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文敏和任科伟两户4笔债权转让
庞文敏和任科伟两户4笔债权转让
标的名称 | 庞文敏和任科伟两户4笔债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债权合同 |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 ||
债务人 | 庞文敏、任科伟 | 债权本金金额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累计欠息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本息合计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担保情况 | 1、庞文敏债权保证反担保人为 (略) 、 (略) 陈 (略) 、 (略) 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国斌、陈晓林; 2、任科伟债权保证反担保人为 (略) 、 (略) 陈 (略) 、 (略) 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国斌、杨金素。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市 (略) 股东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特别说明: (略) ,本公告中“债权本金金额”金额实为“代偿本息”金额,“累计欠息”金额实为“其他费用”金额,“其他费用”包含资金占用费、担保费滞纳金、违约金、欠缴担保费、追偿费用等;“本息合计”金额实为“债权合计”金额。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截至 * 日债权金额合计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庞文敏债权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任科伟债权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具体明细见附件)。本次转让的债权 (略) 判决或仲裁委裁决、也未取得债务人确认,债权金额为按照相关合同计算的总金额,是否能够得到司法支持存在不确定性, (略) 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4、本次债权挂牌价仅作为项目报价会启动初始价格,不 (略) 置的任何价值的参考或判断依据,各竞买人根据自己对债权的现状及依据调查情况,自行判断其价值并报价。 5、意向受让方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情况、债权回收风险:(1)本项目债权金额数据未经司法确认,系转让方单方面提供,目前尚未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2)保证反担保人 (略) 、 (略) 陈 (略) (略) 申请破产清算;(3)相关反担保人偿债能力极弱;(4)债务人、担保人均均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债务纠纷或诉讼等;(5)转让债权及项下反担保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受让,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转让方仅负责向受让方移交债权债务形成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或文件和负责通知原债务人债权关系的变更( (略) 费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后涉及的相关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事项的变更, (略) 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7、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8、后续尾款的支付可选择 * 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选定尾款的支付方式(具体见《债权转让协议书》“ *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方式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 (略) 市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转让。 9、本次债权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略)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0.2%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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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罗经理、方经理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名称 | 庞文敏和任科伟两户4笔债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债权合同 |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 ||
债务人 | 庞文敏、任科伟 | 债权本金金额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累计欠息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本息合计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担保情况 | 1、庞文敏债权保证反担保人为 (略) 、 (略) 陈 (略) 、 (略) 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国斌、陈晓林; 2、任科伟债权保证反担保人为 (略) 、 (略) 陈 (略) 、 (略) 绅帝富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国斌、杨金素。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转让方名称 | (略) 市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市 (略) 股东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特别说明: (略) ,本公告中“债权本金金额”金额实为“代偿本息”金额,“累计欠息”金额实为“其他费用”金额,“其他费用”包含资金占用费、担保费滞纳金、违约金、欠缴担保费、追偿费用等;“本息合计”金额实为“债权合计”金额。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截至 * 日债权金额合计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庞文敏债权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任科伟债权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具体明细见附件)。本次转让的债权 (略) 判决或仲裁委裁决、也未取得债务人确认,债权金额为按照相关合同计算的总金额,是否能够得到司法支持存在不确定性, (略) 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4、本次债权挂牌价仅作为项目报价会启动初始价格,不 (略) 置的任何价值的参考或判断依据,各竞买人根据自己对债权的现状及依据调查情况,自行判断其价值并报价。 5、意向受让方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情况、债权回收风险:(1)本项目债权金额数据未经司法确认,系转让方单方面提供,目前尚未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2)保证反担保人 (略) 、 (略) 陈 (略) (略) 申请破产清算;(3)相关反担保人偿债能力极弱;(4)债务人、担保人均均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债务纠纷或诉讼等;(5)转让债权及项下反担保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受让,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 (略) 转让债权成交后,转让方仅负责向受让方移交债权债务形成的有效相关法律文书或文件和负责通知原债务人债权关系的变更( (略) 费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后涉及的相关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事项的变更, (略) 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因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7、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8、后续尾款的支付可选择 * 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选定尾款的支付方式(具体见《债权转让协议书》“ *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方式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 (略) 市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转让。 9、本次债权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略)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0.2%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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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罗经理、方经理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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