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镇石一村大王公5号至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768平方米招租公告石交易[2021]第0119号
石楼镇石一村大王公5号至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768平方米招租公告石交易[2021]第0119号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定于 * 日对位于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进行出租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本 (略) 咨询。
* 、本次招租是根据 (略) 市政府第 * 号令《 (略) 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并严格依照《 (略) 市 (略) 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指引》执行。
* 、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或地址):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
( * )资产状况:租赁;面积:约 * 平方米
( * )拟出租年限:6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 * )拟出租底价:含税价 * 0元/宗/月,每次起价不低于 * 元/次
( * )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 * %
( * )招租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 * )交易编号:石交易[ * ]第 * 号
( * )标的物 * 至范围:东至:市莲路,南至:空地,西至:住宅区,北至:住宅区
( * )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 * )其他说明:无
* 、租赁期内,办 (略) 需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略) 得税由出租方负责。
* 、竞投人准入条件
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 (略) 区农村集体资 (略) 的异常名单。
* 、报名和领取资料(未成功取得报名资格的不能参加竞投)
( * )交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 0元,开户名称为: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转账截止时间: * 日至 * 日前。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 * 项目 * 交纳,以单笔对应金额转账为准。
( * )报名方式:本交易 (略) 报名确认。竞投人意向人或竞投单位可于 * 日至 * 日,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存入 (略) 回执到石楼 (略) (嵩山路 * 号)2号楼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略) 报名,提前、逾期不接受报名。竞投人须填写《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个人/单位报名表》及《竞投确认书》。凡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竞投人,将不接受其参与竞投。
( * )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交易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第 * 方、公证委托等)转帐。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 个工作日 (略) 理:
2.1“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
2.2“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
2.3各竞投人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 (略) 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交易编号:石交易[ * * ]第 * 号。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 (略) 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证件均需原件备查):
1、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应由报名人本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凡企业法人参加竞投,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 * 份;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投,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 * 份;
3、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可在报 (略) 领取。
( * )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料领取地点:石楼 (略) (嵩山路 * 号)2号楼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大厅。
* 、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 (略) 报名时向本交易服务机构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的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同时存在2个(或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先,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后;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 (略) 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 、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 * 方转账,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 * 个工作日 (略) 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转账账户。各竞投人或竞投单位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承担后果。
* 、竞投约定:
( * )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略) (略) 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并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自愿承担 * 切投资风险。
( * )如到截止时间只有 * 个单位(或个人)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视该单位(或个人)以底价竞得。
( * )竞投单位或个人凭《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个人/单位)报名表》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竞投规定时间 (略) 报到参加竞投,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报道的(竞投时间前 * 分钟结束报道签到),不得进入竞投室竞投,非竞投人员不得入内。
( * )竞投单位或个人如迟到、 (略) (略) 的,均 (略) 理,出租方则没收该竞投人或竞投单位的保证金(遇特殊情况并已提前告知出 (略) ,经允许的除外)。
( * )举牌前通过摇珠确定举牌顺序,第 * 轮叫价竞投人必须举牌应价,否则将列入 (略) 辖区内镇(街) * 资交易诚信黑名单及没收交易保证金;第 * 轮如有竞投人举牌叫价,其他竞投人不举牌跟进或叫价的直接淘汰,如此类推。底价、每次应价的最低额 (略) 宣布为准, (略) 明标竞投,价高者得,竞价经主持人询价确认无人应价后木槌击板表示成交,主持人木槌击板之后才出现的竞价无效。
