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牌、思威牌2台车辆分别转让
别克牌、思威牌2台车辆分别转让
项目名称 | 别克牌、思威牌2台车辆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车辆现状 | 其他情况 | 1、 转让标的存在停放过久,电瓶无电的情况。转让标的详 (略) 实物展示为准。 2、 违章情况请意 (略) 查询。 3、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机构 | (略) (略) | |||||
转让底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附件: 转让方承诺.doc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略) (略) 支行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2、 (略) 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补办, (略)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 (略) 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 (略) (略) 理;转让成交后, (略) 欠任何费用 (略) 承担,并承 (略) 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4、 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 * 同过户由转让方 (略) 协商解决。 5、 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 (略) 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6、 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7、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 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违章罚款以及违 (略) 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车辆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和转让 (略) 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意向受让方请提前 * 天与展示人预约展示时间。 2、 地点: (略) 市 * 常市建设大街 * 号。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 * 日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附件1:转让车辆明细表。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详见附件1: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车辆转让明细表.xls 附件:转让车辆图片.rar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 日- * 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项目名称 | 别克牌、思威牌2台车辆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车辆现状 | 其他情况 | 1、 转让标的存在停放过久,电瓶无电的情况。转让标的详 (略) 实物展示为准。 2、 违章情况请意 (略) 查询。 3、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机构 | (略) (略) | |||||
转让底价 |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附件: 转让方承诺.doc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略) (略) 支行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 2、 (略) 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补办, (略) (略) 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 (略) 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 (略) (略) 理;转让成交后, (略) 欠任何费用 (略) 承担,并承 (略) 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4、 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 * 同过户由转让方 (略) 协商解决。 5、 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 (略) 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 6、 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7、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 2、 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违章罚款以及违 (略) 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车辆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 (略) 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 (略) 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和转让 (略) 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意向受让方请提前 * 天与展示人预约展示时间。 2、 地点: (略) 市 * 常市建设大街 * 号。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 * 日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附件1:转让车辆明细表。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详见附件1:转让车辆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车辆转让明细表.xls 附件:转让车辆图片.rar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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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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