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路125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租赁
太原路125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租赁
(略)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 | |||||||||
项目编号 | * BFFCJ * 4 | |||||||||
委托方 | 上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报价期: * 日9: * 至 * : * 止。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O)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 | 第1至3层 | 混合 | * . * | 6 | * . * | * .5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房屋有房地产权证。标的房屋面积为证载面积。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以现状移交。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住宅。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 * 个月支付 * 次,第 * 年至第 * 年每年租金为成交价,第 * 年租金在第 * 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 * 、 * 年租金同第 * 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租期外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 个月。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前 * 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1.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承租人签订合同时 (略) 行为向出租人提供具有财产能力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下方的“安 (略) (略) 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 * %,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5.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卢经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略) (略)
附件1:
网络 * 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 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 * 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 * 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 * 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 (略) 底价。
(2)意向方在 * 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 * 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 * 次性报价期 * 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 * 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 * 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 * 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 * 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 * 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 (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 (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 (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 (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 * 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 * 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 * 号)
*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略) 。
(略) (略)
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
上 (略) 有限公司
* 年 月
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 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鉴于 * 方是本房屋租赁合同(简称“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之合法出租权人,并有意向 * 方出租租赁房屋, * 方自愿向 * 方承租租赁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略)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参照国内 (略) 惯例,就承租租赁房屋事宜,经双方协商 * 致达成本合同。
1.租赁房屋的情况
1.1 租赁房屋在本合同中指 * 方出租给 * 方位于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小区4幢的建筑面积为 * . *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1.2 租赁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 * * 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 中加以列明。除 * * 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 * 作为 * 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给 * 方使用和 * 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租赁房屋的验收依据。
1.3 * 方在签订本合同 (略) 勘察过该租赁房屋,对该租赁房屋权属、房屋实际面积、房屋用途、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修标准、相邻环境等租赁房屋状况已清楚了解,且 * 、 *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6.1条约定标准支付租金和费用,不就该房屋租赁面积与任何第 * 方组织测量的面积或面积算法 (略) 调整。
2.租赁房屋的用途
2.1 * 方向 * 方承诺,遵守房屋产权证登记用途使用房屋,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遵守物业管理人发布的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管理。
2.2 * 方保证,事前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并按规 (略) 门核准的, * 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上述使用用途。
2.3 在租赁期限内, * 方应当已经获得经营本合同2. (略) (略) 需的 * 切政府许可、营业执照或批准证书,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与本合同2. (略) 述业态之外的其他用途。因 * 方无法获得有关上述许可文 (略) 本合同内容的,视为 * 方违约。
2.4 * 方有权对租赁用途的适当性、 (略) 监督,如 * 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 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2.5 * 方应向 * 方提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以 (略) 政许可的有效证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交由 * 方备案。
3.租赁期限
3.1 该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 年,自_ * _年__月__日起至 * 年月日止,房屋交接日为 * 年_ 月_ _日。
3.2 租赁期满, * 方需继续承租该租赁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 个月,书面向 * 方提出续租要求, * 方在承租 (略) 为,经 * 方同意在双方协商 * 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续签期限不超过 * 方监管机构限定期限(续租前后总租期不超过十年)。第 * 人申请租赁的,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承租权。
3.3 * 、 * 双方同意租赁房屋交付的装修及设施设备等交房标准均以租赁房屋交付时的实际状态为准, (略) 勘查, * 方不对房屋质量安全及瑕疵等承担保证责任。
3.4 原租赁合同到期后, (略) 或《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 * 方应给予 * 方 * 天的交付宽限期,在交付宽限期内 * 方无需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房屋的交付日为租期的起算日。
3.5 交付宽限期届满, * 方仍无法交付房屋的,应在交付宽限期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 * 方协商后续工作:(1) * 方可以委托 * 方负责继续实施清退工作, * 方接受委托的, * 方应向 * 方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略) 涉及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2) * 方接受委托的,在与 * 方约定的期限内仍无法完成清退工作或 * 方不接受委托的, * 方应书面通知 * 方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备案, (略) 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方先期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租赁房屋的使用范围
4.1 在租赁期限内, * 方对租赁房屋拥有使用权的范围限于外墙(含起到外墙功能的玻璃结构,下同)以内的区域但不含外墙面和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 (略) 租赁房屋外墙的墙壁,租赁房屋的外墙(包括楼顶)及其以外区域的 * 切权益由 * 方保有。
4.2 * 方在承租租赁房屋之前,已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经营范 (略) 进行过充分 (略) 调研, (略) 定位失准、营销策略失位等造成经营不善, (略) 本合同义务的依据和理由。
5.物业管理
* 方应按 * 方对于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 (略) 。如无规定的,则双方根据物业 (略) 约定,或由 * 方与物业管理人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协议以约束之。
6.租金、定金和保证金
6.1 * *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内,该租赁房屋租金及升幅如下,月租金为年租金额/ * ,日租金为年租金额/ * ,不满 * 个月的当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期间 | 年租金(人民币:元)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免租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上述租金为 * (略) 获收入,只包含 * 方开具发票的税费。 * 方承租房屋期间其他费 (略)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其他水电气、网络、停车等费用)。
6.2 * 方 (略) 租金后的 * 日内开具发票。具体发票类 (略) 决定。
6.3 上述租金为含税价。 (略) 在地相关税费规定。
6.4 租金 * 月 * 付。保证金为首年 * 个月租金标准。本合同签署时,承租方须支付首年1个月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首期租金。承租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每月 * 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下 * 月租金,租金先付后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前, (略) 支付首年3个月租金到 * 方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投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全额履约保证金的 *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按房屋现状完成实地交接,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6.6 * 方同意自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前 * 个月(即 *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为免租装修期,免租期在租期外。
6.6若 * 方违约, * 方可以使 (略) 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用 (略) 欠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或天然气、通讯等费用);如 (略) 本合同项下的规定致使 * 方发生的其它费用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 * 方为重新出租 (略) 修缮发生的费用,亦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 * 方按照本条规定扣减保证金的情况下, * 方应在收到 * 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的不足数额。
6.7 在 * 方按第 * 条规定将租赁房屋交还给 * 方并经 * 方验收合格后, * 方应将保证金金额或余款(如有)在 * 方接收租赁房屋且 * 方无违约(履行完违约责任)之日起 * 日内无息返还给 * 方。