( * )当标的物在第 * 轮出现无人叫价时,出租方有权在第 * 轮举牌的竞投人中,随机摇珠抽取 * 位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竞投结束后,竞得单位/ (略) 与石 * 村股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投结果公示满 * 个工作日后, * 个工作日内到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嵩山路 * 号)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单位/个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期签订合同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出租方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收回 (略) 理。
( * )竞得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后 * 年内不得转让合同, * 年后合同转让第 * 方时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 *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物,竞投人可 (略) 了解标的物位置及基本情况。
(十)本交易服务 (略) 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 * )凡列入 (略) 辖区内镇(街) * 资交易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3次不良记录,以交易系统为准),已取得竞投资格的,其竞投资格无效;已取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十、标的物的经营方式:我社采用现状交付形式,竞得单位/个人只可作法律许可的用途合法使用。
十 * 、竞投时间: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
十 * 、竞投地点: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嵩山路 * 号)。
十 *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租活动,解释权属于本村股 (略) 。
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绍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 日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合同(正本)
出租方: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简称 * 方)
法定代表人:陈绍华,任 (略) 负责人
租赁方: (简称 *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 方将座落在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面积约 * 平方米,出租给 * 方合法经营使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租赁期内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
第 * 条: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6年,即从 * 日起至 * 日止(公 (略) 同)。
第 * 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
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 0元,在租赁期满后,如 * 方无违约,交清水电费及该由 * 方缴交 (略) 后, * 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 方。
2.租金: * 方承租该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租金为元/月/宗(含发票税),租金每 * 年调整 * 次,调整幅度为在上 * 期的基础上递增 * %。
3.在合同期开始当月, * 方必须在 * 日前向 * 方交清当月租金,以后每个月的租金, * 方必须在每月 * 日前向 * 方交清当月租金,不得拖延。
第 * 条:地上附着物使用及修缮
1.租赁期内, * 方承担对地上附着物的维护、修缮责任,费用由 * 方负责。进行维护和修缮时,应先征得 * 方同意,并不能损坏原结构。
2.租赁期内, * 方必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必须爱护和正常使用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 * 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内,经 * 方同意, * 方可在承租范围该土地及地 (略) 改装或增设其它建筑物,如 * 方未经 * 方同意,擅自 (略) 改装或增设其它建筑物时, * 方有权要求 * 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由此造成的 * 起损失。
4.租赁期满, * 方在租赁期内投入的水电、装饰装修等入墙入地固定 (略) 有, * 方不能破坏或拆除,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 * 起损失。
第 * 条: * 方应合法经营,办理好相关营业相关的证照,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 方应对 * 方办理证照提供协助,费用由 * 方承担。
第 * 条:租赁期内, (略) 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略) 产生的 * 切债权、债务以及 (略) 需设备、技术、劳力、员工福利等均由 * 方负责。
第 * 条: * 方对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只有使用权,不得随意转租,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或以赠与、变卖。
第 * 条: * 方未经 * 方同意,不能把土地及地上附 (略) 转租,如确有需要,必须征得 * 方同意, (略) 变更。
第 * 条: * 方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环境管理,配合当地搞好治安工作和环境卫生及缴交卫生费等,如因生产经营对周边造成污染或影响, * 切责任由 * 方负责。
第 * 条: * 方必须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或因安全、卫生、工伤事故等原因而 (略) 门责令停产、整顿、罚款等,其 * 切损失均由 * 方负责,租金照常缴交给 * 方。
第十条: (略) 门征收、征用租赁物的,双方应服从,不属 * * 方违约, * 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 * 方后,合同即告终止。征收、征用补偿款归属如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 (略) 有,搬迁费补 (略) 有。
第十 * 条:违约责任
1. * 方不按时交付租金,除需补交外,每逾期 * 天,按所欠租金的3‰向 * 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 天,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略) 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2. * 方不按时提供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给 * 方使用时,应按实际提供时间计算租金,逾期 * 天以上,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解除合同, * 方需按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 * 方。
3. * 方无故收回该租赁物(本合同第十条情况除外),作 * 方违约, * 方需按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 * 方。
4. * 方违反上述条款或单方解除合同,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略) 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5.如遇不可抗力令本 (略) 或 (略) 时,双方互不追究经济责任,应妥善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 * 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 * 双方可协商补充,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 * 致,可到番 (略) 提起诉讼。
第十 * 条:本合同双方签字 * 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租赁期满履约完毕后自然失效。合同 * 式 * 份, * 方执 * 份、 * 方执 * 份,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 份,石楼农 (略) * 份, (略) 区农村集体资 (略) * 份, *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租赁方(签名):
