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40-1号、41-1号、42-1号、42-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40-1号地块、41-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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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40-1号、41-1号、42-1号、42-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40-1号地块、41-1号地块


北川 (略) 所属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 * -1号、 * -1号、 * -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 * -1号地块、 * -1号地块
标的名称:北川 (略) 所属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 * -1号、 * -1号、 * -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 * -1号地块、 * -1号地块
项目编码:GR * SC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万元): * 7.4
价格说明:
(略) 期: * 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点击查看>>
挂牌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川 (略)
(略) 部门名称 * 川发展(控股)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永昌镇尔玛路 * 号( (略) 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昱佳
注册资本(万元) * . 点击查看>>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略) 业商务服务业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
经营规模小型
(略) 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略) (略) 门名称 * 川发展(控股) (略)
批准单位名称 * 川发展资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董事会决议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 * 川中天华成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川发展(控股) (略)
核准(备案)日期 点击查看>>
评估基准日 点击查看>>
评估报告文号川中天华成评报字【 * 】 * 号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7. * 万元
账面净值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 7.4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付款期限: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总价款的 * %支付首付款。

剩余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 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第 * ,受让方应自支付完首付款次日起,以剩余未付价款为基数, (略) 贷款利率计算延期利息。

(2) *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 、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对象为北川 (略) 根据北川县政府《 (略) 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批复》(北府函( * ) * 号),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另外,根据北川县政府《关于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略) 将出让土地转让给 * 川发展,土地使用证的换发由 (略) 接此批复后直接予以办理。根据上述批复,北川发展于 * 年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

2、本次评估对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 日,现场查勘日期为 * 日,评估基 (略) 查勘日期较近,评估对象实物状况、市场状况、区域状况均无变化,故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实物状况、市场状况、区 (略) 查勘时 * 致,价格标准以评估基准日为准, (略) 为公开、平等、自 (略) 为假设前提。

4、本次评估的土 (略) 价值不包括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 、其他事项

1. (略) 涉及的资产包含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住宅用地、 * -1号商住混合用地、 * -1号住宅用地、 * -2号公共设施(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权, (略) 于未开发状态。本次挂牌形式为资产包模式,分为两个子资产。详细情况见《 (略) 置明细表》、不动产权证书、规划图。

2.标的以 * 川中天华成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中天华成评报字【 * 】 * 号为参考依据。 (略) 期内 (略) 查阅。

3.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未出租。

4.标的按现状转让。 (略) 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 (略) 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5.意向 (略) 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现状、开发状况、权证、规划图、位置、结构、预告登记、过户、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 (略) 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 (略) 资产交接。

6.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总价款的 * %支付首付款。

剩余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 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第 * ,受让方应自支付完首付款次日起,以剩余未付价款为基数, (略) 贷款利率计算延期利息。

(2) *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价款。

8.依据《 *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略) 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 ] * 号)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转移登记办理方式如下:

(1) * 次性支付。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预告登记,转让方将标的土地使用权移 (略) 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 * 十 * ),转受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分期支付。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 %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预告登记,转让方将标的土地移 (略) 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 * 十 * ),且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及利息后,转受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在交易合同生效后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期间的土地使用税,由受让方承担。

9.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略) 查看地点: (略) 市 (略) 永昌镇。现场查看联系人:李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划款条件:西南联 (略) 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略) 置方式 * 、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意向投资方或投 (略) 为之 * 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 (略) 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略) 置明细表下载
规划图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交易须知

总则

第 * 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略)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 * 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 * (略) 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了披露, (略) 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 * 条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 条 (略) 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 (略) 负责。

第 * 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 *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 *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 (略) 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 * 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略) 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 * 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 * 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 (略) 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 * )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 *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 * 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 * 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 * 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北川 (略) 所属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 * -1号、 * -1号、 * -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 * -1号地块、 * -1号地块
标的名称:北川 (略) 所属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 * -1号、 * -1号、 * -2号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 * -1号地块、 * -1号地块
项目编码:GR * SC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万元): * 7.4
价格说明:
(略) 期: * 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点击查看>>
挂牌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川 (略)
(略) 部门名称 * 川发展(控股)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永昌镇尔玛路 * 号( (略) 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昱佳
注册资本(万元) * . 点击查看>>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略) 业商务服务业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
经营规模小型
(略) 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略) (略) 门名称 * 川发展(控股) (略)
批准单位名称 * 川发展资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董事会决议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 * 川中天华成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川发展(控股) (略)
核准(备案)日期 点击查看>>
评估基准日 点击查看>>
评估报告文号川中天华成评报字【 * 】 * 号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7. * 万元
账面净值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 7.4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付款期限: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总价款的 * %支付首付款。

剩余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 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第 * ,受让方应自支付完首付款次日起,以剩余未付价款为基数, (略) 贷款利率计算延期利息。

(2) *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 、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对象为北川 (略) 根据北川县政府《 (略) 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批复》(北府函( * ) * 号),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另外,根据北川县政府《关于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略) 将出让土地转让给 * 川发展,土地使用证的换发由 (略) 接此批复后直接予以办理。根据上述批复,北川发展于 * 年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

2、本次评估对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 日,现场查勘日期为 * 日,评估基 (略) 查勘日期较近,评估对象实物状况、市场状况、区域状况均无变化,故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实物状况、市场状况、区 (略) 查勘时 * 致,价格标准以评估基准日为准, (略) 为公开、平等、自 (略) 为假设前提。

4、本次评估的土 (略) 价值不包括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 、其他事项

1. (略) 涉及的资产包含 (略) 市 (略) 永昌镇 * -1号住宅用地、 * -1号商住混合用地、 * -1号住宅用地、 * -2号公共设施(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权, (略) 于未开发状态。本次挂牌形式为资产包模式,分为两个子资产。详细情况见《 (略) 置明细表》、不动产权证书、规划图。

2.标的以 * 川中天华成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中天华成评报字【 * 】 * 号为参考依据。 (略) 期内 (略) 查阅。

3.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未出租。

4.标的按现状转让。 (略) 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 (略) 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5.意向 (略) 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现状、开发状况、权证、规划图、位置、结构、预告登记、过户、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 (略) 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 (略) 资产交接。

6.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总价款的 * %支付首付款。

剩余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第 *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 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第 * ,受让方应自支付完首付款次日起,以剩余未付价款为基数, (略) 贷款利率计算延期利息。

(2) *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易价款。

8.依据《 *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略) 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 ] * 号)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转移登记办理方式如下:

(1) * 次性支付。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预告登记,转让方将标的土地使用权移 (略) 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 * 十 * ),转受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分期支付。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 %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预告登记,转让方将标的土地移 (略) 开发,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 * 十 * ),且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及利息后,转受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在交易合同生效后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期间的土地使用税,由受让方承担。

9.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略) 查看地点: (略) 市 (略) 永昌镇。现场查看联系人:李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划款条件:西南联 (略) 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略) 置方式 * 、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意向投资方或投 (略) 为之 * 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 (略) 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略) 置明细表下载
规划图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 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交易须知

总则

第 * 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略)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 * 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 * (略) 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了披露, (略) 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 * 条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 条 (略) 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 (略) 负责。

第 * 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 *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 *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 (略) 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 * 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略) 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 * 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 * 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 (略) 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 * )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 *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 * 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 * 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 * 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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