6.8该房屋系按栋租赁,租金属固定价格,不按建筑面积计算。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经任何测量机构测量与本合同的约定存在差异的,不影响本条约定的租金。
7.公用事业费
7.1 在租赁期限内, * 方承担其使用的水、电、煤气/天然气、通讯等费用。 (略) 前,须与 * 方(或物业公司)对租赁房屋内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计量表原 (略) 共同书面确认,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 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计量表反映的数字如实每月缴纳。如果逾期支付, * 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 方在向 * 方预交后期租金时,须将前期水、电、煤气/天然气、通讯等缴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于 * 方。
7.2 * 方提供现有的用电、用水等设备,如 * 方需改造增容,须经 * 方事先同意且费 (略) 承担,租赁期满后 * 方确保完整且免费移交, * 方不得因此向 * 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8.租赁房屋的交接
8.1 * 方应于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日前将本合同第1. (略) 约定的租赁房屋交付给 * 方使用。
8.2 交接当日 * * 双方应当派员参加。如果 * (略) 且逾期超过 * 日的,视作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 * 方使用, * 方应当承担相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8.3 * * 双方应于租赁房屋交接当日在本 (略) 示格式的《租赁房屋交接单》上签字,以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签字即视为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9.转租或合营
9.1 * 方承租租赁房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 * 方书面同意外,其用途仅限于 * 方按照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业态。
9.2 * 方承诺,租赁期内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改变使用业态,也不擅自变更使用者或寻求其他人公用。
* .租赁房屋的使用要求
* .1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 方为安全责任第 * 人,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 * 方应当善意、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的物品。 * 方对 * 方承租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 方应无条件配合。
* .2 * 方在安装设备、设施时,涉及相邻业 (略) (略) 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同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租赁房屋范围以外的区域。如有违反, * 方应负责在 * 方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略) 费用并赔偿损失。
* .3 * 方不得擅自搭建阁楼,严禁在租赁房屋内居住;不得在租 (略) 在物业的外墙及屋顶搭建任何附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在租 (略) 安装任何天线或信号接收器。
* .4 由于 * 方的疏忽或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采取不当措施等)导致租赁房屋的任何设施或装置(包括门窗、玻璃、电线装置或其他设备)损坏,或造成 * 方及第 * 方其他损失的, * 方均应负责向 * 方或第 * 方赔偿。
* .5 * 方应按 (略) 门的要求,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卫生防疫、烟酒专卖、食品、治安、环保等相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各类许可证和配置相应的各类设备、设施。 * 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为 * 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事项提供方便。
* .租赁房屋的维修
* .1 租赁期间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 方发现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低值易损件)有非 * 方原因发生故障的,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人报修, * 方装修范围内的故障, (略) 负责维修, * 方不负责房屋维修及相关责任。
* .2 租赁期间内,因 * 方、 * 方雇员、 * 方顾客或其他任何 * 方人员导致租赁房屋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略) 或在 * 方或物业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负责维修。 * 方逾期不维修的, (略) 维修,费用由 * 方承担。
* .3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交付 (略) 进行检查、养护。 * 方有权在不影响 * 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可随时对 * 方的检查、 (略) 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 * 方有权要求 * 方整改, * 方拒不改正的,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 .4遇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管破裂等险情) * 方应及时通知 * 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与扩大; (略) 有权在未经 * 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租赁房屋,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与扩大, * 方不承担因进入租赁房屋给 * 方造成 * 方的损失,但 * 方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通知 * 方,并将进入租赁房屋造成 * 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 .安全责任
* .1 * 方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现场负责人为该房屋安全第 * 责任人,承担房 (略) 法律责任。
* .2若房屋损坏, (略) * 方及受损第 * (略)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 .租赁房屋的装修
* .1 * 方可在征得 * 方同意后对 (略) 必要的装修并添加相应设施、设备以满足其使用需求。 * 方租赁房屋内外装修方案(包 (略) 招等室外装修方案)、图纸、彩色效果图等应事先送 * 方审核并得到 * 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 方可根据装修对租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效果、相邻关系等多方面的影响决定是否同意。所有经 * 方认可后的方案、图纸、效果图等 * 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 方无需对其同意的方案承担责任,而应由 * 方自负承担装修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
* .2 * 方装修时应遵守本协议附件 * (略) 在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物业管理人可作为 * 方代理人监督 * 方的装修工作,如果发现 * 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 * 方认可的 (略) 装修的, * 方或物业管理人有权制止。
* .3 * 方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 * 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租赁房屋、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以及 * 方认为对墙面美观、房屋承重、原有设备设施有重大影响的, * 方可责令改正,也可以要求 * 方停止并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 * 方应予赔偿;造成第 * 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4 * 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及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上述装修、设施、设备在使用中造成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造成第 * 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5 * 方在对 (略) 装修之前,应按规定 (略) 门,如消防、卫生防疫、 (略) 门报审装修方案,若 * 方方案未 (略) 门批准,导致 * 方无法在租赁房屋内正常营业的, (略) 承担 * 切损失,并且不得影响 * 方按本 (略) 对 * 方的义务;若 * 方未 (略) 门批准擅自装修的, * 方可责令 * 方停止并恢复租赁房屋原状,造成 * 方或第 * 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予赔偿。
* .6 * 方装修时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 * 方如确需改变租赁房屋结构,须事先提供正规的有建筑 (略) 门出具设计图纸。 * 方收到设计图纸后有权找有 (略) 门对 (略) (略) 性评估,产生的费用由 * 方支付。鉴定评估结 (略) 且 * 方出具书面同意文件的, * 方方能施工。即使鉴定结 (略) , * 方也有权拒绝 * 方的改变要求,任何擅自施工或未按 * 方书面同意的设 (略) 造成的后 (略) 承担。
* .7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对该 (略) 任何形式的装修、装饰、装潢,不得在租赁房屋内添附无法拆除或虽能拆除但将明显损害使用价值或损害租赁房屋的任何设施设备或物品,否则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或无效或被撤销, * 方不得就附合的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参值向 * 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 .8 * 方必须在获得 * 方 (略) 门的批准后方能开始装修。装修方案、样本和设计图纸未经 * 方 (略) 门批准或 * 方经批准后擅自变更装修方案和设计 (略) 施工的, * 方应在收到 * 方 (略) 门书面整改通知之日 (略) 整改,最迟应于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完毕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方应负责将该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按 * 个月的租金金额向 * 方支付违约金。 * 方对 * 方装修方案等批准不免除 * 方装修责任。
* .9 * 方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报经政 (略) 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而投入使用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方应负责将该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按 * 个月的租金金额向 * 方支付违约金。
* . * * 方对该租赁房屋装修以适度装修为原则, * 方对本合同租赁期限以及合同期满不续租存在的风险均有充分的认识,故 * 方应当严格控制装修价值,并同意装修折旧年限以本合同租期为限,本合同租赁期满则装修折旧完毕,不存在装修残值。
* . * 方管理和免责
* .1 * 方可在租赁房屋以外的范围 (略) 维修、改建、装修工程。上述工程若需暂时封闭或更改公用通道, * 方不应以此类工程及其后果对 * 方产生干扰或不便为由要求 * 方予以赔偿。 * 方实施上述工程前,应事先给予 * 方书面通知,并尽量减少对 * 方使用租赁房产生的干扰及不便。
* .2 * 方应自付费用为其放置于租赁房屋内的财产投保财产险,并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购买合理金额的保险。
* .3 * 方承担租赁期间的管理责任,租赁房屋 (略) 在区域发生故障,或发生火灾、溢水、冒烟等其他情况的, (略)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给 * 方或第 * 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4 因政府、公用 (略) 道路、绿化、地面、设备设施等改造施工对 * 方营业造成影响的, * 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5 若租赁房屋因非 * 方原因导致水、电、煤气或天然气、通讯等公用事业服务中断的(包括但不限于 * 方未能及时缴纳费用导致供应中断、开关自动保护装置的动作、外线出现故障、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等), (略) 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得影响其按照本合 (略) 义务。
* .6 * 方向租赁房屋提供保安人员或管理人员(如有)、任何性质的机械、防盗系统,并不构成 * 方须承担 * 方人身或财产的安全责任。 * 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及租赁房屋门前道路或通道范围内人身或财产的安全。
* .7 * 方授权 * 方可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 (略) 征信 (略) 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 * 方基础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后续管理。
* .租赁房屋的返还
* .1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 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房屋。
