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农信社3台小型轿车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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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3台小型轿车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PLJJ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车辆现状 | 其他情况 | 1、转让标的如存在证件缺失未补等(实际情况由意 (略) 查询),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包含转让方需缴纳的费用) (略) 承担。 2、转让标的详 (略) 实物展示为准,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表 (略) 有瑕疵,成交后不退不换。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农村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F 注册地: (略) 依兰镇通江路 *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辉 经济类型: (略) 有制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农村 (略) 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农村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2和标的3为降价后重新挂牌。转让标的仅为车辆,不包含车辆号牌。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时,转让方可优先留用车辆原号牌,若转让方放弃车辆原号牌优先留用,原号牌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2、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对 (略) (略) 理产生的费用, (略) 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 (略) 支付其他费用。 3、 (略) 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补办, (略)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 (略) 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 (略) (略) 理。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5、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 * 同过户由转让方 (略) 协商解决。 6、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 (略) 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7、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8、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9、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车辆转让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略) 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额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和转让 (略) 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4、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交易机构按照《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车辆转让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能提供发票,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次条款,成交后不退不换。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2、地点: (略) 农村 (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苗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每个标的 * 0. *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 (略) (略) 交易价款,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xls 附件:转让车辆图片.rar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3台小型轿车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PLJJ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车辆现状 | 其他情况 | 1、转让标的如存在证件缺失未补等(实际情况由意 (略) 查询),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包含转让方需缴纳的费用) (略) 承担。 2、转让标的详 (略) 实物展示为准,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表 (略) 有瑕疵,成交后不退不换。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农村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F 注册地: (略) 依兰镇通江路 *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辉 经济类型: (略) 有制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农村 (略) 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农村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2和标的3为降价后重新挂牌。转让标的仅为车辆,不包含车辆号牌。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时,转让方可优先留用车辆原号牌,若转让方放弃车辆原号牌优先留用,原号牌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2、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对 (略) (略) 理产生的费用, (略) 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 (略) 支付其他费用。 3、 (略) 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补办, (略)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 (略) 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 (略) (略) 理。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5、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 * 同过户由转让方 (略) 协商解决。 6、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 (略) 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7、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8、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9、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车辆转让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略) 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额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和转让 (略) 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4、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交易机构按照《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车辆转让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能提供发票,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次条款,成交后不退不换。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2、地点: (略) 农村 (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苗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每个标的 * 0. *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 (略) (略) 交易价款,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xls 附件:转让车辆图片.rar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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