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取受让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 (略) 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转让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转让方对意向受 (略) 审核,审核通过的,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登 (略) (略) 转让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转让标 (略) 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 (略) 附件中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接受该《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该《经营权转让合同》, (略) 《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6、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后,其他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 (略) 理。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 * 年经营费用、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转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