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分离机、三效蒸发器等用于淀粉和氨基酸生产的一批成套闲置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淀粉分离机、三效蒸发器等用于淀粉和氨基酸生产的一批成套闲置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淀粉分离机、 * 效蒸发器等用于淀粉和氨基酸生产的 * 批成套闲置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略) 省 (略) 市 (略) 中央大 (略) 院内(淀粉车间) | |||
标的现状 | (略) 实物为准 | ||||
标的清单 | |||||
挂牌价格 | 6, * , * . * 元 | ||||
其他情况 | 1、 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竞拍底价,转让标的皆设有保留价。若竞价最高出价高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成交,最高出价即为成交价,最高出价方即为受让方;若竞价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则不成交。 2、 转让标的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 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 (略) 理资质的企业单位。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 * 天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3%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公告期内 2、 地点: (略) 市 (略) 中央大 (略) 院内(淀粉车间)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 * 日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1, * , * . *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3%。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 日- * 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淀粉分离机、 * 效蒸发器等用于淀粉和氨基酸生产的 * 批成套闲置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略) 省 (略) 市 (略) 中央大 (略) 院内(淀粉车间) | |||
标的现状 | (略) 实物为准 | ||||
标的清单 | |||||
挂牌价格 | 6, * , * . * 元 | ||||
其他情况 | 1、 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竞拍底价,转让标的皆设有保留价。若竞价最高出价高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成交,最高出价即为成交价,最高出价方即为受让方;若竞价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则不成交。 2、 转让标的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 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 (略) 理资质的企业单位。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 * 天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3%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公告期内 2、 地点: (略) 市 (略) 中央大 (略) 院内(淀粉车间)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 * 日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1, * , * . *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3%。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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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略) | ||||
咨询时间 | * 日- * 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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