* .2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后的当日, * 方应将租赁房 (略) 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完整地交还给 * 方,并经 * 方验收认可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凡属 (略) 位、设备或附属设施, * 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 * 双方对租赁房屋内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计量表原发生数截止验收当 (略) 共同书面确认,并由 * 方支付从上 * 计费周期结束至验收当日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煤气/天然气费用。 * * 双方应于租赁房屋验收当日在本 (略) 示格式的《租赁房屋交接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以示租赁房屋验收及交接完毕。
* .3 * 方未经 * 方同意逾期返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 * 日, * 方应按返还之日前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租赁房屋占用费。若 * 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略) 参加验收,或仍未将出租房屋及其钥匙交还 * 方的, * 方可在公证机 (略) 等第 * 方组织的证明下进入租赁 (略) 有物品搬离租赁房屋,搬离费用及存放该等物品的费用由 * 方承担。
* .4 * 方对 (略) 装修及添加设施设备的(如地坪、招牌、面砖、墙面、门窗等), * 方有权要求 * 方保留现状或恢复原状。除 * 方同意或 (略) 分外, * 方在返还租赁房屋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租赁房屋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租赁房屋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租赁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5 本合同自动期满或因 * 方原因提前解除的, * 方对 * 方的任何装修损失不予补偿。因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且 * 方确有装修损失的,对 (略) 分, * 方可作合理补偿。
* .6 (略) 收回租赁房屋,该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物品等均 (略) 理, (略) 清理, * 方应向 * 方支付清 (略) 产生的费用,且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返还上述物品或向 * 方主张上述物品的任何赔偿或补偿,以及搬运、拆装、重置、折旧等费用。
* . (略) 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略) (略) 招租活动。 (略) 过程中造成 * 方或任何第 * 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略) 有赔偿责任。
* .8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非因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主张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赔偿或补偿,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主张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搬运、拆装、重置、折旧等费用。
*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 .1 * *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 * 的, (略) 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租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 (略) 会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租赁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该房屋因其他原因遇批租、拆迁的;
(6)该房屋因 * (略) 门或 (略) (略) 调整要求收回的;
(7)因存在消防安全 (略) 门要求整改的;
(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
(9) * 方已告知 * 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或受到权利限制, (略) 分的;
( * ) * 方提前 * 个月向对方发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的。
* .2 * *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 * 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另 * 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 * 方,应向另 * 方按解约前月租金的 *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 (略) 分。
发生下列情况后,合同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第 * 日终止,违约方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 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搬离租赁房屋并配合 * 方办理退租手续。
(1) * 方交付的该租赁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 * 方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超出合同第2.1条约定的经营 (略) 经营的;
(3)因 * 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擅自改变其建筑结构的;
(4) * 方擅自转租租赁房屋、允许第 * 方使用租赁房屋的或与第 * 方联营的;
(5) * 方违反“管理公约”(详见附件 * )的约定, * 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
(6) * 方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
(7) * 方未经取得政府 (略) 经营活动的;
(8) * 方经营业态扰乱周边居民生活导致投诉,在 * 方发出书面改正通知后 * 十日内仍未改正的;
(9) * 方经营业态被 (略) 在地政府规章制度政策,经 * 方书面通知后 * 十日内拒不调整的;
( * ) * 方拖延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累计超过 * 日的或者累计超过2次的,或逾期支付租金累计 * 日的;
( * )在租赁期内发生打 (略) 为 (略) 会 (略) 为的;
( * )逾期交付保证金或逾期未补足保证金超过 * 日;
( * )无故停业超过 * 天,或歇业超过 * 天,或破产清算;
( * )租赁区域内发生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或者 * 方提出安全整改通知 * 十日内拒不改正的;
( *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3 * 方出 (略) 为的, * 方有权同时采用停水、停电等措施以督促 * (略) 为或搬离租赁房屋,因此对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4 * 方承租房屋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事件的, * 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导致 * 方房屋价值贬损的, * 方承担贬损价值的赔偿责任。
* .违约责任
* .1 符合下列情况之 * 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 * 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 * 支付违约金。
(1) * 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未能按时补足保证金的;
(2) * 方逾期支付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的。
* .2 租赁期间, * 方或 * 方非因合同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租赁期第 * 年月租金 * 倍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应同时赔偿损失。
* .3 租赁期间, * 方或 * 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 .4 * 方已 * 方监管 (略) 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积极遵守,如有违反, (略) 承担损失和责任。
* .不可抗力
* .1 由于不可抗力给合同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 (略) 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并应在十 *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 (略) 、 (略) (略) 、或者 (略) 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 * * 双方可按不 (略) 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 (略) 分合同义务, (略) 合同,房租按实际已发生天数结算。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 .2 (略) 期间,租赁 (略) 改造、动迁、商业街改造等事由的,租赁 (略) 门发布的改造、动迁公告中确定的开始日起自然终止。 * 方应自合同自然终止日起十日内搬离租赁房屋。
* .争议解决
* .1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 (略) (略) 诉讼解决。在争议发生和解决过程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 * 方不得中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 .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 .合同生效
*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公章后生效。
* .2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 (略) 市 (略) 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本合同有约束力的, * * 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送达地址确认
* .1 各方向对方的传真 * 经发出,或挂号邮件在投邮 * 天后,或专人送递的函件发出3日后,即视为送达对方。各方联络信息如下,作为日常联络地址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 * 方信息发生更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该等信息仍视为有效: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卢飚
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政务区祁门路 * 号A座 * 室( 点击查看>> )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连带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上述联系人和地址未填写的,以 (略) 地或者身份证记载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 .其他
* .1 * 方在租赁期间与 * 方或第 * 方发生相邻关系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 * 双方协商 * 致, (略) 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 (略) 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经 * * 双方协商 * 致, (略) 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 (略) 。
* .3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本合同 * 式 * 份, * * 双方各执 * 份。
* .4本合同由 * * 双方及担保人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 .担保
* .1 担保 (略)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租金、逾期责任、违约责任及 * 方违约应对向 * 方和第 * 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及权利方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含保全等)、律师费、食宿交通费等。
* .2 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为 * 方在本合同项 (略) (略) 期届满后 * 年。
* .附件
* .1 本合同附件2-1至附件2-4因提及而并入本合同,成为本合同不可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以下附件 (略) , (略) 本合同。
(本页已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签署方)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连带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2-1:
租赁房屋交接单
合同号:
1、交接租赁房屋坐落: (略)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接租赁房屋装修状况:墙面_______,地面,_______,天棚_______,。
3、租赁房屋当前各项表数显示:水表:_______,电表:_______,煤气表:_______。
4、交接租赁房屋钥匙套(把)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设备设施情况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状况 |
高压配电柜 | |||
低压配电柜、变压器 | |||
发电机: |
6、其他情况及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2:
