发〔 * 〕 * 号)执行。⑦宗地出让后,由 (略) 楼区人民政府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公示期: * 日 * 日

*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 *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市自然 (略)
单位地址: (略) 大道东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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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凤霞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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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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