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甘南直属库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20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交易公告
中央储备粮甘南直属库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20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交易公告
废旧物资/ (略)
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 (略) 平阳分公司 * 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 | 项目编号 | * WZ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计数量 | 单位 | 预估总价(元) | ||
1 | 千吨囤 | * | 个 | ||||
存放地点 | (略) 市 (略) 平阳镇中央储备 (略) 平阳分公司 | ||||||
标的现状 | 1、 转让标的为 * 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捆绑转让,千吨囤为钢铁框架由槽钢、铁板带、钢筋,外围两层0.5铁皮加岩棉封闭组成,基础为桩基础。占地 * ㎡每个,囤体直径为 * .5米,檐高9米,囤帽为钢铁框架,高4米直径 * 米,千吨囤囤底有 * 层圈梁,圈梁下方为方石和混砂铺垫。 2、 转 (略) 实物展示为准。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方 | 中央储备 (略)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 * 日内完成转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转让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 * 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 (略) 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 (略) 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装运及地面平整施工等 * 切与转让相关的工作,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 (略) 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处置方式及标准以转让方要求为准)拆除、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移走,原则上不允许 * 次使用,若 (略)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受让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及地面平整施工等 * 切与转让相关的工作, (略) 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地面平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责任。 6、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 (略) 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8、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及拆除相关类别)。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 * 日内完成转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处置方式及标准以转让方要求为准)拆除、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移走, * 切费用 (略) 承担。 3、 受让方负责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并 (略) (略) 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非转让标的范围内的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4、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5、 受 (略) 向转让方交纳 * 万元的拆运保证金。如未按时完成拆卸、切割、 (略) 置等,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 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转让标的完成拉运交割后 * 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除受让方名称外的 * 切相关信息 (略) 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 日- * 日 2、 地点: (略) 市 (略) 平阳镇中央储备 (略) 院内。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报名截止日 * : * 止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略) 期截止日 * : * 前(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按照 (略) 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于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纳足额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资产受让申请书; (2)动态报价须知(需加盖公章后上传至 (略) 资格审核); (3)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需扫描后上传至 (略) 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 (略) 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 (略) 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 (略) 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人民币 * 万元。(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5%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4月1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联合受让协议书.doc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zip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废旧物资/ (略)
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 (略) 平阳分公司 * 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 | 项目编号 | * WZ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计数量 | 单位 | 预估总价(元) | ||
1 | 千吨囤 | * | 个 | ||||
存放地点 | (略) 市 (略) 平阳镇中央储备 (略) 平阳分公司 | ||||||
标的现状 | 1、 转让标的为 * 个千吨囤拆除及回收捆绑转让,千吨囤为钢铁框架由槽钢、铁板带、钢筋,外围两层0.5铁皮加岩棉封闭组成,基础为桩基础。占地 * ㎡每个,囤体直径为 * .5米,檐高9米,囤帽为钢铁框架,高4米直径 * 米,千吨囤囤底有 * 层圈梁,圈梁下方为方石和混砂铺垫。 2、 转 (略) 实物展示为准。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方 | 中央储备 (略)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 * 日内完成转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转让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 * 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 (略) 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 (略) 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装运及地面平整施工等 * 切与转让相关的工作,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 (略) 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处置方式及标准以转让方要求为准)拆除、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移走,原则上不允许 * 次使用,若 (略)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受让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及地面平整施工等 * 切与转让相关的工作, (略) 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地面平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责任。 6、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 (略) 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8、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及拆除相关类别)。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 * 日内完成转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处置方式及标准以转让方要求为准)拆除、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移走, * 切费用 (略) 承担。 3、 受让方负责 (略) 拆除、装运及拆除后原囤底周边破坏位置地面恢复至平 (略) 工作并 (略) (略) 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非转让标的范围内的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4、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5、 受 (略) 向转让方交纳 * 万元的拆运保证金。如未按时完成拆卸、切割、 (略) 置等,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 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转让标的完成拉运交割后 * 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除受让方名称外的 * 切相关信息 (略) 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 日- * 日 2、 地点: (略) 市 (略) 平阳镇中央储备 (略) 院内。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报名截止日 * : * 止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略) 期截止日 * : * 前(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按照 (略) 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于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纳足额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资产受让申请书; (2)动态报价须知(需加盖公章后上传至 (略) 资格审核); (3)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需扫描后上传至 (略) 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 (略) 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 (略) 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 (略) 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人民币 * 万元。(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5%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4月1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联合受让协议书.doc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zip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