管理公约
承租方保证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遵守以下各项管理公约:
1. 从事生产或商业经营必须维持有效证照齐全,不发生违 (略) 为;
2. 店招必须按照出租方、物业及政府机构要求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字体、颜色、形式、材质等要求)制作;
3. 保持租赁房屋的沿街建筑立面无小广告, (略) 牌完好、整洁;
4. 保持租赁房屋门 (略) 道平整、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5. 租赁房屋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保持环境整洁,无乱晾晒、乱悬挂、乱停车(含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不出现占道经营、跨门营业等现象;
6. 环卫设施及空调外机的设置应符合出租方 (略) 门的要求,并负责管理到位,不得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包括噪音、油烟、异味、粉尘、遮挡等影响)。
7. 租赁期间不以任何方式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旦发生居民投诉应 (略) 理并通报出租方;
8. 不在租赁房屋区域内搭建阁楼、隔断、天井加盖等违章建筑, * 经发现须无条件配合出 (略) 门拆除,所有损失及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任何装修、搭建或改建必须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及《装修管理规定》办理;
9. 给电池充电的电源必须固定,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且不要连续充电超8小时,充电器件产品合格并远离火源及可燃物。
* . 不利用 (略) 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 . 不经营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引进的业态。
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管理公约的内容,不转租,调整内容将在书面通知 (略) 生效。承租方如不能遵守本管理公约、按此承担责任或抵触出租方整改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3
装修管理规定
承租方可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对 (略) 必要的装修并添加相应的设施、设备以满足其使用需要,承租方的装修及对租赁房屋的任何添加、改动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本规定的要求。
( * ) 装修前工作
1、承租方在装修房屋之前,需聘请 (略) 绘制平面图、效果图等,并将全套设计图纸交由出租方审核认可,原则上必须按平面图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如未 (略) ,擅自装修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超过 * 定规模的,承租方需按照《 (略) 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额 *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进行报建, (略) 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向 (略) 市、区(县) (略) (略) 门、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 (略) 办理报建手续。
3、承租方在施工前须向出租方或物业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装修房屋的原始平面结构图。
(2)、装修房屋变动后平面结构图。
(3)、工程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4)、工程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5)、工程有关的水、电、煤、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图。
(6)、消防、 (略) 门审批报告。
(7)、其他资料
( * )装修管理
1、管理方
承租方装修时应同时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第 * 条、本规定 (略) 在物业的装修管理规定(如有),管理方为物业管理人,负责监督承租方的装修工作。
2、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1)承租方必 (略) 做好防护、隔离等安全措施,随时接受出租方及物业管理人的安全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同时必须在施工期 (略) 为:
A. 不按图施工。
B.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
C. 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的消防、配电、供气设施以及给排水管道。
D. 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以及其他劣质材料。
E. 违规使用电、气、水。
F. 存在使用电炉、液化气钢瓶以及电瓶车 (略) 为。
G. (略) 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 (略)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H. 乱扔、乱倒垃圾、杂物、污水。
I. 以任何理 (略) 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
J. 以任 (略) 道、屋顶天台、 (略) 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2) (略) 进场后对原有设施设备的清理或拆除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拆除后的资产余 (略) 有。
(3)承租方装修时经批准临时借用公共地方,装修完后须负责清理并恢复原貌。
(4)施工中涉及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如电工、架子工、制冷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由承租方负责统 * 监督管理。
(5)装修过程中应控制噪声,中午 * 时至 * 时,晚上 * 时 * 分至凌晨7时3 (略) 有敲、凿等较大声响的作业。
(6) (略) * 由承租方加以管理与约束,如发生违法及违约事件,由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3、验收和使用
租赁房屋装修完毕后必须报 (略) (略)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其他规定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出租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2、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 (略) 在地整条商业街的整体改造,不得随意破坏商业街外观的整体性和美观性,对于特殊 (略) 装修前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改建、搭建、部分添附或拆除。
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调整内容将在书面通知 (略) 生效。承租方如不能遵守本规定、按此承担责任或抵触出租方整改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4: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 (略) 市、 (略) 区有关安全、消防、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落实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租赁房屋的各项安全工作,特订立本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本责任书”),租赁双方 (略) :
* 、承租方是租赁房屋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承租人是租赁房屋安全工作的第 * 责任人,对租赁房屋区域的安全保卫 (略) 责任。租赁房 (略) 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 、承租方应制定并健全租赁房屋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参 (略) 门组织的安全工作培训,对员工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安全管理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1)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出租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3)承租方 (略) 业商铺的,必须每隔半年清理厨房内油烟机、排烟管道内的油污,并接受出租方的检查。如需安装煤炉、燃气 (略) 门审核为准;如使用液化气钢瓶则必须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数量不得超过2个,存放位置规范,且不得与煤炉混合使用。
(4)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 (略) 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5)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厨房区域外或出租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出租方或物业管理方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6) (略) 地按规定自主或由出租方代为配备消防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等,确保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在通道堆放物品,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略) 地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7)租赁房屋的电源箱必须规范安装,且电源箱旁电配间房不得堆放杂物。
(8)使用锅炉、电梯、货梯等特种设施、设备,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略) 保养、安全检查并建立台帐制度。
(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 (略) 施工、生产作业。
( * )承租方及其员工须提高防范意识,不应将大额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存放在租赁房屋过夜,并须保管好印章、支票、发票等。承租方应根据需要安装配备必要的技防设施,防止钱物被盗。
( * )负责租赁房屋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 、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安全管理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1)督促承租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 * 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 (略) 在区域内 (略) 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承租方;
(3)有权不定期对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生产经营,消防保 (略) 检查,并要 (略) 发现的不安全 (略) 整改。
* 、责任承担
(1)承租方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关于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对出租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 旦发生人身伤害或 (略) 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2)承租方接收租赁房屋时及租赁期间内,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并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租赁期间如因承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责任书而造成的 * 切事故或对 * 方、第 * 方造成损失或 (略) 罚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及本责任书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责任书系《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
* 方(出租方)(盖章): * 方(承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附件2-5: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交易工作的严肃性, * * 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 、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略) 令第 * 号)、《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合政办【 * 】2号)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 * )《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第十 * 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原则上不得签订补充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 * )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 (略) 和交易文件)。
* 、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租赁项目的书面合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 *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方: (公章) *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略)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 | |||||||||
