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营港吊1工程船转让
10、营港吊1工程船转让
项目编号 | GR * LN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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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营港吊1工程船转让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营港吊 1”轮为工程船,船舶主尺度为总长 * . * 米,型宽 * .5 米,型深 3.2 米,由匈牙利布 (略) 建造,建造完工日期在 * 年1月。停舶多年,船舶检验证书都已经过期。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 (略) (略) (略) 勘察,船舶的具体情况、是否 (略) ,是否存在其他不可预见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转 (略) 不对船舶的使用、质量等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船舶已停航多年,船舶检验证书已过期,意向 (略) 了解、办理已过期船舶重新检验等相关事项,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及时办理船舶过户等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不对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所涉及的转让费、检验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税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不办理船舶过户手续,转让方在办理船籍注销手续、将船舶资产移交给受让方后,相关安全及责任也随之转移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底价的 * %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 (略) 分。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安全协议,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 (略) (略) 置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 5、受让方在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略) 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船舶交接手续,船舶移交完成之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 (略) 有与船舶相关的保管、航行、储存等安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交接完毕,即将船 (略) 安排船舶停靠、运输事 (略) 费用。 6、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之后, (略) 产生的费用及 * 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7、转让方收到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 |
项目编号 | GR * LN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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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营港吊1工程船转让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营港吊 1”轮为工程船,船舶主尺度为总长 * . * 米,型宽 * .5 米,型深 3.2 米,由匈牙利布 (略) 建造,建造完工日期在 * 年1月。停舶多年,船舶检验证书都已经过期。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 (略) (略) (略) 勘察,船舶的具体情况、是否 (略) ,是否存在其他不可预见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转 (略) 不对船舶的使用、质量等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船舶已停航多年,船舶检验证书已过期,意向 (略) 了解、办理已过期船舶重新检验等相关事项,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及时办理船舶过户等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不对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所涉及的转让费、检验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税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不办理船舶过户手续,转让方在办理船籍注销手续、将船舶资产移交给受让方后,相关安全及责任也随之转移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底价的 * %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 (略) 分。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安全协议,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 (略) (略) 置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 5、受让方在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略) 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船舶交接手续,船舶移交完成之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 (略) 有与船舶相关的保管、航行、储存等安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交接完毕,即将船 (略) 安排船舶停靠、运输事 (略) 费用。 6、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之后, (略) 产生的费用及 * 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7、转让方收到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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