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兴县陆交叉口(水城县国土局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301号
六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兴县陆交叉口(水城县国土局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301号
标的名称 | * 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 (略) * 交叉口( (略) 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 * 号(延期)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公告周期 | * 工作日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阳 (略) 网站 | ||||
(略) 在地 | (略) 省 * 盘水市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朱海江 |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
经济类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略) 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略) 国资委监管 □ (略) 委监管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略) 门监管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略) 门监管 □其他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
决议类型 | □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标的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略) 在小区生活 (略) 、银行、超市、酒店等。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 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 (略) * 交叉口( (略) 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 * 号 | |||||
权证编号 | 水房权证双水新区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
建筑面积 | * . * 平方米 | ||||||
当前用途 | 住宅 | ||||||
共有情况 | 无 | ||||||
(略) 使优先受让权 | □是t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的房产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t * 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略) 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做尽职调查,自行对 (略) 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 (略) 对 (略) 全面审慎的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 ||||||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 (略) 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
3、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 * 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4、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服务费。 | |||||||
5、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 (略) 分;剩余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转让资产是否涉及担保、查封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币种) |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 * 并交纳 | ||||||
交纳方式 |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 (略) (略) 收讫章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略) 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 (略) 阳 (略) 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 | ||||||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ü)自主报价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ü)A.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B.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C.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D.选择其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对 (略) 阳 (略) 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 (略)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1、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 (略) 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 (略) 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 、附注: (略) 阳 (略) 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2) (略) 门认为其他应退 (略) 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 (略) 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按未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 (略) 络竞价程序后, (略) 报价, (略) 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 (略) 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 (略) 追偿。 3.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该 (略) 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 (略) 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 (略) 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 (略) 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 (略) 门的受理意见以 (略) ,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 (略) (略) (略) 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 (略) 。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 (略) 阳 (略) 将遵 (略) 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 (略) 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
项目联系人: 李经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 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 (略) * 交叉口( (略) 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 * 号(延期)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公告周期 | * 工作日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阳 (略) 网站 | ||||
(略) 在地 | (略) 省 * 盘水市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朱海江 |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
经济类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略) 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略) 国资委监管 □ (略) 委监管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略) 门监管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略) 门监管 □其他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
决议类型 | □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标的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略) 在小区生活 (略) 、银行、超市、酒店等。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 盘水市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南侧与 (略) * 交叉口( (略) 职工集资楼)1幢1单元3层 * 号 | |||||
权证编号 | 水房权证双水新区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
建筑面积 | * . * 平方米 | ||||||
当前用途 | 住宅 | ||||||
共有情况 | 无 | ||||||
(略) 使优先受让权 | □是t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的房产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t * 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略) 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做尽职调查,自行对 (略) 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 (略) 对 (略) 全面审慎的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 ||||||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 (略) 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
3、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 * 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4、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服务费。 | |||||||
5、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 (略) 分;剩余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转让资产是否涉及担保、查封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币种) |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 * 并交纳 | ||||||
交纳方式 |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 (略) (略) 收讫章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略) 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 (略) 阳 (略) 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 (略) 分。 | ||||||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ü)自主报价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ü)A.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B.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C.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D.选择其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对 (略) 阳 (略) 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 (略)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1、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 (略) 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 (略) 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 、附注: (略) 阳 (略) 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2) (略) 门认为其他应退 (略) 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 (略) 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按未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 (略) 络竞价程序后, (略) 报价, (略) 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 (略) 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 (略) 追偿。 3.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该 (略) 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 (略) 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 (略) 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 (略) 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 (略) 门的受理意见以 (略) ,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 (略) (略) (略) 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 (略) 。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 (略) 阳 (略) 将遵 (略) 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 (略) 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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