项目编号 | * BFFCJ * 4 | |||||||||
委托方 | 上 (略) 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报价期: * 日9: * 至 * : * 止。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O)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 | 第1至3层 | 混合 | * . * | 6 | * . * | * .5 | ||||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房屋有房地产权证。标的房屋面积为证载面积。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以现状移交。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住宅。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 * 个月支付 * 次,第 * 年至第 * 年每年租金为成交价,第 * 年租金在第 * 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 * 、 * 年租金同第 * 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租期外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 个月。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前 * 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1.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承租人签订合同时 (略) 行为向出租人提供具有财产能力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下方的“安 (略) (略) 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 * %,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5.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卢经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略) (略)
附件1:
网络 * 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 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 * 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 * 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 * 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 (略) 底价。
(2)意向方在 * 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 * 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 * 次性报价期 * 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 * 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 * 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 * 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 * 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 * 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 (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 (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 (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 (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 * 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 * 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 * 号)
*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略) 。
(略) (略)
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
上 (略) 有限公司
* 年 月
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 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鉴于 * 方是本房屋租赁合同(简称“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之合法出租权人,并有意向 * 方出租租赁房屋, * 方自愿向 * 方承租租赁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略)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参照国内 (略) 惯例,就承租租赁房屋事宜,经双方协商 * 致达成本合同。
1.租赁房屋的情况
1.1 租赁房屋在本合同中指 * 方出租给 * 方位于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小区4幢的建筑面积为 * . *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1.2 租赁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 * * 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 中加以列明。除 * * 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 * 作为 * 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给 * 方使用和 * 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租赁房屋的验收依据。
1.3 * 方在签订本合同 (略) 勘察过该租赁房屋,对该租赁房屋权属、房屋实际面积、房屋用途、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修标准、相邻环境等租赁房屋状况已清楚了解,且 * 、 *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6.1条约定标准支付租金和费用,不就该房屋租赁面积与任何第 * 方组织测量的面积或面积算法 (略) 调整。
2.租赁房屋的用途
2.1 * 方向 * 方承诺,遵守房屋产权证登记用途使用房屋,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遵守物业管理人发布的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管理。
2.2 * 方保证,事前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并按规 (略) 门核准的, * 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上述使用用途。
2.3 在租赁期限内, * 方应当已经获得经营本合同2. (略) (略) 需的 * 切政府许可、营业执照或批准证书,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与本合同2. (略) 述业态之外的其他用途。因 * 方无法获得有关上述许可文 (略) 本合同内容的,视为 * 方违约。
2.4 * 方有权对租赁用途的适当性、 (略) 监督,如 * 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 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2.5 * 方应向 * 方提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以 (略) 政许可的有效证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交由 * 方备案。
3.租赁期限
3.1 该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 年,自_ * _年__月__日起至 * 年月日止,房屋交接日为 * 年_ 月_ _日。
3.2 租赁期满, * 方需继续承租该租赁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 个月,书面向 * 方提出续租要求, * 方在承租 (略) 为,经 * 方同意在双方协商 * 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续签期限不超过 * 方监管机构限定期限(续租前后总租期不超过十年)。第 * 人申请租赁的,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承租权。
3.3 * 、 * 双方同意租赁房屋交付的装修及设施设备等交房标准均以租赁房屋交付时的实际状态为准, (略) 勘查, * 方不对房屋质量安全及瑕疵等承担保证责任。
3.4 原租赁合同到期后, (略) 或《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 * 方应给予 * 方 * 天的交付宽限期,在交付宽限期内 * 方无需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房屋的交付日为租期的起算日。
3.5 交付宽限期届满, * 方仍无法交付房屋的,应在交付宽限期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 * 方协商后续工作:(1) * 方可以委托 * 方负责继续实施清退工作, * 方接受委托的, * 方应向 * 方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略) 涉及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2) * 方接受委托的,在与 * 方约定的期限内仍无法完成清退工作或 * 方不接受委托的, * 方应书面通知 * 方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备案, (略) 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方先期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租赁房屋的使用范围
4.1 在租赁期限内, * 方对租赁房屋拥有使用权的范围限于外墙(含起到外墙功能的玻璃结构,下同)以内的区域但不含外墙面和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 (略) 租赁房屋外墙的墙壁,租赁房屋的外墙(包括楼顶)及其以外区域的 * 切权益由 * 方保有。
4.2 * 方在承租租赁房屋之前,已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经营范 (略) 进行过充分 (略) 调研, (略) 定位失准、营销策略失位等造成经营不善, (略) 本合同义务的依据和理由。
5.物业管理
* 方应按 * 方对于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 (略) 。如无规定的,则双方根据物业 (略) 约定,或由 * 方与物业管理人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协议以约束之。
6.租金、定金和保证金
6.1 * *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内,该租赁房屋租金及升幅如下,月租金为年租金额/ * ,日租金为年租金额/ * ,不满 * 个月的当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期间 | 年租金(人民币:元)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免租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上述租金为 * (略) 获收入,只包含 * 方开具发票的税费。 * 方承租房屋期间其他费 (略)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其他水电气、网络、停车等费用)。
6.2 * 方 (略) 租金后的 * 日内开具发票。具体发票类 (略) 决定。
6.3 上述租金为含税价。 (略) 在地相关税费规定。
6.4 租金 * 月 * 付。保证金为首年 * 个月租金标准。本合同签署时,承租方须支付首年1个月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首期租金。承租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每月 * 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下 * 月租金,租金先付后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前, (略) 支付首年3个月租金到 * 方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投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全额履约保证金的 *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按房屋现状完成实地交接,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6.6 * 方同意自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前 * 个月(即 *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为免租装修期,免租期在租期外。
6.6若 * 方违约, * 方可以使 (略) 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用 (略) 欠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或天然气、通讯等费用);如 (略) 本合同项下的规定致使 * 方发生的其它费用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 * 方为重新出租 (略) 修缮发生的费用,亦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 * 方按照本条规定扣减保证金的情况下, * 方应在收到 * 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的不足数额。
6.7 在 * 方按第 * 条规定将租赁房屋交还给 * 方并经 * 方验收合格后, * 方应将保证金金额或余款(如有)在 * 方接收租赁房屋且 * 方无违约(履行完违约责任)之日起 * 日内无息返还给 * 方。
6.8该房屋系按栋租赁,租金属固定价格,不按建筑面积计算。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经任何测量机构测量与本合同的约定存在差异的,不影响本条约定的租金。
7.公用事业费
