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清河水利管理处林地租赁公告
永昌县清河水利管理处林地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WL * ZZ *
项目名称 | (略) 清 (略) 林地租赁 | ||
项目编号 | N * FCZZ 点击查看>>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0. *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9 | ||||||||||||||||||||||||||||||||||||||||||||||
评估机构 | (略) 昊宇 (略)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 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清 (略)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关 (略) 果园对外租赁经营的意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承 (略) 租赁果园、涵养林林地区域内 * 棵林木的灌水、除草、防虫等综合抚育管护工作,租赁期内不能随意改变或更换租赁经济林地内现有树种结构,必须保证现有树木生长旺盛。若发生林木死亡或林木质量明显下降,每棵赔偿林木损失款 * 元,情节严重者, * 方有权终止双方协议。 2.租赁地的灌溉用水按照水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 (略) 。租赁经营者要积极建设高效节水工程,节约用水,若因政府退地减水政策造成的耕地实际种植面积减少、配水水量减少等, * 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据此减少租赁费用。 3.承租人在租赁第 * 年需将耕地、园内未栽植林木(约 * 亩) (略) 栽植苹果、梨、桃、李、杏等经济林木, (略) 距为3* * 米(共栽植 * 株),且保证新栽植的林木在租期内存活, * 年后新栽种林木杆径达到3厘米以上。新栽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包括直径、高度)等由出租方确定。到期后未栽植林木或栽植林木死亡的,每缺少 * 株扣除租赁保证金 * 元,直至租 (略) 扣除,租赁到期后,所有新栽 (略) 有 (略) 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人需承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水电费、苗木费、开沟、灌水、除草、防虫、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等)。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 * 方或与第 * 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6.租金内包括农用地管理费、租赁税费,租赁期间的 * 切费用(包括苗费、水电费、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费等) (略) 承担,其它按照《租赁合同》 (略) 。 7.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 * 0元。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农业种植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正常存续)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 * 日- * 月 * 日 * : * 时 2.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 * 日 * 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第 * 年 (略) 分。 4.出租标的用途为林地,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用途。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土地导致《租赁合同》 (略) 的,由承 (略) 责任。 5.承 (略) 租赁果园、涵养林林地区域内 * 棵林木的灌水、除草、防虫等综合抚育管护工作,租赁期内不能随意改变或更换租赁经济林地内现有树种结构,必须保证现有树木生长旺盛。若发生林木死亡或林木质量明显下降,每棵赔偿林木损失款 * 元,情节严重者, * 方有权终止双方协议。 6.租赁地的灌溉用水按照水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 (略) 。租赁经营者要积极建设高效节水工程,节约用水,若因政府退地减水政策造成的耕地实际种植面积减少、配水水量减少等, * 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据此减少租赁费用。 7.承租人在租赁第 * 年需将耕地、园内未栽植林木(约 * 亩) (略) 栽植苹果、梨、桃、李、杏等经济林木, (略) 距为3* * 米(共栽植 * 株),且保证新栽植的林木在租期内存活, * 年后新栽种林木杆径达到3厘米以上。新栽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包括直径、高度)等由出租方确定。到期后未栽植林木或栽植林木死亡的,每缺少 * 株扣除租赁保证金 * 元,直至租 (略) 扣除,租赁到期后,所有新栽 (略) 有 (略) 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8.承租人需承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水电费、苗木费、开沟、灌水、除草、防虫、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等)。 9.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 * 方或与第 * 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 .租金内包括农用地管理费、租赁税费,租赁期间的 * 切费用(包括苗费、水电费、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费等) (略) 承担,其它按照《租赁合同》 (略) 。 * .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 * 0元。 * .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 (略) 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 (略) ,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 (略) (略) 条款,自行承担 (略) 风险和责任。 * .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 .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 |||
报名手续 | --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 * 0. * 元,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 2、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点击查看>>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项目编号:WL * ZZ *
