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政务地挂出〔2021〕033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清远市清政务地挂出〔2021〕033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宗地 编号 | GB * 7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 . * | 宗地 坐落 | (略) 市清新区禾云镇 (略) (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 |
出让 年限 | 工业用地 * 年 | 容积率 | 0.6≤容积率≤2.0 | 建筑 密度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 * 类工业用地) |
投资 强度 | ≥ * 万元/亩 | 保证金 | * 万元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 7月 * 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配套设施( (略) ),固定资产投资额≥人民币 * 万元,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 万元/亩,税收要求见出让方案;2、 (略) 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日内,由清新 (略) 向受让人按净地要求移交土地;4、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宗地 编号 | GB * 7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 . * | 宗地 坐落 | (略) 市清新区禾云镇 (略) (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 |
出让 年限 | 工业用地 * 年 | 容积率 | 0.6≤容积率≤2.0 | 建筑 密度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 * 类工业用地) |
投资 强度 | ≥ * 万元/亩 | 保证金 | * 万元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 7月 * 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 日 * 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配套设施( (略) ),固定资产投资额≥人民币 * 万元,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 万元/亩,税收要求见出让方案;2、 (略) 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 日内,由清新 (略) 向受让人按净地要求移交土地;4、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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