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128亩土地经营权
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128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廉庄镇/西朱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市宁河区廉庄 (略)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市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1. * 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 .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 (略) 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经两委班子研究、党员会议同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本村西零散地共计1. * 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 (略) 公开投标。 * 、承包发包范围及 * 至发包方将位于村西零散地1. * 亩地对外发包,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土地性质为 * 般耕地。村西零散地1. * 亩 * 至为:东至进村马路边,北至承包户任长喜上水埝边,西至深渠沟边,南至东西沟边。 *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止。(考量种植年度,不足2年,按整2年计算)。发包方于签订发包合同次日将土地交付承包方。 * 、招投标方式及标底1、标底为:每亩每年 * 元。2、招标方式: (略) 网上公开招投标。3、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 0元。4、投标流程: (略) 。 * 、交款方式中标后,当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方 * 次性付款,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承包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押金款不退。 * 、双方权力与义务1、承包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 (略) 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发包方不得干涉承 (略)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承包 (略) 需电、路等配套设施, (略) 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略) 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5、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 * 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 *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略) 置权和产品收益权。2、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 * 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3、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5、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6、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将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7、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 (略) 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8、该地禁止养殖,不许改造为养殖业禽舍,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并不退原承包费。9、保持周围卫生环境,杂物不可乱堆乱放。 * 、所产生的水电费按村规定收费。 * 、违约责任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 * 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 * 、特别约定1、本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 (略) 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2、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 * 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 (略) 有。3、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不得原地焚烧)。4、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 (略) 协商。 * 、 (略) 在 (略) (略) , (略) ( (略) 网址:www. 点击查看>>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且自然人需年满 * 周岁以上、 * 周岁以下具 (略) 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点击查看>> | ||
账户名称 | (略) 农 (略) | (略) | (略) (略) (略) |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廉庄镇/西朱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市宁河区廉庄 (略)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市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西朱村1. * 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 .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 (略) 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经两委班子研究、党员会议同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本村西零散地共计1. * 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 (略) 公开投标。 * 、承包发包范围及 * 至发包方将位于村西零散地1. * 亩地对外发包,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土地性质为 * 般耕地。村西零散地1. * 亩 * 至为:东至进村马路边,北至承包户任长喜上水埝边,西至深渠沟边,南至东西沟边。 *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止。(考量种植年度,不足2年,按整2年计算)。发包方于签订发包合同次日将土地交付承包方。 * 、招投标方式及标底1、标底为:每亩每年 * 元。2、招标方式: (略) 网上公开招投标。3、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 0元。4、投标流程: (略) 。 * 、交款方式中标后,当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方 * 次性付款,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承包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押金款不退。 * 、双方权力与义务1、承包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 (略) 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发包方不得干涉承 (略)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承包 (略) 需电、路等配套设施, (略) 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略) 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5、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 * 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 *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略) 置权和产品收益权。2、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 * 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3、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5、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6、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将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7、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 (略) 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8、该地禁止养殖,不许改造为养殖业禽舍,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并不退原承包费。9、保持周围卫生环境,杂物不可乱堆乱放。 * 、所产生的水电费按村规定收费。 * 、违约责任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 * 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 * 、特别约定1、本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 (略) 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2、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 * 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 (略) 有。3、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不得原地焚烧)。4、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 (略) 协商。 * 、 (略) 在 (略) (略) , (略) ( (略) 网址:www. 点击查看>>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且自然人需年满 * 周岁以上、 * 周岁以下具 (略) 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点击查看>> | ||
账户名称 | (略) 农 (略) | (略) |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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