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产(大酒店酒店区域资产)
部分资产(大酒店酒店区域资产)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 (略) 约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 (略) 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 (略) 分资产( (略) 酒店区域资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7.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8.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6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9.4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2.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2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5.2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4.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4.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9.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2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4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6.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7.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3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详见资产清单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不动产抵押事项 * 年 3 月, (略) 债券,与 (略) 省国有 (略) 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略) 将所持有 (略) 房产(抵押面积 点击查看>> . * ㎡)抵押给 (略) 省国有 (略) ,担保债权数额为 * 亿元, (略) 期限自 * 年 1 月 4 日起至 * 年 1 月 3 日。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说明,该房产于 * 年 8 月 * 日解除抵押;根据 (略) 宇 (略) 于 *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房产不存在抵押信息。 2、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产建设工程仍存在尚未付的工程款项或相关费用。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产权持有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产权持有单位账面已记录或未记录的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或尚未完 (略) 形成的相关债务及影响。 3、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构)筑物已完工,但是工程竣工决算 (略) 中。本次评估在对房屋建(构)筑物建安 (略) 调整时,参考了工程审计的初步结果,若日后工程决算审计结果相较于初稿存在较大变动,则应相应对 (略) 调整,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4、本 (略) 价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5、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评估范围内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明细如下: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略) 分(建成年代: * 年 * 月,面积: * , * . * ㎡)。 (略) 分 (略) 有, (略) 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 (略) 分房产的面积,评估人员根据测绘报告面积予以确认,若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面积与测绘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 (略) 调整。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如需看房,请先电话联系:赵先生 点击查看>> ;朱先生 点击查看>> 、本次转让标的包 (略) 酒店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存货、设备类资产项目。本次转让标的共涉及6本房产证, (略) (略) 部分-2层至4层,每 * 层对应 * 本产证(详见物权详情),以及存货、设备类资产(详见资产清单)。3、转让方 (略) (略) 委托管理合同,转让方承诺若本项目成交,在标的 (略) 管 (略) 管理委托合同,并承 (略) 需要的违约金。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路永泽 * 期永泽大厦 * 楼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略) 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市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要求 | 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 * %(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按照3:4:3的比例,分别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天内、 * 天内支付实际成交价的 * %(含交易保证金)、 * %、 * %。第 * 笔、第 * 笔交易价款采用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的方式,除首期价款外的其余价款均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 * 年期贷款LPR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 * 4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缔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转为缔约保证金,缔约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 (略) 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转让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 * %(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按照3:4:3的比例,分别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天内、 * 天内支付实际成交价的 * %(含交易保证金)、 * %、 * %。第 * 笔、第 * 笔交易价款采用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的方式,除首期价款外的其余价款均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 * 年期贷款LPR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首期价款划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出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待转让方收到本项目全额价款后的 *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启动办理标的房产后续产权交易、变更等手续;若在办理核税及/或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国家税收政策、房地产政策、网签系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等客观因素变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交易、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协助转 (略) 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退回受 (略) 有交易价款,且就该等解除方式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 (略) 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 (略) 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 (略) 核查, (略) 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 (略) 判断是否符 (略) 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存货、设备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5)意向受让方需同时承诺已 (略) 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8、本项目按现状交接,转让方在收到首付款后 * 日内将转让清单内资产按现状交付受让方。9、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 (略) 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 本项目若成交,成交金额小于等于人 (略) 分,受让方须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交易手续费,成交金额大于人 (略) 分,受让方须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 (略) (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赵先生/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 (略) 约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 (略) 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 (略) 分资产( (略) 酒店区域资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7.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8.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6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9.4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2.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2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5.2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4.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1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4.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9.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2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4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黔(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实际用途 | 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其它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6.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7.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6 |
所在层数 | 3 | 使用期限说明 | * 日起 * 日止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详见资产清单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不动产抵押事项 * 年 3 月, (略) 债券,与 (略) 省国有 (略) 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略) 将所持有 (略) 房产(抵押面积 点击查看>> . * ㎡)抵押给 (略) 省国有 (略) ,担保债权数额为 * 亿元, (略) 期限自 * 年 1 月 4 日起至 * 年 1 月 3 日。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说明,该房产于 * 年 8 月 * 日解除抵押;根据 (略) 宇 (略) 于 *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房产不存在抵押信息。 2、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产建设工程仍存在尚未付的工程款项或相关费用。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产权持有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产权持有单位账面已记录或未记录的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或尚未完 (略) 形成的相关债务及影响。 3、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构)筑物已完工,但是工程竣工决算 (略) 中。本次评估在对房屋建(构)筑物建安 (略) 调整时,参考了工程审计的初步结果,若日后工程决算审计结果相较于初稿存在较大变动,则应相应对 (略) 调整,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4、本 (略) 价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5、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评估范围内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明细如下: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略) 分(建成年代: * 年 * 月,面积: * , * . * ㎡)。 (略) 分 (略) 有, (略) 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 (略) 分房产的面积,评估人员根据测绘报告面积予以确认,若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面积与测绘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 (略) 调整。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如需看房,请先电话联系:赵先生 点击查看>> ;朱先生 点击查看>> 、本次转让标的包 (略) 酒店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存货、设备类资产项目。本次转让标的共涉及6本房产证, (略) (略) 部分-2层至4层,每 * 层对应 * 本产证(详见物权详情),以及存货、设备类资产(详见资产清单)。3、转让方 (略) (略) 委托管理合同,转让方承诺若本项目成交,在标的 (略) 管 (略) 管理委托合同,并承 (略) 需要的违约金。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路永泽 * 期永泽大厦 * 楼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略) 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市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要求 | 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 * %(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按照3:4:3的比例,分别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天内、 * 天内支付实际成交价的 * %(含交易保证金)、 * %、 * %。第 * 笔、第 * 笔交易价款采用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的方式,除首期价款外的其余价款均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 * 年期贷款LPR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 * 4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缔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转为缔约保证金,缔约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 (略) 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转让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 * %(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按照3:4:3的比例,分别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天内、 * 天内支付实际成交价的 * %(含交易保证金)、 * %、 * %。第 * 笔、第 * 笔交易价款采用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的方式,除首期价款外的其余价款均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 * 年期贷款LPR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首期价款划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出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待转让方收到本项目全额价款后的 *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启动办理标的房产后续产权交易、变更等手续;若在办理核税及/或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国家税收政策、房地产政策、网签系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等客观因素变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交易、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协助转 (略) 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退回受 (略) 有交易价款,且就该等解除方式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 (略) 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 (略) 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 (略) 核查, (略) 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 (略) 判断是否符 (略) 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存货、设备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5)意向受让方需同时承诺已 (略) 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8、本项目按现状交接,转让方在收到首付款后 * 日内将转让清单内资产按现状交付受让方。9、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 * 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 (略) 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 本项目若成交,成交金额小于等于人 (略) 分,受让方须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交易手续费,成交金额大于人 (略) 分,受让方须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 (略) (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赵先生/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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