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彭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信息时间: 点击查看>>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略) (略) 没收不合格成品混合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 * 号车用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的混合物。初定数量约 * 吨,存放于彭 (略) 上。评估单价0. * 万元/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0. * 万元/吨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挂牌期自 * 日起至 * 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保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略) 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等),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属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 (略) 令》[第 *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意向受让方持有效证件 (略) (略) 现场报名,需提交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 (略) 现场实物过磅移交。根据实际 (略) 结算(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数量),过磅完结当日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略) 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按实际过磅数量计算)。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计算方式:交易服务费=挂牌单价×实际过磅数量×0. * %,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本次转让标的初定数量仅作参考,若初定数量与实际过磅数量有出入,以交付时的实际数量为准。

十、标的移交后,转让方不再负责保管。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略) 使用和运输,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 (略) 组织过磅、装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标的运输的车辆及相关证件等),因此涉及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装卸、运输等费用)及受让方在运输途中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生命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包括对第 * 方造成的损害)等均 (略) 承担,转让方 (略) 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 * 、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可开具非税收入 * 般缴款书。

十 * 、备查资料:1、《评估报告》;2、《检验报告》。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手机: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

地址:彭水县下街商贸园民族路 * 号附8号2-1

项目图片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信息时间: 点击查看>>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略) (略) 没收不合格成品混合系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

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系 * 号车用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的混合物。初定数量约 * 吨,存放于彭 (略) 上。评估单价0. * 万元/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0. * 万元/吨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挂牌期自 * 日起至 * 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保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略) 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不合格成品混合油等),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略) 没收的不合格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属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 (略) 令》[第 *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意向受让方持有效证件 (略) (略) 现场报名,需提交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 (略) 现场实物过磅移交。根据实际 (略) 结算(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数量),过磅完结当日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略) 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按实际过磅数量计算)。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计算方式:交易服务费=挂牌单价×实际过磅数量×0. * %,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本次转让标的初定数量仅作参考,若初定数量与实际过磅数量有出入,以交付时的实际数量为准。

十、标的移交后,转让方不再负责保管。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略) 使用和运输,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 (略) 组织过磅、装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标的运输的车辆及相关证件等),因此涉及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装卸、运输等费用)及受让方在运输途中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生命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包括对第 * 方造成的损害)等均 (略) 承担,转让方 (略) 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 * 、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可开具非税收入 * 般缴款书。

十 * 、备查资料:1、《评估报告》;2、《检验报告》。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手机: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

地址:彭水县下街商贸园民族路 * 号附8号2-1

项目图片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