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 国网 (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略) 联 (略) 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 (略) (略) 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程序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国网 (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 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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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对应持股比例为 * %。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 (略) 备案评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1、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改善资本结构。2、形成资源互补, (略) 业务,做强公司主营业务。3、优化管理模式,进 (略) 化运营机制。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请详见备查资料。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最近 * 期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 * 年1月的累计金额。 2、备查资料:《增资方案》等。 | ||||||||||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1、股东会 国网 (略) (略) 股东会由出资方组成,按照《公司法》 (略) (略) (略) (略) 使职权。 2、董事会 国网 (略) (略) 设董事会,由7人组成。4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推荐;1 (略) (略) 推荐;1名董事由新引入投资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推荐,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 国网 (略) (略) 设监事1人, (略) 推荐、国网综 (略) 有限公司确定。 4、经理层 国网 (略) (略) 设经理层。 (略) (略) 推荐,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 (略) (略)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协商推荐,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5、党组织 (略) 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设立, (略) 党委直接管理。 |
增资企业名称 | 国网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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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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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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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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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 * 亿元(以 * 年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 * %以上)子公司的业务 (略) 的主营业务相关, * 年至 * 年连续 * 年均须具有电力施工安装、设计和供电服务等相关投资、建设业绩。 3、意向投资方 * 年连续 *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 *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均不低于 *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均不低于 * 亿元(以近 *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为准)。 4、意向投资方信誉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记录。(以挂牌披露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5、意向投资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 * %以上)子公司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以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子公司章程为准)。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 | ||||||||
增资条件 | 1、除 (略) 约定,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增资企业股权份额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2、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 (略) 报名。意向投资方在交纳保密诚意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 * 前到账)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 (略) 查阅本次增资的备查资料。投资 (略) 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 (略) 的相关文件, (略) 不提供另外的协助事项, (略) 尽调。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其交纳的保密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资格审核未通过和通过后自动放弃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方, (略) 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保密诚意金。 3、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 (略) 出具的《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划转 (略) 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4、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程序 (略) 另行通知。 5、本次增资扩股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6、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提交书面承诺: ①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所产生的责任由意 (略) 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 (略) 有损失。 ② (略) 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项目增资,不存在来 (略) 、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8、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略) 增资价款 (略) 指定账户。 9、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向重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 、增资企业可对意 (略) 尽职调查,或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 (略) 核实和确认。 *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公告期届满,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略) 披露内容, (略) 之内容。 | ||||||||
保证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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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自产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企业将主要从以下 (略) 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 (略) 治理。 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能够与增资企业形成业务协同且具有长期投资 (略) 意愿。 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源、项目、经营、经验等相关支持,能够给公司带来先进管理机制, (略) 实现资源互补、产业互补,助力增资企业实现更多的盈利。 |
联系人 | 刘艳秋 | 联系QQ |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青枫北路 (略) B9栋 * 央 (略) * 部 | ||
附件 |
项目名称 | 国网 (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略) 联 (略) 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 (略) (略) 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程序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 国网 (略) (略) 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择优确定 |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 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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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最终投资方,对应持股比例为 * %。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 (略) 备案评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1、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改善资本结构。2、形成资源互补, (略) 业务,做强公司主营业务。3、优化管理模式,进 (略) 化运营机制。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请详见备查资料。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最近 * 期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 * 年1月的累计金额。 2、备查资料:《增资方案》等。 | ||||||||||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 1、股东会 国网 (略) (略) 股东会由出资方组成,按照《公司法》 (略) (略) (略) (略) 使职权。 2、董事会 国网 (略) (略) 设董事会,由7人组成。4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推荐;1 (略) (略) 推荐;1名董事由新引入投资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推荐,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 国网 (略) (略) 设监事1人, (略) 推荐、国网综 (略) 有限公司确定。 4、经理层 国网 (略) (略) 设经理层。 (略) (略) 推荐,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 (略) (略) (略) 综 (略) 有限公司协商推荐,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5、党组织 (略) 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设立, (略) 党委直接管理。 |
增资企业名称 | 国网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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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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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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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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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 * 亿元(以 * 年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 * %以上)子公司的业务 (略) 的主营业务相关, * 年至 * 年连续 * 年均须具有电力施工安装、设计和供电服务等相关投资、建设业绩。 3、意向投资方 * 年连续 *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 *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均不低于 *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均不低于 * 亿元(以近 *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为准)。 4、意向投资方信誉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记录。(以挂牌披露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5、意向投资或其全资、控股(持股比例 * %以上)子公司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以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子公司章程为准)。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 | ||||||||
增资条件 | 1、除 (略) 约定,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增资企业股权份额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2、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 (略) 报名。意向投资方在交纳保密诚意金 * 万元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 * 前到账)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 (略) 查阅本次增资的备查资料。投资 (略) 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 (略) 的相关文件, (略) 不提供另外的协助事项, (略) 尽调。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其交纳的保密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资格审核未通过和通过后自动放弃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方, (略) 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保密诚意金。 3、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 (略) 出具的《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划转 (略) 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4、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程序 (略) 另行通知。 5、本次增资扩股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6、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提交书面承诺: ①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所产生的责任由意 (略) 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 (略) 有损失。 ② (略) 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项目增资,不存在来 (略) 、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8、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略) 增资价款 (略) 指定账户。 9、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含增资企业应向重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 、增资企业可对意 (略) 尽职调查,或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 (略) 核实和确认。 *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公告期届满,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略) 披露内容, (略) 之内容。 | ||||||||
保证金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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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自产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企业将主要从以下 (略) 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 (略) 治理。 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能够与增资企业形成业务协同且具有长期投资 (略) 意愿。 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源、项目、经营、经验等相关支持,能够给公司带来先进管理机制, (略) 实现资源互补、产业互补,助力增资企业实现更多的盈利。 |
联系人 | 刘艳秋 | 联系QQ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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