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海征补公[2021]第027号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海征补公[2021]第027号
因硖石、海昌街道菊庄 (略) 侧、白公堰港西侧的硖石 * 号地块(商业、商务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硖石街道杨汇桥、长田、海昌街道硖东股 (略) (略) 有土地1. * 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如下: *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略) 听证的, (略) 期满前到 (略) 市自然 (略) (梅园路 * 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略) 通知。 * 、 (略) 期满后 * 日内。 (略) 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 (略) 在地的村(居)民委和镇人民政府( (略)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 * 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 、本公告期限为 * 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附件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硖石 * 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硖石、海昌街道菊庄 (略) 侧、白公堰港西侧的(商业、商务用地)建设需要,需征 (略) 有土地1. * 公顷(其中:杨汇桥村0. * 公顷, (略) 区0. * 公顷,硖东村0. * 公顷)。 * 至:东至白公堰港;南至菊庄路;西至湿地公园; (略)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水田1. * 公顷,旱地0公顷,园地0. *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海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略) 补偿,具体为: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海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略) 补偿。 3.人员安置。按海政发〔 * 〕 * 号、海政发〔 * 〕 * 号 、海政办发〔 * 〕 * 号、 (略) 〔 * 〕 * 号 (略) 。参加 (略) 会保障人数共 * 人(其中:杨汇桥村4人, (略) 区4人,硖东村4人),被征地单位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对应的人员,依 (略) 会保障对象的名单。 * 、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迁建安置方式。公寓房安置和货币化安置按属地政府相关 (略) ;迁建安 (略) (略) (略) 。 2.住宅搬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费按属地政府现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 、其他补偿按照海政发〔 * 〕 * 号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 |||||||||||||||||||
[附件下载] |
因硖石、海昌街道菊庄 (略) 侧、白公堰港西侧的硖石 * 号地块(商业、商务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硖石街道杨汇桥、长田、海昌街道硖东股 (略) (略) 有土地1. * 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如下: *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略) 听证的, (略) 期满前到 (略) 市自然 (略) (梅园路 * 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略) 通知。 * 、 (略) 期满后 * 日内。 (略) 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 (略) 在地的村(居)民委和镇人民政府( (略)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 * 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 、本公告期限为 * 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附件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硖石 * 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硖石、海昌街道菊庄 (略) 侧、白公堰港西侧的(商业、商务用地)建设需要,需征 (略) 有土地1. * 公顷(其中:杨汇桥村0. * 公顷, (略) 区0. * 公顷,硖东村0. * 公顷)。 * 至:东至白公堰港;南至菊庄路;西至湿地公园; (略)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水田1. * 公顷,旱地0公顷,园地0. *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海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略) 补偿,具体为: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海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略) 补偿。 3.人员安置。按海政发〔 * 〕 * 号、海政发〔 * 〕 * 号 、海政办发〔 * 〕 * 号、 (略) 〔 * 〕 * 号 (略) 。参加 (略) 会保障人数共 * 人(其中:杨汇桥村4人, (略) 区4人,硖东村4人),被征地单位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对应的人员,依 (略) 会保障对象的名单。 * 、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迁建安置方式。公寓房安置和货币化安置按属地政府相关 (略) ;迁建安 (略) (略) (略) 。 2.住宅搬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费按属地政府现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 、其他补偿按照海政发〔 * 〕 * 号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 |||||||||||||||||||
[附件下载]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