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福禄园144#116-118房屋招租
经开区福禄园144#116-118房屋招租
项目名称: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
项目法人: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略) 门: | (略) 经济技术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 (略) |
交易平台: | (略) 区公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略) 区福禄园 * # * - (略) ( * 次)
项目名称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 AJJCJ * 4 | ||||||||||
委托方 | (略)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年1月 * 日 * :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 * 秒。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1-2层 | 砖混 | * .2 | 3 | 7. * | 0.8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 (略) 街)。 2.标的权属情况:商铺建筑面积为 * .2平方米,为1-2层建筑。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房屋产权证等暂无法办理, (略) 办理相关营业证照,招标人予以协助。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不得经营殡葬、 (略) 业,并满足《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 (略) 地的用途为:根据文件要求。 2.免租金装修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限内。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 3个月 支付 * 次,第 * 年为中标价,以后每年租金按上年租金的3%比例递增。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年租金的 *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 * 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后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 * )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 (略) 办法》( (略) 3号令)第十 * 、十 * 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 * )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业态、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意向 (略) 踏勘出租标的, (略) 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即使面积存在误差,但不调整中标租金。 ( * )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 (略) 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 *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 *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略) 承担。 ( *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解除、终止后 * 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 (略) 门处理。 (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特别说明: 1、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后,在租赁期内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缮均由承租人负责,但非承租人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房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 2、出租方按房屋现状交付承租方,承租方确认已对 (略) 实地查看,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略) 于非正常使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除外)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合同中其它条款与本条款不 * 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承租方同意接受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 4、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出租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承租方支付租金,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略) 承担。 5、承租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 (略) 门办理《房屋租赁证》,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内如《房屋租赁证》有效期届满,则承租方需及时重新办理;如承租方未能按本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 (略) 门要求出租方缴纳租赁证办理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略) 门,同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6、如因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略) 为致出租人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略) 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 * 承租人承担。 7、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起诉。 8、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为准。 注:1.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仅限于原租赁合同中载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2.现场审核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略) 公 (略) * 楼服务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 注:已注册入库的意向承租人不需要重新注册。 | ||||||||||
项目登 记 | 1.登录:完 (略) 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 (略) 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账号如下: (略) 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 (略)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 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2. (略) (略) 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 元/年或其整数倍。 4.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区管委会B座1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交易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区公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区管委会B座1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免收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区公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区公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区公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区公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区公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世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区公 (略) 。 | |||||||||||
(略) 区公 (略)
* 年1月
项目名称: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
项目法人: | (略)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略) 门: | (略) 经济技术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 (略) |
交易平台: | (略) 区公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略) 区福禄园 * # * - (略) ( * 次)
项目名称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 AJJCJ * 4 | ||||||||||
委托方 | (略)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年1月 * 日 * :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 * 秒。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房屋招租 | 1-2层 | 砖混 | * .2 | 3 | 7. * | 0.8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福禄园 * # 点击查看>> ( (略) 街)。 2.标的权属情况:商铺建筑面积为 * .2平方米,为1-2层建筑。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房屋产权证等暂无法办理, (略) 办理相关营业证照,招标人予以协助。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不得经营殡葬、 (略) 业,并满足《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 (略) 地的用途为:根据文件要求。 2.免租金装修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限内。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 3个月 支付 * 次,第 * 年为中标价,以后每年租金按上年租金的3%比例递增。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年租金的 *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 * 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后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 * )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 (略) 办法》( (略) 3号令)第十 * 、十 * 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 * )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业态、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意向 (略) 踏勘出租标的, (略) 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即使面积存在误差,但不调整中标租金。 ( * )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 (略) 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 *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 *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略) 承担。 ( *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解除、终止后 * 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 (略) 门处理。 (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特别说明: 1、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后,在租赁期内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缮均由承租人负责,但非承租人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房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 2、出租方按房屋现状交付承租方,承租方确认已对 (略) 实地查看,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略) 于非正常使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除外)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合同中其它条款与本条款不 * 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承租方同意接受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 4、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出租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承租方支付租金,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略) 承担。 5、承租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 (略) 门办理《房屋租赁证》,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内如《房屋租赁证》有效期届满,则承租方需及时重新办理;如承租方未能按本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 (略) 门要求出租方缴纳租赁证办理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略) 门,同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6、如因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略) 为致出租人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略) 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 * 承租人承担。 7、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起诉。 8、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租赁目的不能达到或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为准。 注:1.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仅限于原租赁合同中载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2.现场审核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略) 公 (略) * 楼服务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 注:已注册入库的意向承租人不需要重新注册。 | ||||||||||
项目登 记 | 1.登录:完 (略) 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2.登记: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 (略) 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账号如下: (略) 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 (略)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 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2. (略) (略) 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 元/年或其整数倍。 4.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区管委会B座1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交易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区公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区管委会B座1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免收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区公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区公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区公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区公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区公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世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区公 (略) 。 | |||||||||||
(略) 区公 (略)
* 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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