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江省青田县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略) 〔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略)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 〕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 (略) 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 (略) 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6 号)、《浙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 * 〕 *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转 (略)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 * 〕2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5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略) 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1号)等相关规定,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略) 省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 (略) 如下:
*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 * )采矿权名称: (略) 省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 ) (略) 位置: (略) * 溪口街道, (略) 西南方向8. (略) ,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 * ° * ′ * ″,北纬 * ° * ′ * ″。
( *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 ) (略) 范围:由 * 个拐点圈定, (略) 面积约0. *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 * .5米至+ * 米, (略) 范围坐标见表1。
( * )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
( * )生产规模: * 万吨/年
( * ) (略) 资源储量:经青土资储备字〔 * 〕 * 号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估算, (略)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b)矿石量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其中保有宕碴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保有石料矿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
表1 (略) 范围坐标表(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J1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9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2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3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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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8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略) 范围面积:0. * km2,开采标高+ * .5m~+ * m。最终边坡角 * °。 |
* 、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 * 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 (略) 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点击查看>> ) (略) 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 (略) 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矿山关闭同时完成边坡复绿并提供 (略) 土地。
2、按《 (略) 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 (略) 专用道路 (略) 应做到地面硬化。
3、矿山关闭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取得采矿权证5年内完成开采。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年限内应按浙财综〔 * 〕 * 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4、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 (略) 省 (略) 石溪乡下坦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要求组织实施。
5、按《 (略) 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青 (略) 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略) 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加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污水必须零排放,实行雨污分流,过水通道、尾泥压滤和主要生产设备封闭等措施。
6、本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 (略) 到出让 (略) 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情况。根据《安全预评估报告》( (略) 兴达【安评】第 点击查看>> 号)和《施工设计》爆破作业区位于矿 (略) 面位置(详见施工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东面、南面需机械开采(拐点J2-J * ),其它区域如需爆破作业, (略) 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爆破作业。
7、拟出让 (略) 范围的相关报批费用均已由 (略) 自然 (略) 办理完毕,共计 * 万元,其中包括林地植被费 * . *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万元及《施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案编制费用 * 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缴至 (略) 财政专户。
8、竞得人取得采矿权证1年内未开工或者未有实质性开采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采矿权;原则上5年内完成 (略) 开采,因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完成开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续1次,最高不超过1年。若仍未开采完成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原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
* 、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 * )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 (略) 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 * )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 日8时 * 分起至 * 日 * 时 * 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 * 日8时 * 分起至 * 日 * 时 *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 * )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 (略) 保函或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 * 万元、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 (略) 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 (略) 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 (略) 使。
( * )竞价规则
(略) 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 * 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 * 万元;增价幅度为 * 万元或 * 万元整数倍。
*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 * )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 * 次性缴入 (略) 财政专户。
( * ) (略) 理费用
(略) * 溪 (略) 已完成 (略) (略) 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 (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 溪 (略) 关于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略) 理的请示》(青 * 办〔 * 〕 *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略) 理方案的批复》(青政发〔 * 号), (略) 理费用合计 * . 点击查看>> 万元(包括 (略) 涉及的用地、林地、旧房、坟墓等)。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之日起 * (略) 理费用缴纳至 (略) 财政专户。 (略) * 溪 (略) 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 (略) 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 (略) 需要的水、电、林地报批、水土保持、道路、 (略) 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 (略) 承担。
( *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 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 (略) 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 * 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 、注意事项
( * )采矿权竞得人须在《 (略) 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 (略) 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 * )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 (略) 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 (略) 拆除 (略) 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 (略) 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 (略) 办法》(财综〔 * 〕 * 号)和《关于进 * 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 *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 (略) 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
( * )采矿权人不得在 (略) 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 *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 *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 (略) 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矿业权交易监督小组、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 * )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 (略) 自然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省 (略) (略) 东路 * 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 (略) 省自然 (略) (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西溪路 * 号。技术保障QQ: 点击查看>> 。
3、 (略) 第 *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建 (略) (略) 、支行)、 点击查看>> (建 (略) )。
4、申请办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西 (略) 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 * 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 让 人: (略) 自然 (略)
