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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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建工(集团)总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评估报告“十 * 、特别事项说明”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抵押事项: * 日, (略) (略) (略) 签订了《抵押合同》(编号:( * )沪银抵字第 * 号), (略) 以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 (略) (略) (略) 签订的编号为( * )沪银固资贷字第 * 号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提供抵押。借款总金额 * , * . *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 * 日至 * 日。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借款剩余金额 * , * . * 万元。抵押房产情况如下:权证编号抵押财产名称单位数量沪房地浦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 (略) 市 (略) 区芳甸路 * 、 * 、 * 、 * 、 * 号,樱花路 * 号(不包括地下 * 、 * 层, * 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 0. * 租赁事项: (略) 主要从事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业务,其对外出租情况如下: (略) 位楼层租赁单价(含税)备注1商铺负1-2层3. * 元/天?平方米~ * . * 元/天?平方米,平均租金单价6. * 元/天?平方米基本为短租金,1年-3年2办公楼2- * 层3. * 元/天?平方米~ * . * 元/天?平方米,平均租金单价7. * 元/天?平方米基本为短租金,1年-3年3地下车位负1层、负2层 * 元/月?个 * 期商办楼地下车位4地下车位负1层 * 元/月?个 * 期不可售地下车位 (略) (略) (略) (略) (略) 得,经了解,双方未签订长期的租赁协议,采取 (略) * 次租赁费用分 (略) 核算,最近 * 期核算为 * 年下半年,发生租赁费用分摊额3, * , * . * 元。本次已在收益法预测中考虑租金成本的影响。(十 * )其他特别事项1、本次委评的 * 期车位,备案价为 * 万元/个, (略) 实际销售价格为 * .7万元/个,考虑到 * 期项目开盘时间为 * 年,至评估基准日时该区域车位价格已有明显上涨,且目前也没有备案价不能调整等相关文件出台,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次按周边车位 (略) 比较分析定价。2、经清查,大唐盛世项目 * 、 * 期地下车位,根据《 (略) 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沪( * )浦字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沪( * )浦字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共计 * 个,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但根据《 (略) 瀛 (略) 关于大唐盛世( * 期、 * 期)项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中得出的相关结论:就大唐盛世( * 期、 * 期) (略) 产生的利润收益, (略) 与原股东( (略) 、中广 (略) )已通过签署《利润分配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略) 对应的应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归属原股东( (略) 、中广 (略) )享有,不属于 (略) 的股东权益。基于此法律意见的判断结论,本次将大唐盛世项目 * 、 * 期地下车位评估为零,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3、经清查, (略) 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存在对 (略) 、中广 (略) 保证金、押金款项合计 * , * , * . * 元,其中 (略) 9, * , * . * 元,中广 (略) 1, * , * . * 元。该款项系 (略) 与 (略) 市 (略) 区大唐盛世花园( * 期、 * 期) (略) 诉讼 (略) 的款项((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根据《 (略) 瀛 (略) 关于大唐盛世( * 期、 * 期)项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中得出的相关结论:“根据 (略) 已签署或出具的《支付协议》、《用章情况说明》,其已经确认:大唐 * 、 * 期及配套公建建设属于转让交割日前的债权债务;因(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诉讼案件发生的损失由其承担。在此前提下,对于 (略) (略) (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诉讼案件而发生的损失, (略) 有权要求 (略) 予以承担”。基于此法律意见的判断结论,本次将上述其他应收款项按照核实后 (略) 评估。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保障标的企业长期稳定的运营)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其他(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8. 点击查看>> 万元到产权交易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本次产权转让的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即“产权交割日”)定义为 (略) 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产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才可参与经营管理。(6)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 (略) 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略) 到所 (略) (略) 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7)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期间(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9)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项目《保密承诺函》和《承诺函》。( * )基于《承诺函》中第 * 条提及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相应的实施方案。 |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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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建工(集团)总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评估报告“十 * 、特别事项说明”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抵押事项: * 日, (略) (略) (略) 签订了《抵押合同》(编号:( * )沪银抵字第 * 号), (略) 以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 (略) (略) (略) 签订的编号为( * )沪银固资贷字第 * 号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提供抵押。借款总金额 * , * . *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 * 日至 * 日。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借款剩余金额 * , * . * 万元。抵押房产情况如下:权证编号抵押财产名称单位数量沪房地浦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 (略) 市 (略) 区芳甸路 * 、 * 、 * 、 * 、 * 号,樱花路 * 号(不包括地下 * 、 * 层, * 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 0. * 租赁事项: (略) 主要从事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业务,其对外出租情况如下: (略) 位楼层租赁单价(含税)备注1商铺负1-2层3. * 元/天?平方米~ * . * 元/天?平方米,平均租金单价6. * 元/天?平方米基本为短租金,1年-3年2办公楼2- * 层3. * 元/天?平方米~ * . * 元/天?平方米,平均租金单价7. * 元/天?平方米基本为短租金,1年-3年3地下车位负1层、负2层 * 元/月?个 * 期商办楼地下车位4地下车位负1层 * 元/月?个 * 期不可售地下车位 (略) (略) (略) (略) (略) 得,经了解,双方未签订长期的租赁协议,采取 (略) * 次租赁费用分 (略) 核算,最近 * 期核算为 * 年下半年,发生租赁费用分摊额3, * , * . * 元。本次已在收益法预测中考虑租金成本的影响。(十 * )其他特别事项1、本次委评的 * 期车位,备案价为 * 万元/个, (略) 实际销售价格为 * .7万元/个,考虑到 * 期项目开盘时间为 * 年,至评估基准日时该区域车位价格已有明显上涨,且目前也没有备案价不能调整等相关文件出台,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次按周边车位 (略) 比较分析定价。2、经清查,大唐盛世项目 * 、 * 期地下车位,根据《 (略) 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沪( * )浦字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沪( * )浦字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证载权利人为 (略) ,共计 * 个,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但根据《 (略) 瀛 (略) 关于大唐盛世( * 期、 * 期)项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中得出的相关结论:就大唐盛世( * 期、 * 期) (略) 产生的利润收益, (略) 与原股东( (略) 、中广 (略) )已通过签署《利润分配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略) 对应的应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归属原股东( (略) 、中广 (略) )享有,不属于 (略) 的股东权益。基于此法律意见的判断结论,本次将大唐盛世项目 * 、 * 期地下车位评估为零,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3、经清查, (略) 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存在对 (略) 、中广 (略) 保证金、押金款项合计 * , * , * . * 元,其中 (略) 9, * , * . * 元,中广 (略) 1, * , * . * 元。该款项系 (略) 与 (略) 市 (略) 区大唐盛世花园( * 期、 * 期) (略) 诉讼 (略) 的款项((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根据《 (略) 瀛 (略) 关于大唐盛世( * 期、 * 期)项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中得出的相关结论:“根据 (略) 已签署或出具的《支付协议》、《用章情况说明》,其已经确认:大唐 * 、 * 期及配套公建建设属于转让交割日前的债权债务;因(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诉讼案件发生的损失由其承担。在此前提下,对于 (略) (略) ( * )浦民 * (民)重字第 * 号诉讼案件而发生的损失, (略) 有权要求 (略) 予以承担”。基于此法律意见的判断结论,本次将上述其他应收款项按照核实后 (略) 评估。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保障标的企业长期稳定的运营)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其他(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8. 点击查看>> 万元到产权交易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受让方需承诺同意本次产权转让的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即“产权交割日”)定义为 (略) 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产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才可参与经营管理。(6)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 (略) 联 (略) 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略) 到所 (略) (略) 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7)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期间(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9)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项目《保密承诺函》和《承诺函》。( * )基于《承诺函》中第 * 条提及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相应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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