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兰馨路18号、20号商贸房两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兰馨路18号、20号商贸房两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回族自治区青铜 (略)
关于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号商贸房两套
(略)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 条之规定, (略) 发布 * 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 * 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略) 回族自治区青铜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络平台上(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户名:青铜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号商贸房两套
(略) 有权人 | 估价对象 | 用途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造年代 (年) | 建筑面积 (㎡)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 (元) |
魏建满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商业 | 混合 | 1-2/ * | * | * . * | * |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商业 | 混合 | 1-2/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人民币大写金额 | * 佰零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 |||||||
提示说明 | *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自 * 〇 * 〇年十 * 月 * 日至 * 〇 * * 年十 * 月 * 日止; * 、估价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专业意见,请见附后的估价报告;另请特别关注本报告中分析说明中的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 、上述评估单价及总价均包含有地上建筑 (略) 分摊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即为房地合 * 价值; * 、估价对象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房屋他项权利人 (略) (略) (略) ,他项权利种类设立登记,债权数额 点击查看>> 元整,登记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抵押权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估价对象房地产已设定租赁权,由于估价委托人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不详,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租赁权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本报告估价结 (略) 假设与限制条件下成立,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 (略) 状况或估价对象权利状况、实物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 (略) 价值时,应重新委托评估; * 、本评估报告仅用于青铜 (略) (略) 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其他用途无效。 |
1、 (略) 市兰馨路 * 号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 * 元。保证金: * 0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
2、 (略) 市兰馨路 * 号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 * 元。保证金: * 0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
⑴估价对象位置:
估价对象位于 (略) 市兰馨路,隶属 (略) 市兰馨苑C区住宅小区沿街商业用房,兰馨苑C区住宅小区 * 至为:东临青铜 (略) 用地、南 (略) 康街、西临兰馨路、北临规划路,地 (略) 市土地分等定级Ⅲ级商业用地范围之内,区域内配套设施达到“ * 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通天然气),本次估价对象为 (略) 市兰馨苑C区其中 * 套营业房,西临兰馨路。
⑵估价范围:
经估 (略) 指认及注册房地 (略) 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 (略) 市兰馨路,总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的 * 套商业用途 (略) 分摊的使用权总面积 * . * 平方米的 * 宗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价格评估委托书》( * )宁 * 执恢 * 号,《 (略) 有权证》证号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第 点击查看>>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青国用( * )第 * 号、 (略) 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建筑物现状:
估价对象共有 * 套商业用途房地产,均位于同 * 幢建筑物内,主体是 * 幢总层数为 * 层的混合结构商业楼,朝向面西,于 *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为该建筑物其中 * 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 * 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均为 * . * 平方米,南北相邻),所在层数均为1-2层,房屋具体现状如下:
(略) 市兰馨路 * 号:现用于出租经营“美玲发艺”使用,建筑外墙面贴面砖,进户门安装双开钢框玻璃门,塑钢推拉窗;室内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局部为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卫生间位于楼梯下方,内门安装胶合板木门,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室内楼梯连通 * 至 * 层,地瓷砖踏步面层铺防滑塑胶板,不锈钢钢管栏杆及扶手,梯间墙面刷乳胶漆;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室内配套有上下水、暖、卫、电、讯等设施。
(略) 市兰馨路 * 号:现用于出租经营“ (略) ”使用,建筑外墙面贴面砖,进户门安装双开钢框玻璃门,外加装铝合金卷帘门,塑钢推拉窗;室内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厨房安装套装门,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卫生间位于楼梯下方,安装铝合金框玻璃套装门,地面铺防滑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室内楼梯连通 * 至 * 层,花岗岩踏步面层,梯间墙面贴壁纸;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包间安装木质套装门,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 * 楼卫生间安装铝合金框玻璃套装门,地面铺防滑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室内配套有上下水、暖、卫、电、讯等设施。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
(略) 市兰馨路 * 号:估价 (略) 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 * 平方米,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出让终止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 * . * 年,该宗地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 * 通 * 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现状容积率2.0。
(略) 市兰馨路 * 号:估价 (略) 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 * 平方米,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出让终止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 * . * 年,该宗地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 * 通 * 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现状容积率2.0。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① (略) 有权登记状况 * :
(略) 有权人 | 魏建满 | ||||||
房屋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 (略) 有权证》证号 | 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共有情况 | (略) 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混合 | 1-2/ * | * . * | * . * | 商业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② (略) 有权登记状况 * :
(略) 有权人 | 魏建满 | ||||||
房屋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 (略) 有权证》证号 | 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共有情况 | (略) 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混合 | 1-2/ * | * . * | * . * | 商业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 :
土地使用权人 | 魏建满 | |||
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地号 | * -( * )- * | 图号 | ||
地类(用途) | 其他商服 | 取得价格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 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0. * ㎡ |