* 日
[ (略) 〔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略)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 〕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 (略) 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 (略) 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6 号)、《浙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 * 〕 *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转 (略)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 * 〕2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5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略) 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 * 〕1号)等相关规定,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略) 省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 (略) 如下:
*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 * )采矿权名称: (略) 省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 ) (略) 位置: (略) * 溪口街道, (略) 西南方向8. (略) ,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 * ° * ′ * ″,北纬 * ° * ′ * ″。
( *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 ) (略) 范围:由 * 个拐点圈定, (略) 面积约0. *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 * .5米至+ * 米, (略) 范围坐标见表1。
( * )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
( * )生产规模: * 万吨/年
( * ) (略) 资源储量:经青土资储备字〔 * 〕 * 号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估算, (略)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b)矿石量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其中保有宕碴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保有石料矿 * . * 万立方米( * . * 万吨)。
表1 (略) 范围坐标表(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J1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9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2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J *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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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范围面积:0. * km2,开采标高+ * .5m~+ * m。最终边坡角 * °。 |
* 、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 * 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 (略) 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点击查看>> ) (略) 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 (略) 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矿山关闭同时完成边坡复绿并提供 (略) 土地。
2、按《 (略) 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 (略) 专用道路 (略) 应做到地面硬化。
3、矿山关闭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取得采矿权证5年内完成开采。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年限内应按浙财综〔 * 〕 * 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4、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 (略) 省 (略) 石溪乡下坦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要求组织实施。
5、按《 (略) 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青 (略) 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略) 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加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污水必须零排放,实行雨污分流,过水通道、尾泥压滤和主要生产设备封闭等措施。
6、本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 (略) 到出让 (略) 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情况。根据《安全预评估报告》( (略) 兴达【安评】第 点击查看>> 号)和《施工设计》爆破作业区位于矿 (略) 面位置(详见施工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东面、南面需机械开采(拐点J2-J * ),其它区域如需爆破作业, (略) 安全评估,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爆破作业。
7、拟出让 (略) 范围的相关报批费用均已由 (略) 自然 (略) 办理完毕,共计 * 万元,其中包括林地植被费 * . *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万元及《施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案编制费用 * 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缴至 (略) 财政专户。
8、竞得人取得采矿权证1年内未开工或者未有实质性开采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采矿权;原则上5年内完成 (略) 开采,因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完成开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续1次,最高不超过1年。若仍未开采完成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原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
* 、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 * )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 (略) 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 * )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 日8时 * 分起至 * 日 * 时 * 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 * 日8时 * 分起至 * 日 * 时 *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 * )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 (略) 保函或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 * 万元、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 (略) 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 (略) 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 (略) 使。
( * )竞价规则
(略) 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 * 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 * 万元;增价幅度为 * 万元或 * 万元整数倍。
*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 * )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 * 次性缴入 (略) 财政专户。
( * ) (略) 理费用
(略) * 溪 (略) 已完成 (略) (略) 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 (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 溪 (略) 关于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略) 理的请示》(青 * 办〔 * 〕 *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石溪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略) 理方案的批复》(青政发〔 * 号), (略) 理费用合计 * . 点击查看>> 万元(包括 (略) 涉及的用地、林地、旧房、坟墓等)。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之日起 * (略) 理费用缴纳至 (略) 财政专户。 (略) * 溪 (略) 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 (略) 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 (略) 需要的水、电、林地报批、水土保持、道路、 (略) 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 (略) 承担。
( *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 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 (略) 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 * 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 、注意事项
( * )采矿权竞得人须在《 (略) 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 (略) 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 * )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 (略) 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 )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 (略) 拆除 (略) 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 (略) 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 (略) 办法》(财综〔 * 〕 * 号)和《关于进 * 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 *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 (略) 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
( * )采矿权人不得在 (略) 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 *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 *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 (略) 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省矿业权交易监督小组、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 * )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 (略) 自然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省 (略) (略) 东路 * 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 (略) 省自然 (略) (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西溪路 * 号。技术保障QQ: 点击查看>> 。
3、 (略) 第 *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建 (略) (略) 、支行)、 点击查看>> (建 (略) )。
4、申请办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区西 (略) 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 * 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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