附件: * *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标的 * 至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定于 * 日对位于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进行出租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本 (略) 咨询。
* 、本次招租是根据 (略) 市政府第 * 号令《 (略) 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并严格依照《 (略) 市 (略) 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指引》执行。
* 、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或地址):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
( * )资产状况:租赁;面积:约 * 平方米
( * )拟出租年限:6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 * )拟出租底价:含税价 * 0元/宗/月,每次起价不低于 * 元/次
( * )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 * %
( * )招租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 * )交易编号:石交易[ * ]第 * 号
( * )标的物 * 至范围:东至:市莲路,南至:空地,西至:住宅区,北至:住宅区
( * )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 * )其他说明:无
* 、租赁期内,办 (略) 需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略) 得税由出租方负责。
* 、竞投人准入条件
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 (略) 区农村集体资 (略) 的异常名单。
* 、报名和领取资料(未成功取得报名资格的不能参加竞投)
( * )交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 0元,开户名称为: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转账截止时间: * 日至 * 日前。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 * 项目 * 交纳,以单笔对应金额转账为准。
( * )报名方式:本交易 (略) 报名确认。竞投人意向人或竞投单位可于 * 日至 * 日,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存入 (略) 回执到石楼 (略) (嵩山路 * 号)2号楼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略) 报名,提前、逾期不接受报名。竞投人须填写《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个人/单位报名表》及《竞投确认书》。凡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竞投人,将不接受其参与竞投。
( * )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交易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第 * 方、公证委托等)转帐。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 个工作日 (略) 理:
2.1“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
2.2“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
2.3各竞投人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 (略) 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约 * 平方米),交易编号:石交易[ * * ]第 * 号。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 (略) 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证件均需原件备查):
1、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应由报名人本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凡企业法人参加竞投,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 * 份;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投,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 * 份;
3、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可在报 (略) 领取。
( * )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料领取地点:石楼 (略) (嵩山路 * 号)2号楼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大厅。
* 、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 (略) 报名时向本交易服务机构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的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同时存在2个(或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先,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后;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 (略) 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 、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 * 方转账,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 * 个工作日 (略) 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转账账户。各竞投人或竞投单位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承担后果。
* 、竞投约定:
( * )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略) (略) 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并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自愿承担 * 切投资风险。
( * )如到截止时间只有 * 个单位(或个人)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视该单位(或个人)以底价竞得。
( * )竞投单位或个人凭《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个人/单位)报名表》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竞投规定时间 (略) 报到参加竞投,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报道的(竞投时间前 * 分钟结束报道签到),不得进入竞投室竞投,非竞投人员不得入内。
( * )竞投单位或个人如迟到、 (略) (略) 的,均 (略) 理,出租方则没收该竞投人或竞投单位的保证金(遇特殊情况并已提前告知出 (略) ,经允许的除外)。
( * )举牌前通过摇珠确定举牌顺序,第 * 轮叫价竞投人必须举牌应价,否则将列入 (略) 辖区内镇(街) * 资交易诚信黑名单及没收交易保证金;第 * 轮如有竞投人举牌叫价,其他竞投人不举牌跟进或叫价的直接淘汰,如此类推。底价、每次应价的最低额 (略) 宣布为准, (略) 明标竞投,价高者得,竞价经主持人询价确认无人应价后木槌击板表示成交,主持人木槌击板之后才出现的竞价无效。
( * )当标的物在第 * 轮出现无人叫价时,出租方有权在第 * 轮举牌的竞投人中,随机摇珠抽取 * 位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竞投结束后,竞得单位/ (略) 与石 * 村股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投结果公示满 * 个工作日后, * 个工作日内到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嵩山路 * 号)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单位/个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期签订合同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出租方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收回 (略) 理。