项目名称 | (略) 清 (略) 林地租赁 | ||
项目编号 | N * FCZZ 点击查看>>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0. * | |||||||||||||||||||||||||||||||||||||||||||||
评估基准日 | 点击查看>> -9 | ||||||||||||||||||||||||||||||||||||||||||||||
评估机构 | (略) 昊宇 (略)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 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清 (略)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关 (略) 果园对外租赁经营的意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承 (略) 租赁果园、涵养林林地区域内 * 棵林木的灌水、除草、防虫等综合抚育管护工作,租赁期内不能随意改变或更换租赁经济林地内现有树种结构,必须保证现有树木生长旺盛。若发生林木死亡或林木质量明显下降,每棵赔偿林木损失款 * 元,情节严重者, * 方有权终止双方协议。 2.租赁地的灌溉用水按照水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 (略) 。租赁经营者要积极建设高效节水工程,节约用水,若因政府退地减水政策造成的耕地实际种植面积减少、配水水量减少等, * 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据此减少租赁费用。 3.承租人在租赁第 * 年需将耕地、园内未栽植林木(约 * 亩) (略) 栽植苹果、梨、桃、李、杏等经济林木, (略) 距为3* * 米(共栽植 * 株),且保证新栽植的林木在租期内存活, * 年后新栽种林木杆径达到3厘米以上。新栽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包括直径、高度)等由出租方确定。到期后未栽植林木或栽植林木死亡的,每缺少 * 株扣除租赁保证金 * 元,直至租 (略) 扣除,租赁到期后,所有新栽 (略) 有 (略) 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人需承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水电费、苗木费、开沟、灌水、除草、防虫、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等)。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 * 方或与第 * 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6.租金内包括农用地管理费、租赁税费,租赁期间的 * 切费用(包括苗费、水电费、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费等) (略) 承担,其它按照《租赁合同》 (略) 。 7.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 * 0元。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农业种植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正常存续)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 * 日- * 月 * 日 * : * 时 2.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 * 日 * 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第 * 年 (略) 分。 4.出租标的用途为林地,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用途。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土地导致《租赁合同》 (略) 的,由承 (略) 责任。 5.承 (略) 租赁果园、涵养林林地区域内 * 棵林木的灌水、除草、防虫等综合抚育管护工作,租赁期内不能随意改变或更换租赁经济林地内现有树种结构,必须保证现有树木生长旺盛。若发生林木死亡或林木质量明显下降,每棵赔偿林木损失款 * 元,情节严重者, * 方有权终止双方协议。 6.租赁地的灌溉用水按照水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 (略) 。租赁经营者要积极建设高效节水工程,节约用水,若因政府退地减水政策造成的耕地实际种植面积减少、配水水量减少等, * 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据此减少租赁费用。 7.承租人在租赁第 * 年需将耕地、园内未栽植林木(约 * 亩) (略) 栽植苹果、梨、桃、李、杏等经济林木, (略) 距为3* * 米(共栽植 * 株),且保证新栽植的林木在租期内存活, * 年后新栽种林木杆径达到3厘米以上。新栽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包括直径、高度)等由出租方确定。到期后未栽植林木或栽植林木死亡的,每缺少 * 株扣除租赁保证金 * 元,直至租 (略) 扣除,租赁到期后,所有新栽 (略) 有 (略) 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8.承租人需承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水电费、苗木费、开沟、灌水、除草、防虫、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等)。 9.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 * 方或与第 * 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 .租金内包括农用地管理费、租赁税费,租赁期间的 * 切费用(包括苗费、水电费、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费等) (略) 承担,其它按照《租赁合同》 (略) 。 * .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 * 0元。 * .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 (略) 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 (略) ,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 (略) (略) 条款,自行承担 (略) 风险和责任。 * .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 .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 |||
报名手续 | --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 * 0. * 元,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 2、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点击查看>>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