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关于酒、茶叶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关于酒、茶叶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市崇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点击查看>> =" * ">www. 点击查看>> ) (略)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酒、茶叶等(存放地:崇明区南引河路 * 号 (略) )
评估价: * . * 万元
起拍价: * 9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 * 元及其倍数。
* 、拍卖时间: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
*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 * 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 (略) (略) 咨询、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 (略) 陪同。(预约看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拍卖辅助机构登记)。
*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拍卖标的仅限家电、家具等动产本体, (略) 拍卖,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 (略) 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 * 切技术资料。
2、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该物资的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 (略) 件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 (略) 承担。
3、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法院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搬运、装卸费用,均 (略) 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 (略) 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5、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 (略) 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 、凡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日 * 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 * 日 * 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 (略) 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5个 (略) 及时至拍卖标的存放地办妥拍卖标的交接提货手续,在 * 个工 (略) 有标的,逾期不提清的,则视为放弃 (略) (略) 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 (略) (略) 理。自买 (略) 执 (略) 产生的存储、转移运输等 * 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若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 (略) 办理,可能涉及的 * 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 *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显示已签收;若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 *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 * 日 * 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 * 日 * 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略) 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 川北路 * 号
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崇 (略)
* 日
(略) 市崇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点击查看>> =" * ">www. 点击查看>> ) (略)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酒、茶叶等(存放地:崇明区南引河路 * 号 (略) )
评估价: * . * 万元
起拍价: * 9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 * 元及其倍数。
* 、拍卖时间: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
*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 * 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 (略) 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 (略) (略) 咨询、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 (略) 陪同。(预约看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拍卖辅助机构登记)。
*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拍卖标的仅限家电、家具等动产本体, (略) 拍卖,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 (略) 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 * 切技术资料。
2、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该物资的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 (略) 件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 (略) 承担。
3、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法院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搬运、装卸费用,均 (略) 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 (略) 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5、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 (略) 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 、凡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日 * 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 * 日 * 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 (略) 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5个 (略) 及时至拍卖标的存放地办妥拍卖标的交接提货手续,在 * 个工 (略) 有标的,逾期不提清的,则视为放弃 (略) (略) 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 (略) (略) 理。自买 (略) 执 (略) 产生的存储、转移运输等 * 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若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 (略) 办理,可能涉及的 * 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 *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显示已签收;若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 *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 * 日 * 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 * 日 * 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略) 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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