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 (略) 置权。 * 、 (略) (略) 仔细、 (略) ,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转让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 、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附件), * 旦成为受让方,须在确定为受让方后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 * 、受 (略) 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 (略) 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 (略) 承担责任。 * 、对拆运的资质要求: (1)拆运作业:受让方选择的拆运等企业 (略) 实施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或资格;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等; (2)受让方应当在拆运前组织符合条件的评估专家对 (略) 评估(涉及船舶分段的分割或整合,专家应为造船或拆船企业相关专业人员)。 (3)受让方在拆运过程中配置的协作单位(安全评价/安全监理/环境评价/环境监理/ (略) 置等)须具备从 (略) 要求的营业范围、特殊许可和可参考的成功案例; * 、对拆运程序的要求: (1)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与转让方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和安全保证协议等文件,并按照 (略) 相关义务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2)由受让方制定拆运方案和拆运过程中的污染物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相关方案须通过专家会的评审,方案由受让方完成实 (略) 费用; (3)受让方应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拆运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接受转让方委托 (略) 的监督管理; (4)拆运过程产生的废物和同 (略) 在范围的存量废物,由受让方委 (略) 置资质的合法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 (略) 处置,并与拆运 (略) ; (5)标的物拆运过程中涉及的登高、动火、吊装、动土、受限空间、断路、交叉作业、 (略) 置、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报备,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实施。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性质、特点及其拆运等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在自然环境光线充足 (略) 作业,作业时间原则上在7: * - * : * 之间,考虑到风险因素,夜间禁止作业; (6) (略) 需的各类配套 (略) 水电气等, (略) 解决并承担 * 切费用。 * 、拆 (略) 验收的前提条件:标的物拆运、 (略) 置完毕,受让 (略) (略) 清理,各类 (略) (略) 理,监理报告由转让方留档;所有废物按法规和环评要求的方式 (略) 置完成,相关管理联单、台账、处置记录、合同由转让方留档。 * 、本次转让 * 旦成交,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 十、标的物拆运施工期间的临时围档由受让方负责落实安排施工,拆运完成后 * 并清理干净。 十 * 、转让双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当日,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缴纳拆运施工风险保证金(安全、环保和工期)(具体金额由转让方确定),其后受 (略) 组织施工,最终安全和如期完成拆运后由转让方无息退回施工风险保证金。如受让方违反安全、环保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拆运须承担违约责任,转 (略) 或部分不予退回施工风险保证金;如施工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转让方可继续追索。 十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情况参考《实物资产转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均 (略) 实物及其 (略) 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未列入《实物资产转让清单》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十 * 、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 (略) 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 (略) 提出其他诉求。 十 * 、受让方拆运标的资产施工时 (略) 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得危害转让方及第 * 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 * 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转让方对第 * 方承担的赔偿或转 (略) 罚)。拆运人员 (略) 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 (略) 法律责任。 十 * 、受让方及拆运人员应服 (略) 区的管理,拆运过程中严格遵守转 (略) 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及拆运人员是否按规 (略) 监督。 十 * 、本次转让评估价为包含增值税价,转让底价为含税价,相应税率按照国家相关 (略) 。 以上涉及标的物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