( * )竞得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后 * 年内不得转让合同, * 年后合同转让第 * 方时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 *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物,竞投人可 (略) 了解标的物位置及基本情况。
(十)本交易服务 (略) 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 * )凡列入 (略) 辖区内镇(街) * 资交易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3次不良记录,以交易系统为准),已取得竞投资格的,其竞投资格无效;已取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十、标的物的经营方式:我社采用现状交付形式,竞得单位/个人只可作法律许可的用途合法使用。
十 * 、竞投时间: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
十 * 、竞投地点: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嵩山路 * 号)。
十 *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租活动,解释权属于本村股 (略) 。
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绍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 日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合同(正本)
出租方: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简称 * 方)
法定代表人:陈绍华,任 (略) 负责人
租赁方: (简称 *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 方将座落在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面积约 * 平方米,出租给 * 方合法经营使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租赁期内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
第 * 条: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6年,即从 * 日起至 * 日止(公 (略) 同)。
第 * 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
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 0元,在租赁期满后,如 * 方无违约,交清水电费及该由 * 方缴交 (略) 后, * 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 方。
2.租金: * 方承租该石楼镇石 * 村大王公5-8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租金为元/月/宗(含发票税),租金每 * 年调整 * 次,调整幅度为在上 * 期的基础上递增 * %。
3.在合同期开始当月, * 方必须在 * 日前向 * 方交清当月租金,以后每个月的租金, * 方必须在每月 * 日前向 * 方交清当月租金,不得拖延。
第 * 条:地上附着物使用及修缮
1.租赁期内, * 方承担对地上附着物的维护、修缮责任,费用由 * 方负责。进行维护和修缮时,应先征得 * 方同意,并不能损坏原结构。
2.租赁期内, * 方必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必须爱护和正常使用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 * 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内,经 * 方同意, * 方可在承租范围该土地及地 (略) 改装或增设其它建筑物,如 * 方未经 * 方同意,擅自 (略) 改装或增设其它建筑物时, * 方有权要求 * 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由此造成的 * 起损失。
4.租赁期满, * 方在租赁期内投入的水电、装饰装修等入墙入地固定 (略) 有, * 方不能破坏或拆除,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 * 起损失。
第 * 条: * 方应合法经营,办理好相关营业相关的证照,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 方应对 * 方办理证照提供协助,费用由 * 方承担。
第 * 条:租赁期内, (略) 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略) 产生的 * 切债权、债务以及 (略) 需设备、技术、劳力、员工福利等均由 * 方负责。
第 * 条: * 方对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只有使用权,不得随意转租,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或以赠与、变卖。
第 * 条: * 方未经 * 方同意,不能把土地及地上附 (略) 转租,如确有需要,必须征得 * 方同意, (略) 变更。
第 * 条: * 方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环境管理,配合当地搞好治安工作和环境卫生及缴交卫生费等,如因生产经营对周边造成污染或影响, * 切责任由 * 方负责。
第 * 条: * 方必须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或因安全、卫生、工伤事故等原因而 (略) 门责令停产、整顿、罚款等,其 * 切损失均由 * 方负责,租金照常缴交给 * 方。
第十条: (略) 门征收、征用租赁物的,双方应服从,不属 * * 方违约, * 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 * 方后,合同即告终止。征收、征用补偿款归属如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 (略) 有,搬迁费补 (略) 有。
第十 * 条:违约责任
1. * 方不按时交付租金,除需补交外,每逾期 * 天,按所欠租金的3‰向 * 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 天,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略) 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2. * 方不按时提供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给 * 方使用时,应按实际提供时间计算租金,逾期 * 天以上,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解除合同, * 方需按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 * 方。
3. * 方无故收回该租赁物(本合同第十条情况除外),作 * 方违约, * 方需按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 * 方。
4. * 方违反上述条款或单方解除合同,作 * 方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略) 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5.如遇不可抗力令本 (略) 或 (略) 时,双方互不追究经济责任,应妥善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 * 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 * 双方可协商补充,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 * 致,可到番 (略) 提起诉讼。
第十 * 条:本合同双方签字 * 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租赁期满履约完毕后自然失效。合同 * 式 * 份, * 方执 * 份、 * 方执 * 份,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 份,石楼农 (略) * 份, (略) 区农村集体资 (略) * 份, *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石 * 村股 (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租赁方(签名):
附件: * *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标的 * 至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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