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工业厂房建筑面积计算及相应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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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工业厂房建筑面积计算及相应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 (略) 省自然 (略) 门联合下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 * ] * 号)和我市国 (略) 专题会议纪要( * 年第1期)要求,现 (略) 房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及相应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明确如下:

1. (略) 房层高在2.2米及以上至8米以下的,按照 * 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 * 层面积计算收取。

2. (略) 房层高在8米及以上的,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计算补充规定》相关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并按照相应建筑面积缴纳基础设施费;

3.对于设备安装等有特殊工艺需求的层高在8 (略) 房,建筑面积按 * 层计算,如不符合土地容积率下限相关规定, (略) 房可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计算补充规定》相应规则核增建筑面积,并按照相应建筑面积缴纳基础设施费。

4.本通知自下 (略) ,由自然 (略) (略) 负责解释。


(略) 市国 (略) 办公室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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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 (略) 省自然 (略) 门联合下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 * ] * 号)和我市国 (略) 专题会议纪要( * 年第1期)要求,现 (略) 房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及相应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明确如下:

1. (略) 房层高在2.2米及以上至8米以下的,按照 * 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 * 层面积计算收取。

2. (略) 房层高在8米及以上的,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计算补充规定》相关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并按照相应建筑面积缴纳基础设施费;

3.对于设备安装等有特殊工艺需求的层高在8 (略) 房,建筑面积按 * 层计算,如不符合土地容积率下限相关规定, (略) 房可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计算补充规定》相应规则核增建筑面积,并按照相应建筑面积缴纳基础设施费。

4.本通知自下 (略) ,由自然 (略) (略) 负责解释。


(略) 市国 (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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