7.1 在租赁期限内, * 方承担其使用的水、电、煤气/天然气、通讯等费用。 (略) 前,须与 * 方(或物业公司)对租赁房屋内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计量表原 (略) 共同书面确认,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 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计量表反映的数字如实每月缴纳。如果逾期支付, * 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 方在向 * 方预交后期租金时,须将前期水、电、煤气/天然气、通讯等缴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于 * 方。
7.2 * 方提供现有的用电、用水等设备,如 * 方需改造增容,须经 * 方事先同意且费 (略) 承担,租赁期满后 * 方确保完整且免费移交, * 方不得因此向 * 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8.租赁房屋的交接
8.1 * 方应于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日前将本合同第1. (略) 约定的租赁房屋交付给 * 方使用。
8.2 交接当日 * * 双方应当派员参加。如果 * (略) 且逾期超过 * 日的,视作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 * 方使用, * 方应当承担相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8.3 * * 双方应于租赁房屋交接当日在本 (略) 示格式的《租赁房屋交接单》上签字,以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签字即视为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9.转租或合营
9.1 * 方承租租赁房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 * 方书面同意外,其用途仅限于 * 方按照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业态。
9.2 * 方承诺,租赁期内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改变使用业态,也不擅自变更使用者或寻求其他人公用。
* .租赁房屋的使用要求
* .1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 方为安全责任第 * 人,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 * 方应当善意、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的物品。 * 方对 * 方承租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 方应无条件配合。
* .2 * 方在安装设备、设施时,涉及相邻业 (略) (略) 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同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租赁房屋范围以外的区域。如有违反, * 方应负责在 * 方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略) 费用并赔偿损失。
* .3 * 方不得擅自搭建阁楼,严禁在租赁房屋内居住;不得在租 (略) 在物业的外墙及屋顶搭建任何附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在租 (略) 安装任何天线或信号接收器。
* .4 由于 * 方的疏忽或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采取不当措施等)导致租赁房屋的任何设施或装置(包括门窗、玻璃、电线装置或其他设备)损坏,或造成 * 方及第 * 方其他损失的, * 方均应负责向 * 方或第 * 方赔偿。
* .5 * 方应按 (略) 门的要求,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卫生防疫、烟酒专卖、食品、治安、环保等相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各类许可证和配置相应的各类设备、设施。 * 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为 * 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事项提供方便。
* .租赁房屋的维修
* .1 租赁期间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 方发现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低值易损件)有非 * 方原因发生故障的,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人报修, * 方装修范围内的故障, (略) 负责维修, * 方不负责房屋维修及相关责任。
* .2 租赁期间内,因 * 方、 * 方雇员、 * 方顾客或其他任何 * 方人员导致租赁房屋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略) 或在 * 方或物业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负责维修。 * 方逾期不维修的, (略) 维修,费用由 * 方承担。
* .3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交付 (略) 进行检查、养护。 * 方有权在不影响 * 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可随时对 * 方的检查、 (略) 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 * 方有权要求 * 方整改, * 方拒不改正的,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 .4遇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管破裂等险情) * 方应及时通知 * 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与扩大; (略) 有权在未经 * 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租赁房屋,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与扩大, * 方不承担因进入租赁房屋给 * 方造成 * 方的损失,但 * 方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通知 * 方,并将进入租赁房屋造成 * 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 .安全责任
* .1 * 方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现场负责人为该房屋安全第 * 责任人,承担房 (略) 法律责任。
* .2若房屋损坏, (略) * 方及受损第 * (略)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 .租赁房屋的装修
* .1 * 方可在征得 * 方同意后对 (略) 必要的装修并添加相应设施、设备以满足其使用需求。 * 方租赁房屋内外装修方案(包 (略) 招等室外装修方案)、图纸、彩色效果图等应事先送 * 方审核并得到 * 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 方可根据装修对租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效果、相邻关系等多方面的影响决定是否同意。所有经 * 方认可后的方案、图纸、效果图等 * 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 方无需对其同意的方案承担责任,而应由 * 方自负承担装修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
* .2 * 方装修时应遵守本协议附件 * (略) 在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物业管理人可作为 * 方代理人监督 * 方的装修工作,如果发现 * 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 * 方认可的 (略) 装修的, * 方或物业管理人有权制止。
* .3 * 方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 * 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租赁房屋、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以及 * 方认为对墙面美观、房屋承重、原有设备设施有重大影响的, * 方可责令改正,也可以要求 * 方停止并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 * 方应予赔偿;造成第 * 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4 * 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及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上述装修、设施、设备在使用中造成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造成第 * 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5 * 方在对 (略) 装修之前,应按规定 (略) 门,如消防、卫生防疫、 (略) 门报审装修方案,若 * 方方案未 (略) 门批准,导致 * 方无法在租赁房屋内正常营业的, (略) 承担 * 切损失,并且不得影响 * 方按本 (略) 对 * 方的义务;若 * 方未 (略) 门批准擅自装修的, * 方可责令 * 方停止并恢复租赁房屋原状,造成 * 方或第 * 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方应予赔偿。
* .6 * 方装修时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 * 方如确需改变租赁房屋结构,须事先提供正规的有建筑 (略) 门出具设计图纸。 * 方收到设计图纸后有权找有 (略) 门对 (略) (略) 性评估,产生的费用由 * 方支付。鉴定评估结 (略) 且 * 方出具书面同意文件的, * 方方能施工。即使鉴定结 (略) , * 方也有权拒绝 * 方的改变要求,任何擅自施工或未按 * 方书面同意的设 (略) 造成的后 (略) 承担。
* .7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对该 (略) 任何形式的装修、装饰、装潢,不得在租赁房屋内添附无法拆除或虽能拆除但将明显损害使用价值或损害租赁房屋的任何设施设备或物品,否则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或无效或被撤销, * 方不得就附合的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参值向 * 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 .8 * 方必须在获得 * 方 (略) 门的批准后方能开始装修。装修方案、样本和设计图纸未经 * 方 (略) 门批准或 * 方经批准后擅自变更装修方案和设计 (略) 施工的, * 方应在收到 * 方 (略) 门书面整改通知之日 (略) 整改,最迟应于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完毕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方应负责将该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按 * 个月的租金金额向 * 方支付违约金。 * 方对 * 方装修方案等批准不免除 * 方装修责任。
* .9 * 方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报经政 (略) 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而投入使用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方应负责将该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按 * 个月的租金金额向 * 方支付违约金。
* . * * 方对该租赁房屋装修以适度装修为原则, * 方对本合同租赁期限以及合同期满不续租存在的风险均有充分的认识,故 * 方应当严格控制装修价值,并同意装修折旧年限以本合同租期为限,本合同租赁期满则装修折旧完毕,不存在装修残值。
* . * 方管理和免责
* .1 * 方可在租赁房屋以外的范围 (略) 维修、改建、装修工程。上述工程若需暂时封闭或更改公用通道, * 方不应以此类工程及其后果对 * 方产生干扰或不便为由要求 * 方予以赔偿。 * 方实施上述工程前,应事先给予 * 方书面通知,并尽量减少对 * 方使用租赁房产生的干扰及不便。
* .2 * 方应自付费用为其放置于租赁房屋内的财产投保财产险,并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购买合理金额的保险。
* .3 * 方承担租赁期间的管理责任,租赁房屋 (略) 在区域发生故障,或发生火灾、溢水、冒烟等其他情况的, (略)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给 * 方或第 * 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4 因政府、公用 (略) 道路、绿化、地面、设备设施等改造施工对 * 方营业造成影响的, * 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5 若租赁房屋因非 * 方原因导致水、电、煤气或天然气、通讯等公用事业服务中断的(包括但不限于 * 方未能及时缴纳费用导致供应中断、开关自动保护装置的动作、外线出现故障、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等), (略) 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得影响其按照本合 (略) 义务。
* .6 * 方向租赁房屋提供保安人员或管理人员(如有)、任何性质的机械、防盗系统,并不构成 * 方须承担 * 方人身或财产的安全责任。 * 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及租赁房屋门前道路或通道范围内人身或财产的安全。
* .7 * 方授权 * 方可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 (略) 征信 (略) 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 * 方基础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后续管理。
* .租赁房屋的返还
* .1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 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房屋。