分摊面积 | *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青国用( * )第 * 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点击查看>>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产权来源 | 魏建满通过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本次估价设定:至价值时点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 * . * 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 通”,宗地内“ * 通 * 平”,容积率2.0。 |
④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 :
土地使用权人 | 魏建满 | |||
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地号 | * -( * )- * | 图号 | ||
地类(用途) | 其他商服 | 取得价格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 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0. * ㎡ |
分摊面积 | *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青国用( * )第 * 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点击查看>>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产权来源 | 魏建满通过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本次估价设定:至价值时点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 * . * 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 通”,宗地内“ * 通 * 平”,容积率2.0。 |
⑤他项权利事项:
至价值时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 (略) 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均为 (略) 有,无共有情况。
抵押权
估价对象 | 抵押权人 | 他项权利 种类 | 债权数额 | (略) 期限 | 登记日期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略) (略) (略) | 设立登记 | 点击查看>> 元 | * 日至 * 日 | * 日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略) (略) (略) | 设立登记 | 点击查看>> 元 | * 日至 * 日 | * 日 |
租赁权
估价对象 | 承租人 | 租赁期限 | 租金 | 支付方式 | 经营项目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美玲发艺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略) |
司法查封(最近 * 次)
估价对象 | 查封机关 | 查封文件 | 查封期限 | 登记时间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青铜 (略) | ( * )宁 * 号 | * 日至 * 日 | * 日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青铜 (略) | ( * )宁 * 号 | * 日至 * 日 | * 日 |
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为完全产权,未考虑上述抵押权、租赁权及查封等因素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竞买人条件:凡具 (略)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 (略) (略) 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 (略) 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 (略) 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略)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 日 * 时起至 * 日1 (略) 。
*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 * 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 * 人或 * 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 (略) 有税、 (略) 由买受人承担。拍卖 (略) 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略) 联系。
*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 * (略) 指定账户。(户名:青铜 (略) 执行款户;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号: 点击查看>> 。)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 (略) 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略) 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略) 方 (略) 宁方房估(涉执)【 * 】字第 * 号的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
青铜 (略) 咨询人: * 雪飞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青铜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青铜 (略)
* 〇 * * 年 * 月十 * 日
(略) 回族自治区青铜 (略)
关于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号商贸房两套
(略)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 条之规定, (略) 发布 * 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 * 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略) 回族自治区青铜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络平台上(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户名:青铜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号商贸房两套
(略) 有权人 | 估价对象 | 用途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造年代 (年) | 建筑面积 (㎡)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 (元) |
魏建满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商业 | 混合 | 1-2/ * | * | * . * | * |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商业 | 混合 | 1-2/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人民币大写金额 | * 佰零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 |||||||
提示说明 | *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自 * 〇 * 〇年十 * 月 * 日至 * 〇 * * 年十 * 月 * 日止; * 、估价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专业意见,请见附后的估价报告;另请特别关注本报告中分析说明中的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 、上述评估单价及总价均包含有地上建筑 (略) 分摊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即为房地合 * 价值; * 、估价对象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房屋他项权利人 (略) (略) (略) ,他项权利种类设立登记,债权数额 点击查看>> 元整,登记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抵押权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估价对象房地产已设定租赁权,由于估价委托人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不详,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租赁权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本报告估价结 (略) 假设与限制条件下成立,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 (略) 状况或估价对象权利状况、实物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 (略) 价值时,应重新委托评估; * 、本评估报告仅用于青铜 (略) (略) 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其他用途无效。 |
1、 (略) 市兰馨路 * 号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 * 元。保证金: * 0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
2、 (略) 市兰馨路 * 号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起拍价: 点击查看>> . * 元。保证金: * 0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
⑴估价对象位置:
估价对象位于 (略) 市兰馨路,隶属 (略) 市兰馨苑C区住宅小区沿街商业用房,兰馨苑C区住宅小区 * 至为:东临青铜 (略) 用地、南 (略) 康街、西临兰馨路、北临规划路,地 (略) 市土地分等定级Ⅲ级商业用地范围之内,区域内配套设施达到“ * 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通天然气),本次估价对象为 (略) 市兰馨苑C区其中 * 套营业房,西临兰馨路。
⑵估价范围:
经估 (略) 指认及注册房地 (略) 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 (略) 市兰馨路,总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的 * 套商业用途 (略) 分摊的使用权总面积 * . * 平方米的 * 宗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价格评估委托书》( * )宁 * 执恢 * 号,《 (略) 有权证》证号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第 点击查看>>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青国用( * )第 * 号、 (略) 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建筑物现状:
估价对象共有 * 套商业用途房地产,均位于同 * 幢建筑物内,主体是 * 幢总层数为 * 层的混合结构商业楼,朝向面西,于 *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为该建筑物其中 * 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 * 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均为 * . * 平方米,南北相邻),所在层数均为1-2层,房屋具体现状如下:
(略) 市兰馨路 * 号:现用于出租经营“美玲发艺”使用,建筑外墙面贴面砖,进户门安装双开钢框玻璃门,塑钢推拉窗;室内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局部为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卫生间位于楼梯下方,内门安装胶合板木门,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室内楼梯连通 * 至 * 层,地瓷砖踏步面层铺防滑塑胶板,不锈钢钢管栏杆及扶手,梯间墙面刷乳胶漆;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室内配套有上下水、暖、卫、电、讯等设施。
(略) 市兰馨路 * 号:现用于出租经营“ (略) ”使用,建筑外墙面贴面砖,进户门安装双开钢框玻璃门,外加装铝合金卷帘门,塑钢推拉窗;室内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厨房安装套装门,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卫生间位于楼梯下方,安装铝合金框玻璃套装门,地面铺防滑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室内楼梯连通 * 至 * 层,花岗岩踏步面层,梯间墙面贴壁纸; * 层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包间安装木质套装门,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及木质格栅装饰顶; * 楼卫生间安装铝合金框玻璃套装门,地面铺防滑砖,内墙面贴面砖,铝板集成吊顶;室内配套有上下水、暖、卫、电、讯等设施。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
(略) 市兰馨路 * 号:估价 (略) 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 * 平方米,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出让终止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 * . * 年,该宗地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 * 通 * 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现状容积率2.0。
(略) 市兰馨路 * 号:估价 (略) 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 * 平方米,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出让终止日期 * 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 * . * 年,该宗地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 * 通 * 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现状容积率2.0。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① (略) 有权登记状况 * :
(略) 有权人 | 魏建满 | ||||||
房屋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 (略) 有权证》证号 | 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共有情况 | (略) 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混合 | 1-2/ * | * . * | * . * | 商业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② (略) 有权登记状况 * :
(略) 有权人 | 魏建满 | ||||||
房屋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 (略) 有权证》证号 | 青房权证 (略) 市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共有情况 | (略) 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混合 | 1-2/ * | * . * | * . * | 商业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 :
土地使用权人 | 魏建满 | |||
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地号 | * -( * )- * | 图号 | ||
地类(用途) | 其他商服 | 取得价格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 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0. * ㎡ |
分摊面积 | *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青国用( * )第 * 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点击查看>>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产权来源 | 魏建满通过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本次估价设定:至价值时点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 * . * 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 通”,宗地内“ * 通 * 平”,容积率2.0。 |
④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 :
土地使用权人 | 魏建满 | |||
坐落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
地号 | * -( * )- * | 图号 | ||
地类(用途) | 其他商服 | 取得价格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 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0. * ㎡ |
分摊面积 | * .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青国用( * )第 * 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点击查看>>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登记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 | 登记日期 | * 日 | |
产权来源 | 魏建满通过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本次估价设定:至价值时点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 * . * 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 通”,宗地内“ * 通 * 平”,容积率2.0。 |
⑤他项权利事项:
至价值时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 (略) 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均为 (略) 有,无共有情况。
抵押权
估价对象 | 抵押权人 | 他项权利 种类 | 债权数额 | (略) 期限 | 登记日期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略) (略) (略) | 设立登记 | 点击查看>> 元 | * 日至 * 日 | * 日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略) (略) (略) | 设立登记 | 点击查看>> 元 | * 日至 * 日 | * 日 |
租赁权
估价对象 | 承租人 | 租赁期限 | 租金 | 支付方式 | 经营项目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美玲发艺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略) |
司法查封(最近 * 次)
估价对象 | 查封机关 | 查封文件 | 查封期限 | 登记时间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青铜 (略) | ( * )宁 * 号 | * 日至 * 日 | * 日 |
(略) 市兰馨路 * 号 | 青铜 (略) | ( * )宁 * 号 | * 日至 * 日 | * 日 |
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为完全产权,未考虑上述抵押权、租赁权及查封等因素对估价对 (略) 价值的影响。
* 、竞买人条件:凡具 (略)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 (略) (略) 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 (略) 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 (略) 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略)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 日 * 时起至 * 日1 (略) 。
*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 * 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 * 人或 * 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 (略) 有税、 (略) 由买受人承担。拍卖 (略) 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略) 联系。
*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 * (略) 指定账户。(户名:青铜 (略) 执行款户;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号: 点击查看>> 。)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 (略) 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略) 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略) 方 (略) 宁方房估(涉执)【 * 】字第 * 号的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
青铜 (略) 咨询人: * 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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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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