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永昌三强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西53744.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15)第1109001号)、坐落其上的房产(不包含邻街黄色办公楼)以及安装于房产内外的机器设备等(变卖)的公告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永昌三强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西53744.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15)第1109001号)、坐落其上的房产(不包含邻街黄色办公楼)以及安装于房产内外的机器设备等(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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