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 (略) 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 (略) 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 (略) 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 (略) 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 * 个月的; ( *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 (略) 为之 * 的, (略) 有权在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 (略) 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