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晋市国土告字[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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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晋市国土告字[2021]4号)


(略) (晋市国土告字[ * ]4号)
晋市国土告字[ * ]4号 点击查看>>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市规划 (略) 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街北侧、 (略) 路东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7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5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B地块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A地块应按不低于 * 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A、B地块均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B地块内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B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B地块内,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和建设,建成后与小区同步验收;(7)B地块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A地块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A地块为商业、B地块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容积率A地块≤2.0 、B地块≤2.5;建筑密度A地块≤ * % B地块≤ * %;限高A地块≤ * 、 B地块≤ * ;出让年限住宅 * 年、商业 * 年 。
宗地编号: * -6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凤台街南侧、 (略) 路西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6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7)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8)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宗地编号: * -7 宗地总面积: * 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泽州路东侧、晓庄街北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8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7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和建设,建成后与小区同步验收;(7)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 *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宗地编号: * -8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冯苗路东侧、书院街北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 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8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7)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 * 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 、 (略)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 * 日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 、 申请人可于 * 日 * 日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 、 (略) 活动定于 * 日 * 时 * 分 (略) (略) (略) 2楼开标区。 进行。

* 、 (略) 的事项:

( * )其它:
1、 * -5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界内幼儿园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2、 * -6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3、 * -7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4、 * -8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界外幼儿园冬至日 (略) 时数不低于3小时。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 * )出让条件
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 (略) (略) 门解决, (略) 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 (略) 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 (略) 需费用。
* -7号宗地上现有建筑物,受让方可无偿使用,如受让方不需要,交地前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负责拆除。
( * )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自然资 (略) 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 * 0 * * 年 * 月十 * 日下午 * 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 )相关费用缴纳事宜
宗地如涉及耕地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等税费 (略) 缴纳。
( *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 * )出让方式
本公告宗地为公开拍卖。
( * )其他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 * )公开出让时间及 (略) 通知。

*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程娜 郭颀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
银行帐号:

(略) 市规划 (略)

(略) (晋市国土告字[ * ]4号)
晋市国土告字[ * ]4号 点击查看>>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市规划 (略) 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街北侧、 (略) 路东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7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5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B地块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A地块应按不低于 * 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A、B地块均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B地块内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B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B地块内,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和建设,建成后与小区同步验收;(7)B地块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A地块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A地块为商业、B地块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容积率A地块≤2.0 、B地块≤2.5;建筑密度A地块≤ * % B地块≤ * %;限高A地块≤ * 、 B地块≤ * ;出让年限住宅 * 年、商业 * 年 。
宗地编号: * -6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凤台街南侧、 (略) 路西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6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7)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8)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宗地编号: * -7 宗地总面积: * 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泽州路东侧、晓庄街北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略) 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8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7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和建设,建成后与小区同步验收;(7)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 *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宗地编号: * -8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冯苗路东侧、书院街北侧
出让年限: *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 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 * ) * -8号宗地(1)根据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住宅全装修要求 (略) “晋市政办[ * ] * 号” (略) ;(3)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规划条件附图);(4)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 * %。 (略) 区配套设施的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的用途和性质,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晋市发[ * ] * 号” (略) ;(5)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6)根据《 (略) 城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 * %配建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7)该项目建筑设计方 (略) 市规划 (略) 审议;(8)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9)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 (略)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 (略) 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 (略) 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 )本宗地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该宗地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 * 年、商业 * 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 * 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 、 (略)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 * 日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 、 申请人可于 * 日 * 日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 、 (略) 活动定于 * 日 * 时 * 分 (略) (略) (略) 2楼开标区。 进行。

* 、 (略) 的事项:

( * )其它:
1、 * -5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界内幼儿园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2、 * -6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3、 * -7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4、 * -8号宗地
(1)建筑后退 * 界: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 (略) 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略) ,界外幼儿园冬至日 (略) 时数不低于3小时。
(3)其他规划指标按 (略) 。
( * )出让条件
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 (略) (略) 门解决, (略) 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 (略) 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 (略) 需费用。
* -7号宗地上现有建筑物,受让方可无偿使用,如受让方不需要,交地前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负责拆除。
( * )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自然资 (略) 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 * 0 * * 年 * 月十 * 日下午 * 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 )相关费用缴纳事宜
宗地如涉及耕地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等税费 (略) 缴纳。
( *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 * )出让方式
本公告宗地为公开拍卖。
( * )其他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 * )公开出让时间及 (略) 通知。

*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市规划 (略) 附属楼 * 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程娜 郭颀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
银行帐号:

(略) 市规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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