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浮吊一号趸船及其附属设施处置转让
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浮吊一号趸船及其附属设施处置转让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浮吊 * 号趸船及 (略) 置 |
项目编号 | G * SWZC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市 (略) 区新港镇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J | 单位性质 | |||
(略) 业 | 交通运输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 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亿元整 | (略) 门 | |||
法定代表人 | 唐忠良 | 主要负责人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置新港浮吊 * 号趸船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交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略) 交 (略) 有 (略) 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物为废旧设备,目前损坏严重,已无修复价值, (略) 理。评估现值为设备残值,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等非标的名称、数量的情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 (略) (略) 实地勘验, * 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略) 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 (略) 有权登记证书》《内河船舶检证书簿》《内河船舶适航证书》等内容知晓和认可, (略) 之内容,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 (略) 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次交易标的物《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至 * 日止。《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至 * 日止, (略) 年检。 3、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长正评报字( * )第 * 号】,并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 (略) 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 (略) 承担 |
表 *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机器设备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及 规格型号 | 船舶识别号 | 船体构造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备注 |
1 | 新港浮吊1号趸船 HX 点击查看>> JS | CN 点击查看>> | 浮式起重机 (含防腐油漆工程) | * . * | * . * | * . * | (略) 置所有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评估现值为设备残值。(详见评估报告) |
趸船主体 | * . * | ||||||
趸船5吨绞车 | 1. * | ||||||
趸船稍楼 (含趸船改造费) | * .4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年 3 月 * 日 * : *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 * * * * 0 * 4 ; (略) : (略) (略) ),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 (略) 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 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 (略) 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船舶年检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逾期完成的,受让方按每天 * 元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受让方在托运 (略) 向转让方缴纳。 5.受让方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完船舶过户手续后,在 (略) (略) 进行移交, (略) 实物为准,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船舶登记资料及年检情况等理由来调整交易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5、受让方负责本批次标的物的清点、拖 (略) (略) 有标的物搬移、过户、拆卸、安装、处置、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转让方不负责 (略) 拖运、安装、处置、售后 (略) 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拖运、 (略) 有费用。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同时开始计算移交时间,并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 (略) ,否则视为违约,标的在完成船舶过户后7 (略) 标 (略) ,逾期未拖运走标的物的,受让方按每天 * 元向 (略) 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由受让方在托运 (略) 向转让方缴纳。 7、受让方在拖运该标的物过 (略) 有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 (略) 承担,且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 (略) 理和赔 (略) 责任。 8、 (略) 涉 (略) 市公 (略) 和 (略) 联 (略) 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 (略) 市公 (略) 和 (略) 联 (略) 的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价格包含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包含其他第 * 人支付的税、费。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如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 (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颜湘伟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略)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浮吊 * 号趸船及 (略) 置 |
项目编号 | G * SWZC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市 (略) 区新港镇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J | 单位性质 | |||
(略) 业 | 交通运输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 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亿元整 | (略) 门 | |||
法定代表人 | 唐忠良 | 主要负责人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置新港浮吊 * 号趸船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交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略) 交 (略) 有 (略) 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物为废旧设备,目前损坏严重,已无修复价值, (略) 理。评估现值为设备残值,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等非标的名称、数量的情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 (略) (略) 实地勘验, * 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略) 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 (略) 有权登记证书》《内河船舶检证书簿》《内河船舶适航证书》等内容知晓和认可, (略) 之内容,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 (略) 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次交易标的物《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至 * 日止。《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至 * 日止, (略) 年检。 3、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长正评报字( * )第 * 号】,并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 (略) 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 (略) 承担 |
表 *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机器设备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及 规格型号 | 船舶识别号 | 船体构造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备注 |
1 | 新港浮吊1号趸船 HX 点击查看>> JS | CN 点击查看>> | 浮式起重机 (含防腐油漆工程) | * . * | * . * | * . * | (略) 置所有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评估现值为设备残值。(详见评估报告) |
趸船主体 | * . * | ||||||
趸船5吨绞车 | 1. * | ||||||
趸船稍楼 (含趸船改造费) | * .4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年 3 月 * 日 * : *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 * * * * 0 * 4 ; (略) : (略) (略) ),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 (略) 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 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 (略) 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船舶年检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逾期完成的,受让方按每天 * 元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受让方在托运 (略) 向转让方缴纳。 5.受让方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完船舶过户手续后,在 (略) (略) 进行移交, (略) 实物为准,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船舶登记资料及年检情况等理由来调整交易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5、受让方负责本批次标的物的清点、拖 (略) (略) 有标的物搬移、过户、拆卸、安装、处置、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转让方不负责 (略) 拖运、安装、处置、售后 (略) 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拖运、 (略) 有费用。 6、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同时开始计算移交时间,并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 (略) ,否则视为违约,标的在完成船舶过户后7 (略) 标 (略) ,逾期未拖运走标的物的,受让方按每天 * 元向 (略) 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由受让方在托运 (略) 向转让方缴纳。 7、受让方在拖运该标的物过 (略) 有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 (略) 承担,且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 (略) 理和赔 (略) 责任。 8、 (略) 涉 (略) 市公 (略) 和 (略) 联 (略) 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 (略) 市公 (略) 和 (略) 联 (略) 的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价格包含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包含其他第 * 人支付的税、费。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如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 (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颜湘伟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略)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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