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一批约230吨废品物资转让公告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一批约230吨废品物资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WL * FJ *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现将 (略) * 批约 * 吨废品物资公开转让, (略) 如下:
* 、转让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 数量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1 | 标的1. (略) 、 (略) 等单位废旧不锈钢 | * 元/吨 | 约 * 吨 | * . * |
2 | 标的2. (略) 、 * 联公司等单位废铁、废铁屑 | * 元/吨 | 约 * 吨 | * .4 |
以上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
* 、受让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受让须知
1.公告期: * 日至 * 日 * 时。
2. (略) (略) 勘查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若发生 (略) 为,则产生的 * 切后果将由意 (略) 承担。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3. 意向 (略) 提交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身份 (略) 有文件均合法、合规,若存在伪造、 (略) 为,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 《交易合同》生 (略) 收到受让方预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 (略) 分成交价款,合同履约金待资产交割完毕, (略) 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 (略) 预估吨数 * 次性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 (略) 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标的最终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以实际拉运为准,多退少补。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6. 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 (略) (略) 竞得的标的,所需人工、装备及运输工具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提供的清单或 (略) 拉运,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完毕的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 (略) 拆除、拉运、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成交总价款的0.2%/日向 (略) 地管理费。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相关责任及 * 切后果。
7.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 (略) 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 * 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 (略) 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 (略) 为,转让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 * 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9. 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点击查看>>
赵经理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关区 (略) 路 * 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略)
* 日
项目编号:WL * FJ *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现将 (略) * 批约 * 吨废品物资公开转让, (略) 如下:
* 、转让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 数量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1 | 标的1. (略) 、 (略) 等单位废旧不锈钢 | * 元/吨 | 约 * 吨 | * . * |
2 | 标的2. (略) 、 * 联公司等单位废铁、废铁屑 | * 元/吨 | 约 * 吨 | * .4 |
以上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
* 、受让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受让须知
1.公告期: * 日至 * 日 * 时。
2. (略) (略) 勘查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若发生 (略) 为,则产生的 * 切后果将由意 (略) 承担。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3. 意向 (略) 提交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身份 (略) 有文件均合法、合规,若存在伪造、 (略) 为,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 《交易合同》生 (略) 收到受让方预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 (略) 分成交价款,合同履约金待资产交割完毕, (略) 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 (略) 预估吨数 * 次性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 (略) 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标的最终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以实际拉运为准,多退少补。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6. 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 (略) (略) 竞得的标的,所需人工、装备及运输工具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提供的清单或 (略) 拉运,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完毕的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 (略) 拆除、拉运、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成交总价款的0.2%/日向 (略) 地管理费。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相关责任及 * 切后果。
7.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 (略) 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 * 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 (略) 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 (略) 为,转让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 * 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9. 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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