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CFT120(培新牌XH5035XJH324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渝CFT120(培新牌XH5035XJH324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标的名称 | 渝CFT * (培新牌XH * XJH3 2.4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本次资产转让若涉及车辆,我方 (略) 公开挂牌转让的车辆,其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 (略) * 致,未作更改;
车牌号码 | 渝CFT * | 原购置价(万元) | 4. 点击查看>> 万元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专用客车 | 品牌型号 | 培新牌XH * XJH3 |
车辆识别代码 | LJXBMCDB9C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点击查看>> |
排量(L) | 2.4 | 实际车型 | 培新牌XH * XJH3 |
使用性质 | 救护 | 燃油类型 | 柴油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 | 保险期至 | 点击查看>> |
已使用年限 | 9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核定载人数 | 8 | ||
是否存在抵押或质押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行驶证 | 无 |
购置税完税证明 | 无 | 机动车登记证 | 无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林欣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2、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应通 (略)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变更备案、转移登记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规格、型号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是否符合为救护车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税收政策等),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略) 联 (略) 不承担任何质量、规格、型号等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 * 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汇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略) 处置。 6、意向 (略) 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1、7、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向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开票信息。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承担详见备查资料。 8、本次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 (略) ,实际权利人为中 (略) (略) 。车辆过户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车辆过户后的交通违章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由受让方承担; (略) 交易服务费、增值税、权属变更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余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须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本次转让标的自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后 * 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移交完成后,转让标的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与费用、风险均 (略) 承担。 * 、本次转让 (略) 踏勘时间为信息发布之日起第 * 个工作日至第 *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转让方不接受在规定时 (略) 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 (略) 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 (略) 进行踏勘。踏勘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提供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经转让方确认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 、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先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名称 | 渝CFT * (培新牌XH * XJH3 2.4L)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本次资产转让若涉及车辆,我方 (略) 公开挂牌转让的车辆,其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 (略) * 致,未作更改;
车牌号码 | 渝CFT * | 原购置价(万元) | 4. 点击查看>> 万元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专用客车 | 品牌型号 | 培新牌XH * XJH3 |
车辆识别代码 | LJXBMCDB9C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点击查看>> |
排量(L) | 2.4 | 实际车型 | 培新牌XH * XJH3 |
使用性质 | 救护 | 燃油类型 | 柴油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 | 保险期至 | 点击查看>> |
已使用年限 | 9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核定载人数 | 8 | ||
是否存在抵押或质押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行驶证 | 无 |
购置税完税证明 | 无 | 机动车登记证 | 无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林欣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2、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应通 (略)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变更备案、转移登记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规格、型号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是否符合为救护车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税收政策等), (略) 承担标的情况的 * 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略) 联 (略) 不承担任何质量、规格、型号等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 * 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 * 次性汇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略) 处置。 6、意向 (略) 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1、7、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需向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开票信息。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承担详见备查资料。 8、本次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 (略) ,实际权利人为中 (略) (略) 。车辆过户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车辆过户后的交通违章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由受让方承担; (略) 交易服务费、增值税、权属变更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余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须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本次转让标的自车辆变更备案、转移登记手续后 * 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移交完成后,转让标的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与费用、风险均 (略) 承担。 * 、本次转让 (略) 踏勘时间为信息发布之日起第 * 个工作日至第 *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转让方不接受在规定时 (略) 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 (略) 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 (略) 进行踏勘。踏勘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提供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经转让方确认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 、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先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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