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报废资产一批
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报废资产一批
项目编号 | GC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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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报废资产 * 批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 (略) 实物现状为准, (略) 涉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 (略) 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 (略) 对 (略) 实地勘验,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以下事项: (1) (略) 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 (略) 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 (2)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3)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 (略) 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及相关服 (略) (略) 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 (略) 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2万 (略) 账户, (略) 截止日 * ∶ *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4、依据《西 (略) (略) 服务佣金收取办法》,该项目向受让方收取的服务佣金如下:(1)交易服务佣金:以项目成交价为计价金额,按照差额累进计价率标准收取。成交金额 * 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4‰; * 万元以上 * 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3‰; * 万元以上 * 0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2‰; * 0万元以上 * 0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1‰; * (略) 分,收取标准为0.8‰,服务佣金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2)竞价服务佣金,受让方收取标准为成交额的5%;服务佣金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佣金收取的具体金额可 (略) 。 5.查看标的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查看标的联系人:郭可心 点击查看>> 。 |
项目编号 | GC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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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报废资产 * 批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 (略) 实物现状为准, (略) 涉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 (略) 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 (略) 对 (略) 实地勘验,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以下事项: (1) (略) 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 (略) 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 (2)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3)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 (略) 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及相关服 (略) (略) 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 (略) 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2万 (略) 账户, (略) 截止日 * ∶ *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4、依据《西 (略) (略) 服务佣金收取办法》,该项目向受让方收取的服务佣金如下:(1)交易服务佣金:以项目成交价为计价金额,按照差额累进计价率标准收取。成交金额 * 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4‰; * 万元以上 * 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3‰; * 万元以上 * 0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2‰; * 0万元以上 * 0万元(含) (略) 分,收取标准为1‰; * (略) 分,收取标准为0.8‰,服务佣金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2)竞价服务佣金,受让方收取标准为成交额的5%;服务佣金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佣金收取的具体金额可 (略) 。 5.查看标的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查看标的联系人:郭可心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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