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智能产业园二期1#B栋整体招租
金泰智能产业园二期1#B栋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 金泰智能产业园 * 期1#B栋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金泰智能产业园 * 期1#B栋 | ||||
坐落 | (略) 市 (略) 区金渝大道 * 号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第 * 年至第 * 年期间每个合同年度的第4个月至第 * 个月免租,合计免租 * 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 * 年开始递增,每两年递增 * 次,每次递增6% | 招租用途 | 酒店 | ||
产权证号 | 建竣备字【 * 号 | ||||
楼层 | 共 * 层 | 结构 | 框架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积 | * 6. * ㎡ | ||
优 (略) 权 | 否 | 移交时限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恒基房评字【 * 】第 * 9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婧敏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略) 金泰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两江新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 (略) 联 (略) 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待 (略) 联 (略) 出具承租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 (略) 联 (略) 提交承租申请,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汇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釆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 (略) 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 (略) 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 * 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 (略) 。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 * 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 (略) 负责。 8、 (略) 交易服务 (略) 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9、 (略) 示建筑面积为招租方根 (略) (略) 得,目前房屋测绘 (略) 中, (略) 所示建筑面积为准。租赁合同签订后,若租赁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 * 方提供的房测报告建筑面积或产权证建筑面积不 * 致的,双方同意已办理产权证的按产权证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未办理产权证的按照房测报告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并据此多退少补。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在此物业投资的项目须符合地方政府的产业规划,意向承租方须承诺 (略) 办理合法经营的相关文件、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 、 (略) 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 * 次 消防、环评等)均 (略) 负责办理,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均 (略) 承担。若确需招租方配合出具相关资料时,涉及本项目的合法范围内的文件,招租方将给予配合,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获得相关审批的责任 (略) 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 、房屋租赁期内的物业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招租方现委托 (略) 渝高 (略) (简称“渝高物业”)对金泰产业园 * 期(含1#B栋)公共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现1#B栋物业服务费为2元/㎡·月(按建筑面积计),承租方需与渝高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支付物业服务费,合同面积及 (略) 理方式同第9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到期后 (略) (略) ,物业服务费按照 (略) 约 (略) ,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完全清楚招租方 (略) 的上述安排并承诺无条件接受。(3)承租方凭接房通知书和租 (略)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办理房屋交接。(4) (略) 租赁房屋专属区域内的物业服务 (略) 安排,费用 (略) 承担。 *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或以合营/ (略) 等其他方式变相转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 * 方;(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招租方及招租方关联机构的标识、商号、商标、企业名称等专有财产和无形资产;(4)不得擅自在租赁物外立面、 (略) 广告宣传,若招租方同意, (略) 办理广告宣传相关的手续(5)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1)承租方和实际经营方需为同 * 主体;(2)标的物业仅能 (略) 品牌,不得将标的物业分零经营 (略) ;(3)本次标的物 (略) 定位不低于国家标准《 (略) 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 * )的 * 星级标准。 * 、备查资料:《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略) 报告、房地产权证(土地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 * 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略) 起始日)。 2、意向承租方或其控股企业至少有2个及以上正 (略) , (略) 建筑面积共计不得少于 * 0 平方米( (略) 物业若非意向承租方自有资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据;物业若为自有资产,则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及该 (略) 经营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包含明确的经营面积信息)。 3、财务要求: * 年、 * 年、 *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为负数。(注: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 (略) 人(有关主体未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gov.cn/ “ (略) 人”)。意向承租方 (略) 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承租方报名前5个工作日)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后提供。 5、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宇涵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名称 | 金泰智能产业园 * 期1#B栋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金泰智能产业园 * 期1#B栋 | ||||
坐落 | (略) 市 (略) 区金渝大道 * 号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0. *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第 * 年至第 * 年期间每个合同年度的第4个月至第 * 个月免租,合计免租 * 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 * 年开始递增,每两年递增 * 次,每次递增6% | 招租用途 | 酒店 | ||
产权证号 | 建竣备字【 * 号 | ||||
楼层 | 共 * 层 | 结构 | 框架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积 | * 6. * ㎡ | ||
优 (略) 权 | 否 | 移交时限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恒基房评字【 * 】第 * 9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点击查看>>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婧敏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略) 金泰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两江新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 (略) 联 (略) 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待 (略) 联 (略) 出具承租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 (略) 联 (略) 提交承租申请,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 万元汇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釆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 (略) 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 (略) 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 * 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 (略) 。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 * 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 (略) 负责。 8、 (略) 交易服务 (略) 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9、 (略) 示建筑面积为招租方根 (略) (略) 得,目前房屋测绘 (略) 中, (略) 所示建筑面积为准。租赁合同签订后,若租赁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 * 方提供的房测报告建筑面积或产权证建筑面积不 * 致的,双方同意已办理产权证的按产权证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未办理产权证的按照房测报告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并据此多退少补。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在此物业投资的项目须符合地方政府的产业规划,意向承租方须承诺 (略) 办理合法经营的相关文件、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 、 (略) 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 * 次 消防、环评等)均 (略) 负责办理,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均 (略) 承担。若确需招租方配合出具相关资料时,涉及本项目的合法范围内的文件,招租方将给予配合,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获得相关审批的责任 (略) 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 、房屋租赁期内的物业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招租方现委托 (略) 渝高 (略) (简称“渝高物业”)对金泰产业园 * 期(含1#B栋)公共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现1#B栋物业服务费为2元/㎡·月(按建筑面积计),承租方需与渝高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支付物业服务费,合同面积及 (略) 理方式同第9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到期后 (略) (略) ,物业服务费按照 (略) 约 (略) ,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完全清楚招租方 (略) 的上述安排并承诺无条件接受。(3)承租方凭接房通知书和租 (略)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办理房屋交接。(4) (略) 租赁房屋专属区域内的物业服务 (略) 安排,费用 (略) 承担。 *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或以合营/ (略) 等其他方式变相转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 * 方;(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招租方及招租方关联机构的标识、商号、商标、企业名称等专有财产和无形资产;(4)不得擅自在租赁物外立面、 (略) 广告宣传,若招租方同意, (略) 办理广告宣传相关的手续(5)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1)承租方和实际经营方需为同 * 主体;(2)标的物业仅能 (略) 品牌,不得将标的物业分零经营 (略) ;(3)本次标的物 (略) 定位不低于国家标准《 (略) 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 * )的 * 星级标准。 * 、备查资料:《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略) 报告、房地产权证(土地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 * 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略) 起始日)。 2、意向承租方或其控股企业至少有2个及以上正 (略) , (略) 建筑面积共计不得少于 * 0 平方米( (略) 物业若非意向承租方自有资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据;物业若为自有资产,则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及该 (略) 经营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包含明确的经营面积信息)。 3、财务要求: * 年、 * 年、 *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为负数。(注:提供经 (略)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 (略) 人(有关主体未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gov.cn/ “ (略) 人”)。意向承租方 (略) 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承租方报名前5个工作日)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后提供。 5、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宇涵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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