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凌大塘美桐停车场出租(二次)招标公告
包河区凌大塘美桐停车场出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区凌大 (略) 出租( * 次) | ||||||||
项目编号 | * BFFCJ * 2 | ||||||||
委托方 | (略) 凌大塘集体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报价期: * 日9: * 至 * : * 止。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面积(㎡)/数量(个)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南 * 环沿路门面 | 1/1 | / | 约 * | 6 | * | 3 | |||
停车位 | 1/1 | / | * | ||||||
值班室 | 1/1 | / | 1 | ||||||
机动车充电桩 | 1/1 | / | * | ||||||
1、出租标的位于 (略) 市 (略) 路交口东北角。出租标的包含:①沿南 * 环门面3间,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②值班室 * 间;③停车位 * 个;④机动车充电桩 * 个。 2、无免租装修期。 3、场地内未拆除设施在成交后由委托方在1 (略) 理完毕。 4、本项目只允许境内企事业法人登记及竞价,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殡葬业、烟花爆竹、化工油漆及其他相关化工产品。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该项目 (略) 及配套服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6个月支付 * 次,租金每3年递增 * %,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实际6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 * 并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1.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 (略) 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 (略) 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 (略) 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 (略) 门处理。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 * %,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省农村综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省农村综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省农村综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5.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略) 链接如下: 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免责声明 省主体库会尽量完善和提升平台服务,但不保证服务 * 定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服务不会发生出错等。对于用户因使用省主体库服务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服务而造成的用户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省主体库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省主 (略) 服务器配置、系统维护升级。在此期间发生的服务暂停现象, (略) 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务供应故障,应属正常情况,不可视为省主体库违约。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略) )。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省农村综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区凌大 (略) 出租( * 次) | ||||||||
项目编号 | * BFFCJ * 2 | ||||||||
委托方 | (略) 凌大塘集体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报价期: * 日9: * 至 * : * 止。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面积(㎡)/数量(个)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南 * 环沿路门面 | 1/1 | / | 约 * | 6 | * | 3 | |||
停车位 | 1/1 | / | * | ||||||
值班室 | 1/1 | / | 1 | ||||||
机动车充电桩 | 1/1 | / | * | ||||||
1、出租标的位于 (略) 市 (略) 路交口东北角。出租标的包含:①沿南 * 环门面3间,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②值班室 * 间;③停车位 * 个;④机动车充电桩 * 个。 2、无免租装修期。 3、场地内未拆除设施在成交后由委托方在1 (略) 理完毕。 4、本项目只允许境内企事业法人登记及竞价,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殡葬业、烟花爆竹、化工油漆及其他相关化工产品。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该项目 (略) 及配套服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6个月支付 * 次,租金每3年递增 * %,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实际6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 * 并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1.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 (略) 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 (略) 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 (略) 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 (略) 门处理。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报价须知。 3.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 * %,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省农村综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省农村综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省农村综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省农村综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省农村综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5.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略) 链接如下: 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免责声明 省主体库会尽量完善和提升平台服务,但不保证服务 * 定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服务不会发生出错等。对于用户因使用省主体库服务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服务而造成的用户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省主体库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省主 (略) 服务器配置、系统维护升级。在此期间发生的服务暂停现象, (略) 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务供应故障,应属正常情况,不可视为省主体库违约。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略) )。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省农村综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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