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章 竞买邀请 (略) 公共资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略) 委托,对 (略) 公开竞价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将遵守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本次竞买活动。同时要求意向受让方共同遵守本须知的各项规则,保 (略) 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关操纵、相互串通、恶意抬压 (略) 为,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公开竞买。 * 、项目编号:NBCQ * N * * 、项目名称: (略) (略) 固 (略) 置 * 、转让方式:网络动态竞价 * 、竞价报名方式、时间: 竞价须知自 * 日9: * 至 * 年9月 * 日 * : * ,在 (略) 市公 (略) (略) 发布,请意向受让方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 点击查看>> ) (略) 页面的“我要报名”,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 * 并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及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未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注册的意向受 (略) 网站首页按“ (略) ”提示办理各项注册、复核等事宜,注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报名成功并下载竞价文件的意向受让方才具备竞价资格,且竞价资格不得转让。 资产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 * 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 (略) 有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需要纸质文件的意 (略) (略) 县公共资 (略) (略) 领取),并同时在 (略) 市公 (略) 上公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价 (略) 份。 * 、竞价时间:自由报价期 * 日上午 * : * 时起,结束时间见动态报价大厅(www. 点击查看>> ) 限时报价期为: * 秒 * 、 (略) 址: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 点击查看>> ) * 、 竞买保证金、成交款缴纳 1、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 (略) 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不支持支付宝、微信、ATM等其他支付平台转账),报名的竟买人与缴纳保证金的竟买人必须 * 致,拒绝现金进账。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竞买申请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保 (略) 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保证金、成交价款的缴纳,按下列标的名称交到规定的帐号。若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或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未到账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价,否则资格应予以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缴纳帐号: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日下午 * 时(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标的名称 | 收款单位 | (略) | 缴纳保证金帐号 | 固定资产报废转让 | (略) 公共资 (略) |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
成交价款缴纳帐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收款单位 | (略) | 成交价款缴纳帐号 | 1 | 固定资产报废转让 | (略) (略) | (略) (略) | 点击查看>> |
3、竞买成功,按成交价格足额缴纳成交款,成交价款缴纳完成后,保证金原渠道退回。 本《须知》所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凡已交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报名手续,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的,其保证金退还与本次参加 (略) 。 * 、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办理各项报名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略) 。 十、联系方式: 文件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楼交易 * 股) 收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楼交易 * 股) 资产方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成交结果、成交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楼交易 * 股) 成交确认书领取:凭有效身 (略) (略) * 楼交易 * 股领取 网址:www. 点击查看>> 第 * 章 竞买内容 * 、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固定资产报废转让(按现状整体转让) 资产名称 | 数量 | 参考价(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固定资产 | 见附件 | 点击查看>> . * 元 | * 0元 | |
标的物型号、数量仅供参考, (略) 看到的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在竞 (略) 核实标的物, (略) 核实标的物,参加报价后造成的 (略) 承担。(注: (略) 转运货物) 说明: 1、资产方、 (略) 对 (略) 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说明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表明资产方、 (略) 对标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意向受让方应于 (略) 、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真伪或品质问题。意向受让方应认真查看标的,充分审视和了解标的物,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作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竞买 * 经竞价, (略) 使上述权利,表明意向受让方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对竞价规则及系统操作不清楚的, (略) 咨询(系统操作: 点击查看>> 竞价规则: 点击查看>> );对标的物现状等有疑问的,可向 (略) 并以其解释为准。 * 、成交 竞价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略) 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成交确认书》。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必须在签署《 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次性缴清标的物成交价款及其它应该缴纳的费用。 * 、保证金的退还 竞买未成功,本次转让活动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 、产权过户及标的物移交 1、受让方在缴清成 (略) 成交价款及应该缴纳的其他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由资产方、受让方开始移交标的物及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签订合同后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解,所产生的费用 (略) 承担。 2、竞买成交后, (略) 产生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或发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资产方和受让方各 (略) 份。 第 * 章 特别提示 1、本次标的 * 律以现状为准整体转让。 2、本次标的如涉及到转让前的抵押、担保法律经济纠纷等事项,由资产转让方负责解决。 3、本次标的物设有保底价,不达保底价依法不予成交。 4、本次 (略) 涉及名称、规格及数量,以成交后实际移交为准。 5、安全责任:在运输和拆 (略) 有安全责任匀由受让方完全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 * 方无关; 6、本次竞买有效价高者中标,中标无悔。 7、竞价成交,成交人凭有效身 (略) (略) * 楼交易 * 股签订、领取成交确认书。 第 * 章 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最高有效报价者得的竞价原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最高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本次竞价采取增价式 (略) 。 3、本 (略) 络动态竞价,有效价高者得。 4、 (略) (略) 络报价工具,意向受让方需认真了解遵守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可 (略) (略) 络动态报价 (略) 。在此期间内,意向受让方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必须高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7、网络报价系统报价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8、意向受让方对自身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用户名的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 (略) 为均视为该意向受 (略) 为,由已报名意 (略) 负责,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有下列情形产生的 * 切后果, (略) 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 (略) 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及活动变更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竞价未成功的; (3)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报价,因不可抗力因素、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软硬件故障、非法侵入、恶意攻击等突发事故造成竞价中断。 (4)动态报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大厅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 、意向受让方违反本规则规定或经确定为最终有效报 (略) 签约或付款义务的,不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 * 章 竞买活动的中止和终结 在竞买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 * , (略) 经审定有权中止和终结竞买活动。 1、竞买标的物灭失的; 2、因发生不可抗拒或意外事件,使竞买活动 (略) 的; 3、司法机关确认资产方对 (略) (略) 置权的; 4、 (略) 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发出中止或终结竞买通知的; 5、竞买标的在法律事项有争议,被司法介入的; 6、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买活动产生争议的; 7、 (略) 认为必要并 (略) 门同意的; 8、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结竞买的情形。 第 * 章 违约责任 (略) 签约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拒付或逾 (略) 成交款和该缴纳的其他费用则视为竞买成交方违约: a、依法取消竞得资格; b、 (略) 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 (略) (略) (略) (略) 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略) 县公共资 (略) 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 ) (略) 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 * )意 (略) 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 * )意向受 (略) 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 *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意向 (略) 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 (略) 公共资 (略) 对本须知有解释权,但就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现状、交付条件等情况由资产方负责解释,并以其解释为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