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芝债权一笔转让
王某芝债权一笔转让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略) 系列债权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债权合同 | 个人房全通贷款借款合同 |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 |
债务人 | 王某芝 | 债权本金金额 | * . * 万元 |
累计欠息 | 8. * 万元 | 本息合计 | * . * 万元 |
担保情况 | 由王某芝提供位于 (略) 市 (略) 汉丰富厚街7-1住宅作抵押担保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廖丽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债权基准日为 * 日。在挂牌期内,意向受让方 (略) 办理初步登记并与转让方签订《保密协议》后,转让方可提供债权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债权、债务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等)。 2、本次转让债权包含主债权与担保债权,具体权利认定的风险 (略) 判定。 3、本次债权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 (略) 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4、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 (略) 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 (略) 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 (略) 报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6、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 (略) 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7、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债权项下抵押物的移交,仅负责向受让方移交债权债务形成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或文件,配合通知原债务人债权关系的变更( (略) 费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后涉及的相关抵押登记、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事项的变更, (略) 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8、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可能产生 * 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 (略) 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 (略) 交易服务费等); 9、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 (略) 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支付尾款。 *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 * 次性 (略) 支付服务费 * 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需为具 (略) 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兴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略) 系列债权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万元 | ||
债权合同 | 个人房全通贷款借款合同 |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 |
债务人 | 王某芝 | 债权本金金额 | * . * 万元 |
累计欠息 | 8. * 万元 | 本息合计 | * . * 万元 |
担保情况 | 由王某芝提供位于 (略) 市 (略) 汉丰富厚街7-1住宅作抵押担保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廖丽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债权基准日为 * 日。在挂牌期内,意向受让方 (略) 办理初步登记并与转让方签订《保密协议》后,转让方可提供债权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债权、债务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等)。 2、本次转让债权包含主债权与担保债权,具体权利认定的风险 (略) 判定。 3、本次债权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 (略) 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4、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 (略) 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 (略) 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 (略) 报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6、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 (略) 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7、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债权项下抵押物的移交,仅负责向受让方移交债权债务形成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或文件,配合通知原债务人债权关系的变更( (略) 费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后涉及的相关抵押登记、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事项的变更, (略) 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8、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可能产生 * 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 (略) 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 (略) 交易服务费等); 9、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 (略) 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支付尾款。 *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 * 次性 (略) 支付服务费 * 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需为具 (略) 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兴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