* .2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后的当日, * 方应将租赁房 (略) 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完整地交还给 * 方,并经 * 方验收认可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凡属 (略) 位、设备或附属设施, * 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 * 双方对租赁房屋内水、电、煤气/天然气等计量表原发生数截止验收当 (略) 共同书面确认,并由 * 方支付从上 * 计费周期结束至验收当日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煤气/天然气费用。 * * 双方应于租赁房屋验收当日在本 (略) 示格式的《租赁房屋交接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以示租赁房屋验收及交接完毕。
* .3 * 方未经 * 方同意逾期返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 * 日, * 方应按返还之日前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租赁房屋占用费。若 * 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略) 参加验收,或仍未将出租房屋及其钥匙交还 * 方的, * 方可在公证机 (略) 等第 * 方组织的证明下进入租赁 (略) 有物品搬离租赁房屋,搬离费用及存放该等物品的费用由 * 方承担。
* .4 * 方对 (略) 装修及添加设施设备的(如地坪、招牌、面砖、墙面、门窗等), * 方有权要求 * 方保留现状或恢复原状。除 * 方同意或 (略) 分外, * 方在返还租赁房屋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租赁房屋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租赁房屋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租赁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害的, *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5 本合同自动期满或因 * 方原因提前解除的, * 方对 * 方的任何装修损失不予补偿。因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且 * 方确有装修损失的,对 (略) 分, * 方可作合理补偿。
* .6 (略) 收回租赁房屋,该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物品等均 (略) 理, (略) 清理, * 方应向 * 方支付清 (略) 产生的费用,且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返还上述物品或向 * 方主张上述物品的任何赔偿或补偿,以及搬运、拆装、重置、折旧等费用。
* . (略) 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略) (略) 招租活动。 (略) 过程中造成 * 方或任何第 * 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略) 有赔偿责任。
* .8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非因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主张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赔偿或补偿,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主张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搬运、拆装、重置、折旧等费用。
*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 .1 * *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 * 的, (略) 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租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 (略) 会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租赁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该房屋因其他原因遇批租、拆迁的;
(6)该房屋因 * (略) 门或 (略) (略) 调整要求收回的;
(7)因存在消防安全 (略) 门要求整改的;
(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
(9) * 方已告知 * 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或受到权利限制, (略) 分的;
( * ) * 方提前 * 个月向对方发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的。
* .2 * *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 * 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另 * 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 * 方,应向另 * 方按解约前月租金的 *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 (略) 分。
发生下列情况后,合同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第 * 日终止,违约方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 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搬离租赁房屋并配合 * 方办理退租手续。
(1) * 方交付的该租赁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 * 方未征得 * 方书面同意超出合同第2.1条约定的经营 (略) 经营的;
(3)因 * 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擅自改变其建筑结构的;
(4) * 方擅自转租租赁房屋、允许第 * 方使用租赁房屋的或与第 * 方联营的;
(5) * 方违反“管理公约”(详见附件 * )的约定, * 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
(6) * 方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
(7) * 方未经取得政府 (略) 经营活动的;
(8) * 方经营业态扰乱周边居民生活导致投诉,在 * 方发出书面改正通知后 * 十日内仍未改正的;
(9) * 方经营业态被 (略) 在地政府规章制度政策,经 * 方书面通知后 * 十日内拒不调整的;
( * ) * 方拖延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累计超过 * 日的或者累计超过2次的,或逾期支付租金累计 * 日的;
( * )在租赁期内发生打 (略) 为 (略) 会 (略) 为的;
( * )逾期交付保证金或逾期未补足保证金超过 * 日;
( * )无故停业超过 * 天,或歇业超过 * 天,或破产清算;
( * )租赁区域内发生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或者 * 方提出安全整改通知 * 十日内拒不改正的;
( *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3 * 方出 (略) 为的, * 方有权同时采用停水、停电等措施以督促 * (略) 为或搬离租赁房屋,因此对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4 * 方承租房屋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事件的, * 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导致 * 方房屋价值贬损的, * 方承担贬损价值的赔偿责任。
* .违约责任
* .1 符合下列情况之 * 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 * 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 * 支付违约金。
(1) * 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未能按时补足保证金的;
(2) * 方逾期支付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的。
* .2 租赁期间, * 方或 * 方非因合同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租赁期第 * 年月租金 * 倍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应同时赔偿损失。
* .3 租赁期间, * 方或 * 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 .4 * 方已 * 方监管 (略) 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积极遵守,如有违反, (略) 承担损失和责任。
* .不可抗力
* .1 由于不可抗力给合同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 (略) 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并应在十 *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 (略) 、 (略) (略) 、或者 (略) 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 * * 双方可按不 (略) 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 (略) 分合同义务, (略) 合同,房租按实际已发生天数结算。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 .2 (略) 期间,租赁 (略) 改造、动迁、商业街改造等事由的,租赁 (略) 门发布的改造、动迁公告中确定的开始日起自然终止。 * 方应自合同自然终止日起十日内搬离租赁房屋。
* .争议解决
* .1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 (略) (略) 诉讼解决。在争议发生和解决过程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 * 方不得中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 .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 .合同生效
*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公章后生效。
* .2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 (略) 市 (略) 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本合同有约束力的, * * 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送达地址确认
* .1 各方向对方的传真 * 经发出,或挂号邮件在投邮 * 天后,或专人送递的函件发出3日后,即视为送达对方。各方联络信息如下,作为日常联络地址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 * 方信息发生更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该等信息仍视为有效: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卢飚
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政务区祁门路 * 号A座 * 室( 点击查看>> )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连带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上述联系人和地址未填写的,以 (略) 地或者身份证记载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 .其他
* .1 * 方在租赁期间与 * 方或第 * 方发生相邻关系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 * 双方协商 * 致, (略) 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 (略) 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经 * * 双方协商 * 致, (略) 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 (略) 。
* .3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本合同 * 式 * 份, * * 双方各执 * 份。
* .4本合同由 * * 双方及担保人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 .担保
* .1 担保 (略)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租金、逾期责任、违约责任及 * 方违约应对向 * 方和第 * 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及权利方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含保全等)、律师费、食宿交通费等。
* .2 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为 * 方在本合同项 (略) (略) 期届满后 * 年。
* .附件
* .1 本合同附件2-1至附件2-4因提及而并入本合同,成为本合同不可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以下附件 (略) , (略) 本合同。
(本页已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签署方)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连带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2-1:
租赁房屋交接单
合同号:
1、交接租赁房屋坐落: (略)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接租赁房屋装修状况:墙面_______,地面,_______,天棚_______,。
3、租赁房屋当前各项表数显示:水表:_______,电表:_______,煤气表:_______。
4、交接租赁房屋钥匙套(把)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设备设施情况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状况 |
高压配电柜 | |||
低压配电柜、变压器 | |||
发电机: |
6、其他情况及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2:
管理公约
承租方保证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遵守以下各项管理公约:
1. 从事生产或商业经营必须维持有效证照齐全,不发生违 (略) 为;
2. 店招必须按照出租方、物业及政府机构要求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字体、颜色、形式、材质等要求)制作;
