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83866386万元债权
浙江同济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08386638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浙 (略) * %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 * . 点击查看>> 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杨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债权价格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股权价格为 * . * 万元。2、本项目如竞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方式, (略) 分是对股权价格的溢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但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 (略) 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价款支付条款:本项目采用 * 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到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 (略) 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5.2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5.3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功交易后,在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后的 * 年内,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同济”字号。5.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市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 (略) 市产权交易合同》。5.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 |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浙 (略) * %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 * . 点击查看>> 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杨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债权价格为 * . 点击查看>> 万元,股权价格为 * . * 万元。2、本项目如竞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方式, (略) 分是对股权价格的溢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但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 (略) 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价款支付条款:本项目采用 * 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到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 (略) 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5.2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5.3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功交易后,在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后的 * 年内,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同济”字号。5.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市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 (略) 市产权交易合同》。5.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