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1日10时至2021年7月22二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二拍公开拍卖活动(一拍流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1. 拍卖标的: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

    1、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住宅建筑面积125.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1平方米)。本次估价拍卖范围为估价对象整体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不含设备、家具、家电及动产)。

    房产物业欠费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告知:该房产目前已出租。此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该租赁情况已经上城法院判决,判决文号为(2012)杭上民初字第1684号。判决书中事实认定为:被执行人周XX将该房产出租给陈X使用,租赁期限从2011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该房屋租金总额为110000元。并约定:…,租赁期内,被告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被告应按原告已付未享租金的2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原告陈X向被告周XX打款110000元,被告出具收条一份,表明收到原告人民币110000元。目前该房屋由原告转租他人使用。

    上城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如下:确认原告陈X与被告张XX、周XX之间于2011年9月10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法院目前没有租赁合同,除判决书中涉及的租赁信息外其它租赁信息不明。如有押金处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拍卖不影响该租赁。租赁期满自行交接。具体租赁情形请自行了解。介者慎拍!特此告知。请竞买意向人自行查询相关信息,谨慎购买!

    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1)权利登记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2-0004314)显示,不动产权益情况如下:

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6480303号、杭房下移共字第06158481号

/杭下国用(2006)字第007306号

权利人

周XX、张XX

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坐落

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

权利类型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存量房/国有出让

登记日期

2006年8月10日/2006年8月17日

用途

住宅/住宅;住宅商业

建筑面积

125.21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31平方米

使用期限

至2072年7月26日

附记

周XX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总层数含地下一层;土地使用权为周XX、张XX共同共有

限制信息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1. 他项权利状: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2-0004314)及《民事判决书》((2012)杭上民初字第1684号)显示,不动产他项情况如下:

抵押情况

登记证明号

杭房他字第11534971号

杭房他字第11535956号

抵押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张磊

抵押方式

最高额抵押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210万元

150万元

登记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2011年11月04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11年10月24日起至2014年10月24日止

2011年11月0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查封情况

查封文号

(2019)浙0326执1256号

查封机关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查封期限

2019年04月03日起至2022年04月02日止

租赁情况

租赁期限

至2026年9月10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以上拍品法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此告知。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注意将自我购买意向与拍卖财产实际状况进行比较,以便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及参与程度等,否则因竞买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悔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息有误会本院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若房产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参与人应当在参拍前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所有其它限购地区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流程均参照杭州市限购房产办理流程向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递交拍卖法院。

根据杭州2021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所有法律后果。限购政策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自行从淘宝网下载)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评估价441.1万(房产436.7万、固定装修4.4万元),起拍价247.1万元,保证金49.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0678050,0571-87203813。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房产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自2021年1月27日起,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买受人未能及时来院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8166838,联系人:陈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需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8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20438592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贷款事宜:

1、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咨询电话:0571-85357890(周)、0571-85177987(王),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电话:0571-85802054(张)、0571-85805930(陈),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88号。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咨询电话18969081302(盛磊)、87796937,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号路216号。

4、中国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咨询电话85069309(俞)。

5、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咨询电话87367069(黄)、13806517818(孙)。也可加微信咨询,微信号:ZJHZ1166.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218号。

6、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咨询客户经理虞经理,电话19958120649、88153317,刘经理,电话19957120946、88134159,地址:石桥路336号。

7、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咨询电话15990035398(李杨)、0571-86680065.

8、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咨询电话:沈景凯0571-87338090.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银行办理。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2224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71-88166838。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七月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1日10时至2021年7月22二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二拍公开拍卖活动(一拍流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1. 拍卖标的: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

    1、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住宅房地产(住宅建筑面积125.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1平方米)。本次估价拍卖范围为估价对象整体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不含设备、家具、家电及动产)。

    房产物业欠费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告知:该房产目前已出租。此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该租赁情况已经上城法院判决,判决文号为(2012)杭上民初字第1684号。判决书中事实认定为:被执行人周XX将该房产出租给陈X使用,租赁期限从2011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该房屋租金总额为110000元。并约定:…,租赁期内,被告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被告应按原告已付未享租金的2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原告陈X向被告周XX打款110000元,被告出具收条一份,表明收到原告人民币110000元。目前该房屋由原告转租他人使用。

    上城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如下:确认原告陈X与被告张XX、周XX之间于2011年9月10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法院目前没有租赁合同,除判决书中涉及的租赁信息外其它租赁信息不明。如有押金处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拍卖不影响该租赁。租赁期满自行交接。具体租赁情形请自行了解。介者慎拍!特此告知。请竞买意向人自行查询相关信息,谨慎购买!

    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1)权利登记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2-0004314)显示,不动产权益情况如下:

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6480303号、杭房下移共字第06158481号

/杭下国用(2006)字第007306号

权利人

周XX、张XX

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坐落

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803室

权利类型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存量房/国有出让

登记日期

2006年8月10日/2006年8月17日

用途

住宅/住宅;住宅商业

建筑面积

125.21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31平方米

使用期限

至2072年7月26日

附记

周XX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总层数含地下一层;土地使用权为周XX、张XX共同共有

限制信息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1. 他项权利状: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2-0004314)及《民事判决书》((2012)杭上民初字第1684号)显示,不动产他项情况如下:

抵押情况

登记证明号

杭房他字第11534971号

杭房他字第11535956号

抵押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张磊

抵押方式

最高额抵押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210万元

150万元

登记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2011年11月04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11年10月24日起至2014年10月24日止

2011年11月0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查封情况

查封文号

(2019)浙0326执1256号

查封机关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查封期限

2019年04月03日起至2022年04月02日止

租赁情况

租赁期限

至2026年9月10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以上拍品法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此告知。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注意将自我购买意向与拍卖财产实际状况进行比较,以便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及参与程度等,否则因竞买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悔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息有误会本院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若房产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参与人应当在参拍前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所有其它限购地区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流程均参照杭州市限购房产办理流程向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递交拍卖法院。

根据杭州2021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所有法律后果。限购政策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自行从淘宝网下载)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评估价441.1万(房产436.7万、固定装修4.4万元),起拍价247.1万元,保证金49.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0678050,0571-87203813。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房产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自2021年1月27日起,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买受人未能及时来院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8166838,联系人:陈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需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8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20438592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贷款事宜:

1、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咨询电话:0571-85357890(周)、0571-85177987(王),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电话:0571-85802054(张)、0571-85805930(陈),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88号。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咨询电话18969081302(盛磊)、87796937,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号路216号。

4、中国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咨询电话85069309(俞)。

5、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咨询电话87367069(黄)、13806517818(孙)。也可加微信咨询,微信号:ZJHZ1166.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218号。

6、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咨询客户经理虞经理,电话19958120649、88153317,刘经理,电话19957120946、88134159,地址:石桥路336号。

7、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咨询电话15990035398(李杨)、0571-86680065.

8、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咨询电话:沈景凯0571-87338090.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银行办理。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2224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71-88166838。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七月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