3. 保持租赁房屋的沿街建筑立面无小广告, (略) 牌完好、整洁;
4. 保持租赁房屋门 (略) 道平整、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5. 租赁房屋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保持环境整洁,无乱晾晒、乱悬挂、乱停车(含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不出现占道经营、跨门营业等现象;
6. 环卫设施及空调外机的设置应符合出租方 (略) 门的要求,并负责管理到位,不得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包括噪音、油烟、异味、粉尘、遮挡等影响)。
7. 租赁期间不以任何方式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旦发生居民投诉应 (略) 理并通报出租方;
8. 不在租赁房屋区域内搭建阁楼、隔断、天井加盖等违章建筑, * 经发现须无条件配合出 (略) 门拆除,所有损失及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任何装修、搭建或改建必须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及《装修管理规定》办理;
9. 给电池充电的电源必须固定,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且不要连续充电超8小时,充电器件产品合格并远离火源及可燃物。
* . 不利用 (略) 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 . 不经营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引进的业态。
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管理公约的内容,不转租,调整内容将在书面通知 (略) 生效。承租方如不能遵守本管理公约、按此承担责任或抵触出租方整改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3
装修管理规定
承租方可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对 (略) 必要的装修并添加相应的设施、设备以满足其使用需要,承租方的装修及对租赁房屋的任何添加、改动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本规定的要求。
( * ) 装修前工作
1、承租方在装修房屋之前,需聘请 (略) 绘制平面图、效果图等,并将全套设计图纸交由出租方审核认可,原则上必须按平面图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如未 (略) ,擅自装修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超过 * 定规模的,承租方需按照《 (略) 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额 *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 *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进行报建, (略) 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向 (略) 市、区(县) (略) (略) 门、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 (略) 办理报建手续。
3、承租方在施工前须向出租方或物业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装修房屋的原始平面结构图。
(2)、装修房屋变动后平面结构图。
(3)、工程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4)、工程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5)、工程有关的水、电、煤、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图。
(6)、消防、 (略) 门审批报告。
(7)、其他资料
( * )装修管理
1、管理方
承租方装修时应同时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第 * 条、本规定 (略) 在物业的装修管理规定(如有),管理方为物业管理人,负责监督承租方的装修工作。
2、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1)承租方必 (略) 做好防护、隔离等安全措施,随时接受出租方及物业管理人的安全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同时必须在施工期 (略) 为:
A. 不按图施工。
B.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
C. 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的消防、配电、供气设施以及给排水管道。
D. 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以及其他劣质材料。
E. 违规使用电、气、水。
F. 存在使用电炉、液化气钢瓶以及电瓶车 (略) 为。
G. (略) 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 (略)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H. 乱扔、乱倒垃圾、杂物、污水。
I. 以任何理 (略) 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
J. 以任 (略) 道、屋顶天台、 (略) 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2) (略) 进场后对原有设施设备的清理或拆除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拆除后的资产余 (略) 有。
(3)承租方装修时经批准临时借用公共地方,装修完后须负责清理并恢复原貌。
(4)施工中涉及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如电工、架子工、制冷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由承租方负责统 * 监督管理。
(5)装修过程中应控制噪声,中午 * 时至 * 时,晚上 * 时 * 分至凌晨7时3 (略) 有敲、凿等较大声响的作业。
(6) (略) * 由承租方加以管理与约束,如发生违法及违约事件,由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3、验收和使用
租赁房屋装修完毕后必须报 (略) (略)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其他规定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出租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2、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 (略) 在地整条商业街的整体改造,不得随意破坏商业街外观的整体性和美观性,对于特殊 (略) 装修前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改建、搭建、部分添附或拆除。
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调整内容将在书面通知 (略) 生效。承租方如不能遵守本规定、按此承担责任或抵触出租方整改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方(出租方):上 (略) 有限公司 * 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附件2-4: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 (略) 市、 (略) 区有关安全、消防、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落实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租赁房屋的各项安全工作,特订立本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本责任书”),租赁双方 (略) :
* 、承租方是租赁房屋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承租人是租赁房屋安全工作的第 * 责任人,对租赁房屋区域的安全保卫 (略) 责任。租赁房 (略) 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 、承租方应制定并健全租赁房屋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参 (略) 门组织的安全工作培训,对员工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安全管理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1)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出租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3)承租方 (略) 业商铺的,必须每隔半年清理厨房内油烟机、排烟管道内的油污,并接受出租方的检查。如需安装煤炉、燃气 (略) 门审核为准;如使用液化气钢瓶则必须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数量不得超过2个,存放位置规范,且不得与煤炉混合使用。
(4)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 (略) 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5)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厨房区域外或出租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出租方或物业管理方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6) (略) 地按规定自主或由出租方代为配备消防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等,确保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在通道堆放物品,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略) 地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7)租赁房屋的电源箱必须规范安装,且电源箱旁电配间房不得堆放杂物。
(8)使用锅炉、电梯、货梯等特种设施、设备,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略) 保养、安全检查并建立台帐制度。
(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 (略) 施工、生产作业。
( * )承租方及其员工须提高防范意识,不应将大额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存放在租赁房屋过夜,并须保管好印章、支票、发票等。承租方应根据需要安装配备必要的技防设施,防止钱物被盗。
( * )负责租赁房屋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 、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安全管理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1)督促承租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 * 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 (略) 在区域内 (略) 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承租方;
(3)有权不定期对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生产经营,消防保 (略) 检查,并要 (略) 发现的不安全 (略) 整改。
* 、责任承担
(1)承租方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关于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对出租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 旦发生人身伤害或 (略) 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2)承租方接收租赁房屋时及租赁期间内,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并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租赁期间如因承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责任书而造成的 * 切事故或对 * 方、第 * 方造成损失或 (略) 罚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及本责任书的约定, (略) 书面警告、要求承租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责任书系《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
* 方(出租方)(盖章): * 方(承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附件2-5: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交易工作的严肃性, * * 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 、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略) 令第 * 号)、《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合政办【 * 】2号)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 * )《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第十 * 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原则上不得签订补充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 * )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 (略) 和交易文件)。
* 、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 (略) 市 (略) 区 (略) 路 * 弄达汇花园4幢住宅用房租赁项目的书面合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 *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方: (公章) *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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